关于市场经济下的诚信及其法律制约
关于市场经济下的诚信及其法律制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壮大。但随之而来 的诚信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一个国家经济的繁荣和国力 的强盛, 离不开诚信这个基础。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基本内容就是诚信。旧的 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需要, 新的模式还有待探索。于是, 诚信方面出现了各种各 样的问题,社会信用产生了严重的危机。规范的经济秩序的建立,需要诚信。在 经济生活中加强诚信观念,进行商业道德建设,法治手段也很重要。系统的、全 面的、规范的法律体系,对市场监管非常重要, 可以有效改变社会信用低下的 现状,让市场经济进入良性循环,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人无信不立,国无信 则衰,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如今,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个重要 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一、诚信包含哪些内容 (一)诚信的由来 作为一种传统美德,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 是日常生活中为 人处世的法宝。《商君书靳令》最早出现信诚信一词;儒家思想的中心就是诚, 以诚信为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宋代理学家朱熹,他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他肯定诚是一种美德,诚的核心就是真实不欺。他要求人们效法天道,修德做事 要真实可信,说真话,做实事,不要欺诈,不要虚伪。孔子也说过: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也就是说,人如果不讲信用,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就做不成什么 事情。程颐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他说以实之谓信,反对弄虚作假。由此可以看 出,信不仅包括说的话要诚实,不要说大话,说空话,说假话,而且还包括做的 事更要可靠, 它的内涵就是重承诺、言行合一。从天道而言,就是诚从人道而 言,就是信。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诚是自然的、本质的,效法天道就是诚,就是追求诚信,就是做人应该遵循的道 理和规律。诚和信在哲学上是有区别的,但是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诚和信是 意义相同的概念。在《说文解字》中,许慎认为:诚,信也;信,诚也。由此可 见,诚和信基本涵义是一样的,都是做人和做事最基本的要求。
(二)诚信在法律上的含义 从法律上来讲,诚信也在法律规范的道德之内,依据法律,是可以实现的 利益期待的一种。也就是说,如果违反所担负的义务,当事人就应该承担责任。这一含义的体现就是诚信原则,始于罗马法,后来逐步形成了法律原则,并在法 制史中被重要的民法予以继承和发展。在原则上,诚信包含着利益关系的正义要 求,它从整体上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平衡,而要实现这种正义要求,又要求双方当 事人和法官的道德品质有一定的水准。对于当事人来说, 在相关的民事活动中, 要保持诚信的态度,行使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善意,就是要求当 事人在主观上不可以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而且要有足够的警惕性,不发生类似 的过错,从而在客观上达到维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的目的;其中诚实,就是要求 当事人实事求是,从善意出发,做到以诚相待,不进行欺诈一类的活动;其中守 信,就是要求当事人按照契约履行承诺, 对各方的利益都要维护,最终达到互 利的目的。
二、诚信缺失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诚信缺失, 是目前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在现实生活的各个方 面,都存在着假冒伪劣的现象。文凭和学历的造假危害社会,政绩和数字的欺骗 误国误民,信用方面的欺诈后果严重,新闻和广告虚假有损形象,等等。粗略统 计,每年有高达上亿元的经济损失是因为诚信缺失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这对于 国家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灾难。如果不下决心整治这些诚信缺失的问题, 将 给市场经济带来一连串的问题:(1)经济发展迟滞。诚信缺失会严重破坏经济领 域的市场秩序,交易成本会大大提高,交易效率会大大降低,市场的健康成长会 受到直接的影响。(2)政治秩序受到威胁。诚信缺失危害政治领域,不仅市场的 健康发展受到阻碍,而且社会的政治、法律都会受到影响, 使正常的政治秩序 受到威胁。(3)社会风气遭到污染。长期的诚信缺失,势必给人们造成各种观念 的冲突, 使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错位,让人际关系紧张起来,社会丧失安全感, 造成人人自危的社会现实。
造成诚信缺失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利益的驱动。市场经济 下,利益最大化是最根本的追求。过去的计划经济,依靠权力运行,资源配置通 过指令分配,竞争根本不存在,诚信缺失的可能性很小。市场经济中,靠契约运 行,这就离不开诚信的支撑。企业或个人, 都将自己的追求目标定为利润的最 大化, 在利益的强力驱动下, 违背诚信成为可能。(2)法律的漏洞。由于市场 经济的法律法规发展滞后,从目前来讲,不仅失信者不能受到有效的打击,而且 因为执行难等相关问题,反而使违反诚信付出的代价太小, 这让诚信缺失的当 事人有恃无恐。(3)道德的滑坡。市场经济下,过多的不诚实守信的案例,造成 了人们道德观念的动摇,是非善恶混淆不清,致使诚信缺失成为司空见惯。三、从法律上对于诚信缺失的制约 (一)保护诚信,完善立法 早期的自然经济和从前的计划经济,市场空间相对较小, 市场交易的参 与者彼此之间相互了解,交易信息互相对称,交易的安全由自然人的品质和道德 来维护是完全可以的。然而,市场经济下,市场空间相应的扩大了,市场交易的 参与者对对方的底细不清楚,交易信息处在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之下, 使交易的 风险大大增强了。因此,要实现交易的诚信, 就必须维护交易的安全。这种支 持和保障,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来实现。
(二)严格执法,依法管理 在社会的转型时期, 出现诚信缺失的问题,司法滞后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长期以来,存在于司法和行政中的问题,如权利寻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 让失信违法者钻了空子。他们通过很少的成本投入, 运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回 报却是丰厚的。长此以往,多数守信者从自身利益出发,纷纷转向失信者,无形 中使违法失信者的行列不断壮大。所以,信用缺失的根治,社会诚信的培植,严 格执法和依法管理是关键的一环。
(三)加强教育,鼓励诚信 要实现诚信通过法律来制约, 就必须树立牢固的诚信守法观念。要广泛 地开展诚信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相应的理论研究,确定以实事求是为最基 本的思想路线, 培养社会公民诚信的道德思想。同时,还要建立一整套的经济 价值体系,把诚信作为核心,规范社会经济行为, 使经济活动符合市场经济的 要求。对于国外经济管理中的合理因素要积极吸收,还要摸清现实社会的经济发 展状况,把国家的利益要放在首位, 还要对个人的利益充分尊重。提倡效益原 则,鼓励竞争意识,还要倡导协作精神。在一定的范围内,允许追求个人和局部 的利益, 更要注重社会的责任和全局的利益, 并由此形成一系列符合诚信的道 德评价标准。
四、结束语 社会不断发展, 市场经济也会不断扩大,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非政府部 门,都已经高度重视诚信原则。它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在市场经济下尤 其适用。所以,要把诚信原则提高为法治理念,通过法律的手段,让全社会共同遵守,自觉遵守,最终使诚信原则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