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前抓早着力整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抢前抓早着力整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在2006年度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我们抢前抓早,结合我院队伍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实际情况,纳入日程、快部署、边动员、边纠错、严约束、完善规章,在深化专项整改活动基础的前提下,用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用构建长效机制的手段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的实效性。

  一、迅速启动,结合工作实际,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省政法委就如何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于4月21日上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我院党组于当日下午召开了党组会议。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省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同志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讲话精神,检察长赵卓域同志结合宁安检察院目前工作情况提出了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要做到“三个要求”、“六个结合”“八个理念”、“四个重点”。“三个要求”,即:一是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在学习领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拓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新成效;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尤其是将绩效动态考评机制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绩效动态考评工作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在制定方案中,要确定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及具体安排。“六个结合”,即: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十杰”法官金桂兰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入学习“党章”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检察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树立“八个理念”,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本位的理念;牢固树立司法高效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开透明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司法文明的理念。抓住“四个重点”,即:通过开展教育活动端正执法思想;通过理清关系增强执法意识;通过完善机制提高执法素质;通过严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会议决定成立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赵卓域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孔宪柱担任,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科负责。

  二、深刻反思,结合“2、23”事件整改,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006年2月23日,宁安检察院发生了被调查人人身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院干警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迅速采取一系列坚实措施。

  面对惨痛的事故,院里的每名干警、各层领导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班子成员带领全院干警首先从自身入手,深刻剖析,通过剖析,认为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队伍综合素质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案经验不足;二是日常安全教育不够,缺乏办案安全意识,麻痹大意;三是办案安全制度虽比较健全,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

  我们感到,事故的发生,根本问题在于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突破案件上,忽视了办案安全这一细节。为此,我们牢牢抓住思想意识这一根本,加强办案安全教育。3月份北京汪中求细节管理公司来牡讲课,主题是《细节决定成败》,院里拿出近万元为十几名中层领导买票听课,使大家明白了办案细节在办案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的同时,又在短时间内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钢性措施。一是自侦部门办案无论是在初查阶段还是侦查阶段都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询问或讯问。二是坚决执行“三级领导办案安全负责制”,科员与科长、科长与主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与检察长分别签定《办案安全责任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全面加强办案安全监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负责,真正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对已有的办案安全制度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作了更正,对有漏洞的地方作了完善,用切实可行的规定增加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四是把办案安全工作纳入全院绩效动态考评管理制度,在原有的绩效动态考核项目内容中,又硬化了办案安全的奖惩措施,使办案安全与干警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确保办案安全工作每天都能通过网上绩效管理的形式显现出来,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保证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实效性。五是按照省院《检务督察工作规定》,强化纪检部门对自侦案件办案安全的检务督察,要求自侦部门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在初查阶段就必须提出安全预案,并按要求时限及时提交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在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办案工作,纪检部门对办案安全监督关口的前移为办案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三、规范行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规范性

  任何事物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组成的,成大事必须从细节入手,抓住细节是明智之举,住重细节是一种完善执法的态度。常务副检察长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实用主义的角度,编著了15万字的《检察机关直接授理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细节》行为规范,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关键环节立案和侦查环节的细节进行了探讨,以图保证执法规范化。

  细节规范主要有三个部分:

  一是准备工作细节。从办案主体、法律规定、办案条件三个方面,规范了主体资格、综合素质、法律条文和精神等(53种)自侦案件的法条、概念、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注意事项和相近罪名的区别与联系、立案的软硬件条件等细节。

  二是立案工作细节。从立案条件、立案标准、立案程序三个方面,规范了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犯罪线索和初查工作等细节。

  三是侦查工作细节。从侦查方案、侦查方法、强制措施侦查谋略(30种)、侦查终结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突破口、制定侦查方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侦查实验、搜查、辩认、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邮件、鉴定、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迷惑型计谋、调遣型计谋、分化离间型计谋、迂回型计谋、诱导型计谋、侦查终结报告、案件移送、侦查工作总结等细节。通过学习以上三种方式,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