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婚姻法教学改革新看法]

基于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婚姻法教学改革新看法

基于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婚姻法教学改革新看法 【摘要】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婚姻纠纷案例不 断受到人们的关注与议论。婚姻关系破裂不仅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还会 涉及到夫妻间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而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大型离婚案例往往会 给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中国婚姻发教学存在着很多值 得探讨的内容,本文就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婚姻法教学改革新看法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经济学婚姻教学法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7) 47-0092-02 婚姻法作为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 不断进行更新变革,特别是在这个离婚率、复婚率较高的时代,婚姻法更加被社 会相关人士所关注。婚姻法律规范的更新变革不仅能推动婚姻法的整体发展,还 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婚姻纠纷案件的严重性,降低社会负面影响。如今,婚姻法 中财产分割问题与经济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能有效完善婚姻法的整体法 律条例,提升婚姻法教学工作的质量,大力加强以经济学视角看待婚姻法问题, 成为了相关法律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关于婚姻法的调查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传统的婚姻观念中,男性支持裸婚方式比女性 支持裸婚方式要高出一倍之多。因为过去的女性在择偶过程中,往往会将自己处 于一种比较弱势的状态,而且大部分女性或其家庭,都要求男性要将房产以及一 些家用设备准备齐全后才能组建家庭。而这种家庭在面对离婚情况的时候,往往 会将男性婚前所筹备的大部分财产与女性进行分割,这样会极大的引起男性的不 满,从而引发严重的财产纠纷案件。如在婚姻法对房产所有权问题的判定是,哪 一方买的房,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哪一方。因此这种法律规定的出现,不仅大大降 低了很多女性结婚的想法,导致晚婚、女丁克群体的大量出现,因此在经济学视 角下对婚姻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成为了国家相关部门研究的重点。

二、经济学下的新婚姻法 根据经济学相关的观念相结合,对于新婚姻法当中的财产权分配和抚 养补偿都做出了新的解释。其中如果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而一方正好在经济上存在困难的情况或者无法生活的现状时,另一方需要进行经济援助,其中可 以用住房或抚养费的方式来实现。而且就算一方不愿意履行帮助义务可以利用法 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而履行义务。在财产分割的解读上与抚养补差存在差异。首先 在合同上,婚姻法的规定给予了男女双方最大程度上的自由,可以利用书面的形 式来进行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划分。而法院判决婚姻双方接触婚姻关系后根据双方 的个别情况和子女抚养方进行有差别的财产分割。所以可以看出在进行财产分割 的过程中并不是进行平均性质的分配的。

三、经济学视角进行婚姻法教育改革 第一,婚姻法的教育改革在一般性方面与其他法律教育改革都存在着 一定性的同一性。都是从教学形式和教学理念以及教师方面进行改革,这里就不 多赘述。而在经济学视角下进行新婚姻法教育改革则需要加强对于财产的分割和 相关的判决加入到婚姻法教育当中。在教育中强调对于学生的财产识别和分配。

首先要深入了解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内容,并且加强学生对于社会经济中各个行 业收入都有所了解。因为在处理离婚案件当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 题上都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实力和生活环境等因素。所以加强学生市场经济概 念尤为重要,这也是新婚姻法中所要求的一部分。

第二,我国《婚姻法》对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偶然 事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 数额的合理要求。该条除了有第三人因素的考量而允许法院事后变更抚養协议外, 也含有对由于将来偶然事件而使得原先的协议抚养费规定远离现实的考虑。因此, 在这两种原理下,该条都是可以得以合理化的。基于此,在教学中我们要从婚姻 法现状入手,结合教学案例来分析教学内容,用事实、实例来阐述教学重点。这 样,我们不仅能够将经济学知识融入到该教学之中,更能将社会常见事例与课堂 高度结合,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课堂教学注入生机和活力。

随着新婚姻法政策的不断实施与加强,其中不但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有 所完善,对财产分割问题更是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与加强,尤其是在财产问题中,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明确区分,进行了特别的强调说明。从文章论述内容可以 看出,经济学对婚姻法有着深远的影响,并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方面的过程中,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后期完善婚姻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 学渗入婚姻法中的重视,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婚姻法律条文,这样才能 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婚姻法教学体制的改革。作者:褚业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