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区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区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结合《龙湖区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以预防起重机械伤害、坍塌、高坠、触电和火灾等五类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态势。

二、组织机构

区成立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x(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x(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郑x(区党政办)

林x(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杜x(区城管局)

李x(珠池街道办事处)

黄x(a街道办事处)

马x(b街道办事处)

陈x(c街道办事处)

许x(d街道办事处)

郭x(e镇人民政府)

林x(f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由区城管局杜楚帆副局长兼任主任,人员从区城管(执法)局相关科室抽调。

三、排查范围、时间及排查重点

此次排查的时间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排查范围为区属在建工程项目(归口市管理项目除外),主要是纳入区管理项目和没有纳入管理的村居集体用地建设项目。检查重点是容易发生坍塌、高坠、触电安全事故的深基坑、塔吊、井架、高支模等部位,安全设施装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生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情况。

四、排查方式和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排查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不留死角。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做到部署周密,措施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积极防范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对纳入区管理的建设项目,由区城管局组成二个检查组对在建工程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工人班前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工人作业环境,落实安全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要严格执法,该整改的要整改,该停工的要停工,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二)对没有纳入区管理的村居集体用地建设项目,各街道(镇)要对辖区内此类在建项目进行摸查,于5月25日前将摸查情况报区城管(执法)局(联系人:陈石斌,电话:8167126,传真:8167126)。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和有关街道(镇)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要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工,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