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按照省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20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的总体部署,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破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地税部门执法权和行政事务管理权运用的透明度,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勤政廉政建设,为促进白山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市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下发文件在全系统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纳税人权利公开的内容,制定《系统行政事务管理公开实施细则》,下发文件全系统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公开实施细则》。

  (三)加大重点公开内容中重要公开事项的公开力度。

  1.纳税定额、税收减免、税收执法检查结果的公开要在一年内完全公开。

  2.税务违章违法案件处罚结果、欠税入库结果公开要在两年内全面推开。

  3.纳税定额执行结果的公开要在两年内铺开。

  以上三项公开方式可通过公示板、公示卡等形式在纳税大厅、在集贸市场、在商业一条街进行公开。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纳税人停、歇、废业等事项公开内容,自由裁量权使用量化标准的制定和试行工作要在两年内完成。

  (五)积极探索网上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推进网上公开形式。

  (六)要在办税窗口的公开形式上不断创新。办税大厅要设立办税程序图、设立监督电话、设立台帐,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电子触摸屏。

  (七)要在集中经营的商业区和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栏,这项工作要在一年内全部完成。

  (八)推进农村村屯税收政务公开,通过公示板的形式将村屯各项税收公开,这项工作要在一年内全部完成。

  (九)税务政务公开的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要达到一定声势,真正发挥推动作用。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02年11月末结束)

  1.召开动员大会,出台白山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要本着整体规范、扎实推进、分步发展的原则,在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重新规划目标、区分任务、明确重点、确立标准、制定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标准到结果,都有新的突破和创新。

  2.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责任体系。各地都要结合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的创建,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要建立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各项责任制,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办税窗口,办税大厅现有的政务公开设施。如办税程序图、政策公示板、职能公示板、各项规章制度、桌牌、胸牌、监督电话、各种台帐、各种服务设施等。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03年6月末结束)

  1.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市局将根据省局的要求研究制定《白山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经省局和市政府审定后向全社会公告执行。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彻底解决公开内容不全面,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想公开什么就不公开什么的问题。

  2.补充完善纳税人权利公开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公开内容,全面推行地税政务“十公开”。市局将根据省局的要求,依据征管法和本级“两权”监督有关规定,补充纳税人权利公开内容;制定《白山市地税系统行政事务管理公开实施细则》,下发各地执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将本系统干部职工最关心的行政管理事务热点事项在系统内公开,接受内外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公平,进而达到阳光行政的目的。

  3.进一步完善重点公开内容的重点公开事项。税收减免、纳税定额、税收执法检查、税务违章违法案件处理等内容的公开中,要普遍增加执行结果公开的内容,努力做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真正公开。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研究探索、制定税收减免、纳税定额、税收执法检查结果、违章违纪案件处罚结果、欠税入库结果、税额定额执行结果的公开方案。

  4.增补自由裁量权和纳税人停、歇、废业等事项公开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自由裁量权使用量化的标准,并在适当时机向纳税人公开,切实解决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使用不一致、不规范、缺乏监督的问题,消除政务公开内容上的死角。

  第三阶段:创新拓宽阶段

  1.积极推进网上公开形式。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研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政务公开的效果。对内要通过广域网络,使各地的工作在系统内网上全面公开,对外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年底全系统广域网联通后,各基层局都要建立规范的政务公开网页,同时积极参与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及依据、服务承诺、税收减免、纳税定额等政务公开内容通过网上对纳税人进行公开。

  2.进一步规范创新办税窗口的公开形式。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丰富和探索简单便捷及时的动态公开形式。各地要有意识地积极与各种信息机构合作,力争在创新形式上有所作为。

  3.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经营区的公开形式。各地要加强集中商业区、各类集贸市场的政务公开设施建设,凡是集中经营的商业区和市场都要建立政务公开栏,把所有需要直接面对纳税人公开的内容,都通过政务公开栏与纳税人见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税收服务。政务公开栏设施的模式、规格,尽可能统一规范,避免五花八门,造成浪费。

  4.进一步推进农村税收政务公开。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农村税收政务公开的渠道,通过各种形式将农村村屯税收公开。

  5.进一步巩固和延伸新闻宣传媒体公开阵地。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报、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种宣传媒体的协调与配合,因地制宜的做好工作,把政务公开的阵地稳定和巩固下去,使它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更强更好的作用。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地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2.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市局将组织考核验收和工作总结。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结合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的创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统一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督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上而下的检查与自查相结合,集中专项检查与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法,把检查督促工作搞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和交流,注意研究政务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基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四)强化政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各级地税部门要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常态长效机制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44号文件)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制定规范的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并将考核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制度、规范动作。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目标管理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要坚持考真考实,并要注意与平时调研情况、日常考核相结合。考核情况要在全系统内公开通报。对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政务公开考核一票否决制。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违规违纪情况的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现问题,认真查处,严重的要公开通报、曝光,以此促进政务公开的顺利推进,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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