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对工程法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对工程法教学的运用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教学方法,它对 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明显的 效用。工程法系调整工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各项法律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具体应用,涉及建设工程规划与审批、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劳动合同、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诸方 面法律。因工程法具有系统性、复杂性、较强的专业技术性 及特殊的标准规范等特点,采用案例教学对于工程法的教学 尤显重要。选用真实的建设工程案例,结合建设工程标准规 范及特殊规定,以解决建设工程问题为导向,运用讲授与讨 论相结合的形式,能够有效提高学生运用工程法律的能力。[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工程法;
工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1674-893X(2016)01010703 自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推行案例教学法取得巨大成 功以来,案例教学法在世界各国高校的法学教育中一直备受 推崇。相较于传统的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有其独 特的功能。从逻辑运用的视角来看,法律案例教学方法注重 归纳推理,在美国、英国等判例法国家广泛运用,实践证明 案例教学法在进行法律教学、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方面是一种 有效手段。但我国的法律体系侧重于成文法,判例在司法实 践中的作用远不如英、美法国家重要。因此,反映在法律教 学中,更多地倾向于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法,从逻辑运用来看,更侧重于演绎推理。但我们不能无视案例教学在哈佛等英美 等国家法学教育的成功,应当在我国的法律教学中,着力突 破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适时引进案例教学,为 法学教育寻找一个新的连接点。特别是我国司法改革引入了 判例指导制度之后,判例的指导作用将逐渐凸现出来,因此 分析案例将成为更有效的学习手段。总的来看,案例教学可 以为法学学习者提供具体的、鲜活的分析样本,在教学中显 得更加直观,且可有效地训练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能力。因此,在中国高校法学教学越来越普遍地采用了案例 教学。改革开放以来,工程建设,特别是交通、桥梁、铁路 (包括高铁)、机场、港口、电厂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 巨大,成效显著。每一项工程建设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如 工程规划与审批、勘察设计、征地与补偿、工程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筑质量、环保及纠纷诉讼等[1]。当 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也产生了许多工 程法实例。这些实例为我们在工程法教学中提供了有价值的 范本。工程法的案例教学有着一般法律案例教学的共性,同 时也有独特性。在工程法案例教学中,应当尽可能地运用真 实的案例,在关注一般的法律原理及通用法律规范外,要特 别注意工程法的特殊规定。同时,注重以研讨的形式引导学 生解决工程中的实际问题。
一、选用真实案例以再现工程法的场景 法律案例教学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选取相应的法律事件或判例,以此构成一个虚拟的法律环境,使学生在这个法 律环境下,通过群体讨论等形式进入这一虚拟的法律情景, 运用归纳与演绎的方法,分析并掌握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学理 论,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的一种教学方法[2]。为了 达了案例教学的目的,案例的选择显得特别重要。相较于民 法、刑法、经济法等普通法律所涉及的案例,为了不同的教 学目的,教师在课堂上可以有较多的选择。如在讲解民法一 般规则时,一般选择典型案例,能够起到解说原理的作用就 可以了,就达到了让学生深切理解民法规则背后原理的目的。
但在工程法的案例教学中,满足于原理解说显然不够。工程 法本身即是一般法律在工程领域的运用,除了工程质量法等 少数法律具有特殊的原理外,大部分法律在原理上与普通的 民法、商法原理是一致。以合同而论,货物买卖合同与建设 工程招投标合同的法学原理大致一样。学过民法中的合同法 之后,就没有必要在工程合同课堂上选择只能起到解说式作 用的案例,以免雷同。但由于工程项目具有专业性、公共性、 不可复制性、与环境协调一致性等特征,为了达到良好的教 学目的,应当选择那些反映建设工程特殊性问题的真实法律 案例,以让学生了解工程法的特殊场景,拓展工程法的视野, 体验工程法的实际运用。如某航道局承建某地一港口设施, 发生了一起巨额海上养殖损害索赔诉讼。该案例起因于在该 地进行港口建设规划时,附近海产养殖户得知规划信息。部 分海产养殖者为了获取高额海产养殖损害赔偿,提前在附近海滩及近海区域投放了海产种苗。港口工程开建后,这些海 产养殖者即以海产受损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因为海产养 殖一般是在浅海底部进行,即使派出最好的潜水员,也难以 查清养殖的数量与质量。最后,作为被告的港口承建方因无 法准确核定附近海域海产种苗数额,无法推翻原告方的诉讼 请求,不得不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这个案例本质上属于侵 权损害赔偿案件,但它发生在港口建设中,且适用了举证责 任倒置的证据规则,反映了工程法案件的特殊性。这类真实 案例能较好引导学生去研究工程法适用的特殊场景与条件。
工程法案例教学应当使用这类真实的案例作为题材,以让学 生了解工程领域的案例类型,了解工程法在实际运用中的精 要之处。
二、注重工程法的特殊规定以掌握案例的关键 也正是由于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工程法律事务与一般民 商事法律事务有着明显的不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 是工程法领域有其特定的建设工程技术规则以及其他特殊 的法律规定,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与工程责任等。如有关房屋 建设与装修,就涉及一些特殊的条例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2011年修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其中第 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①未经原 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 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④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 节能效果;
⑤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根据这 一特殊规定,如果在房屋装修产生结构改变的情形下,房屋 业主与装修公司产生的合同纠纷显然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 法的一般规定,而是应当优先适用上述特殊规定。诸如此类 的特殊规定,在工程法律实务经常出现,因而在工程法的教 学中尤须得到讲解和运用,以便学生熟练掌握。再比如,建 设工程分包是工程建设常见的行为,人们也习以为常。但承 包方如果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人由此造成的损 害,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承包方是否需要责任或承担连带责 任?在“张X诉李X、X园林工程公司、X置业公司健康权纠纷 案”中,法院的判决即明确了这一责任。该案基本案情如下:
X年X月X日,X置业公司与X园林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发包合同, 合同约定,X置业公司其园林景观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X园 林工程公司进行建设,并约定:X园林工程公司不得在将该 工程进行转包;
X园林工程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私自进行转 包的,应对因转包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X置业公 司与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工程发包合同签订后,X园林工程 公司将其承包的园林景观工程一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地面 钢结构上雨棚玻璃项目,分包给李X,且未取得X置业公司同 意。其后不久,李X雇佣张X安装该部分的雨棚玻璃。张X在 安装雨棚玻璃时,不慎从钢结构上摔下,并受伤。经鉴定, 张X残疾程度属五级,劳动能力完全丧失;
精神状态、智力状态属六级残疾。李X系属于具有从事玻璃安装营业执照, 但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质。张以李X、X置业公司、X园林 工程公司应对其因工作致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由,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李X、X置业公司、X园林工程公司共同承担其 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在这一案例中,诉讼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于:承包方擅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从事建设活动资质的 分包方,分包方雇佣的施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人身伤害。
分包方疏于管理,未对施工活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是 否应该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该案经过了一审、二审、再 审,最后再审生效判决裁定:再审被申请人X园林工程公司、 李X承担连带责任。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在于我国的《建筑 法》第二十九条有特殊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 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 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 包单位自行完成。”如果分析案例不能熟悉工程建设的这一 特殊规定,难以从一般性法律原理推断出这一结论。因此关 注工程法的特殊规定有着重要的价值。此外,近年来我国工 程企业承建了大量国际工程业务,如沙特阿拉伯的铁路、非 洲安哥拉的铁路、公路等等,这些国际工程业务涉及一些国 际工程合同常用规则或惯例,如FIDIC合同条件,这中间有 些专业术语,每个术语都有特定的规则内容;
另外,还会涉 及到东道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许多法律规则或者习俗。因此,在教授国际工程法时,还应当引导学生关注这些术语及其背 后的特定规则、东道国的法律与习俗。
三、重视案例研讨提高解决工程纠纷的能力 工程法的案例教学除了要达到一般性的教学目的外,还 应当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工程纠纷的实际能力。这种能力在多 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工程纠纷的复杂性。一个工程项目从 规划、设计、环境评估、立项,到招投标、工地拆迁,再到 施工、验收、后期保养等全过程,工程时间长,涉及的法律 规范多,涉及的部门多,利害关系人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 差池,都会引起利益纠纷,从而产生诉讼或法律纠纷。选择 一个工程法的教学案例,应当全面再现该案例资料,把纠纷 的部分放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来分析。二是工程纠纷的系 统性、关联性。一个纠纷往往是许多因素相互关联的。如一 个欠薪纠纷,往往可以上溯到若干方面。可能是建设工程合 同无效而引起的工程款纠纷导致承包方欠薪,也可能是工程 质量纠纷而引起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导致承包方欠薪,还可能 是因竣工验收纠纷导致工程款拒付而引起承包方欠薪,等等。
因此,在分析工程纠纷时,应有全局视角,多方面思考问题, 不能复杂问题简单化,要充分领会工程纠纷的关联性,进而 从法律到事实上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案结事了”。三是解 决纠纷手段的多样性。工程纠纷的解决不能只盯着诉讼这一 单项手段。事实上,工程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多方面的手段, 包括协商、谈判、仲裁等。一个完整的工程案例教学应当将这些因素全方位地展示出来,以此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工程法的案例教学手段的运用,包括讨论、商谈、争 辩等形式,连同理论课程的手段一起,可以起到提高学生表 达、思辨的能力,通过诘难问责,提高运用证据、资料及其 他各种辅助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工程法的案例教学 应当从工程法的特点及工程纠纷法律解决的实际出发。在教 学中,选用真实案例,分析案例的一般原理与特殊规定,研 讨工程事务法律纠纷的解决机制与方法,培养学生解决工程 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戴谋富.工程法学概论[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 社,2013:1. [2]罗世荣,赵青,杨蓉,等.案例及其法律案例教学[M].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