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的对策思考】

关于规范和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的对策思考

××司法局下辖××个律师事务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加上新设立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个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勿庸讳言,在服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明显,有待规范、调整和拓展。本文着眼于赫山区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通过解剖麻雀,就如何规范和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谈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商榷。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分析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业恢复重建20多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其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已发展成为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产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所暴露出的问题和影响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日渐明显,具体表现在:

——基层法律服务内部环境欠佳。一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区法律服务人员共××名,其中律师××名,法律大专××人,法律本科××人,而真正熟悉WTO规则,懂经济、懂外语的从业人员廖廖无几。二是法律服务秩序混乱。受利益驱动影响,少数从业人员不顾职业道德为争揽业务,相互拆台,相互压价,一旦业务到手,不守诚信,巧立名目,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影响法律服务业整体形象。此外,“黑律师”、“土律师”等不良律师时有出现,恶性竞争、偷税漏税时有发生。三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潜能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由于经济发展、执法环境以及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执业人员一般仅拘限于担任一般的常规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所任法律顾问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难于拓展,至于股票、期货、涉外法律业务几乎断档。四是规范化管理不到位。民众普遍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没有约束。这与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有关。目前我国对律师采用的是司法行政和律协“两个婆婆”双管齐下,实践中有些环节却出现政府与行业“两不管”,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所务内部管理也松散,缺乏科学、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律师的行为规范大多依靠律师良知的自我约束,难免不出问题。

——外部执法环境差影响和制约法律服务的发展。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执业特点决定了律师与公、检、法之间成为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律师在实践办案中往往会碰到这些部门为保护本部门利益出发自行制定的种种规定,人为阻碍其正当执业的情况,造成律师介入会见难、调查阅卷难、出庭辩护难和随后的执行难,律师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权和自由权有时也得不到保障。近几年来,某些司法机关因财政紧张,办案经费难以到位,人为的给办案人员规定办案数量和经济指标。某些执业人员为了胜诉,首先不是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参与诉讼,而是从选法官和法官拉关系来达到其胜诉的目的。执法人员和执业人员为各自目的,办关系案、人情案就不足为奇了,但最终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失去的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和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此外,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一般经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和严格的司法考试,娴熟法律,能够最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有其自身优势,但这种优势并未被利用,律师参与立法,律师参政议政未引起重视,律师改行当法官、检察官的更不多见,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执法价值追求受到限制。

二、科学定位,规范管理,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基于目前法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要使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长效发展,必须规范运作,强化管理。首先,要科学定位,明确认识,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各司其职。律师在专业层面、业务范围诸方面都较广,具有其他法律工作者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法律服务中起主力军的作用,应将律师作为扶持和管理的重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具有贴近民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但由于受专业水平、属地管辖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其与律师服务形成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因此,把握其工作性质定位,有利于加强监管力度,要按属地原则有效调控其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业务范围,使之发挥其自身优势良性发展,不致于冲击和影响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框架。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履行其职责为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既有法律援助的义务,又有组织协调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法律援助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法律援助人员不得有偿服务,不得影响和冲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

其次,要强化管理,提高素质,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点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既要懂管理,更要娴熟法律,做管理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诚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以制度管人,将制度落实到人。对

“黑律师”、“土律师”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的要清理整顿,加大惩处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抓住机遇,拓展领域,加快基层法律服务步伐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已经公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公开发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规定》,对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这给律师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向纵深发展,民众对法律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作为基层法律服务业要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发展步伐。在农村,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世贸规则,农业产业化、契约化、法制化已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正面临一个全新的服务领域,要围绕“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业契约化经营,为外出打工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城镇要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招商引资过程中土地流转和涉外法律事务的处理。同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扩大交流与合作,把自己锤炼成一个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律人才。此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出国升造、参与立法、参政议政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创造更为广阔的前景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