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的故事简短200字 经典的友情故事

经典的友情故事

经典的友情故事 经典的友情故事篇一:比金钱更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

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

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 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 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 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 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 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 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 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 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 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 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 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 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 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经典的友情故事篇二:温暖的朋友 几米说:“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 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的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在我的生命中出现又离开的人了。他们曾经因为某 种关系和我认识,有过快乐或不愉快的回忆,我们因为需要彼此联系在一起,后 来因为不需要而告别。

时光流逝了,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现在留在我身边的人,也无非是 那几个朋友。也许,朋友真的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能分担彼此的不快乐,在你难 过时陪在你身边,哪怕什么话也不说,只要看到她眼睛里的关心,就知道她是懂 你的,就觉得是温暖的。这就够了。

琳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时,我开始相信“一 见钟情”了,我认定了她是我这一辈子的朋友,四年的友谊、四年的感情也证明 了我的结论是正确的。

也许是因为某种原因,我们在军训的第一天认识了用一种毫不夸张的 语气来说,就是我们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了。她比我小两岁,我总是把她当作妹妹 一样的照顾,有时候我开玩笑的问他:“我们上辈子是不是真的是姐妹”她很幽默 的回答我:“那我们回去问问自己的父母吧!” 闲暇时光,我开始回忆我们四年的点点滴滴。

军训完毕,我们没有被分在一个宿舍,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依旧没 有协调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两个人一起上学、提水、吃饭、逛街。

她总是很喜欢我买的每一件衣服,只要她喜欢,我都会借她穿几天。

她总是穿着可爱装,于是我开始培养她走“女人路线”,从穿衣到高跟鞋。没想到 她接收速度还比较快,现在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比我还溜。我都甘败下风了 我谈恋爱了,她替我高兴,为我祝福;我失恋了,她陪着我一起哭。

有了这样的朋友,我还奢求什么呢 大三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威胁着我不让我回宿舍,我 坐在校园里歇斯底里的哭着,是她,帮我摆平了一切,把我送回宿舍,陪我哭着, 劝了我一整夜。第二天,两个熊猫眼出现在了校园里。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惦记着对方,即使一个苹果,我们也想着要给对方吃。

有一年,流行织围巾,我挑了她喜欢的颜色,为她织了围巾。当我把 围巾给她时,她抱着我说:“潇雨,你知道吗这是我这一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我们宿舍的都在给男朋友织围巾,却谁也没有想起来给我织一条,她们都对我说, 你这个朋友要交定了,因为你总是替对方考虑,细心的观察朋友缺什么,因为你 总是把朋友放在第一位。”我擦着她的眼泪,笑了。

我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着我的男朋友,她却总是比我还气愤, 说我太傻、太善良。其实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只是我学会了“退一步海阔天 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20岁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只夜光烛,她说要让这只夜光烛照亮我的人 生。

22岁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套化妆品,让我开始打扮我的美丽人生,她 说我用的第一套化妆品一定要是她送的,事实也是如此。

我们曾经为了她的工作而争吵不休。我要她回家做着舒适的公务员的 工作,而她却喜欢在外奔波。她对我说:“潇雨,我觉得我们还年轻,应该有梦 想,应该自己却闯一闯,有一天老了就再也闯不动了,现在闯了至少不会给以后 留有遗憾。现在苦是苦点、累是累点,但我喜欢,因为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很充 实、很开心、很快乐!”于是,我尊重了她的想法。

虽然她上班了,却总是不懂得打扮自己,大冬天的穿着职业装、露着 脖子,也不知道冷,我买了一条丝巾准备送给她,至少可以温暖一下。我知道一 条丝巾并不值多少钱,但她一定会喜欢的,友谊不是靠金钱来衡量的。

总是为了爱情而感动,很少为了友谊而感动。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 落知多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更喜欢闻婧和林岚,欣赏闻婧为了林岚可 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的精神,我在想如果我是闻婧,琳是林岚,我也一定会的。我 发短信告诉琳,我看这本书哭了,她说她也哭了。我告诉她,我喜欢书中微微对 林岚说的一句话,也希望她能永远记住那句话:朋友总是为你遮风挡雪,如果你 在很远的地方承受着风霜,而我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在我 的身上。

既然做了朋友,那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吧!琳,如果有来世,我们还做朋友,不,应该是姐妹。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千年之前我是你弹断的那根琴 弦。穿越时空,我带着你手指的余温转世与你相遇。没有奢华片段只求平凡温暖。

在流逝的年华中我知道我们的友谊比永远多一天!琳,你相信吗 我的生命中仍然有人离开或进入,可是我已经知道留住该留住的,放 手那些不想要的。

经典的友情故事篇三:一个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 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 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 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 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 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 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 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 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 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 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 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 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 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 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 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看过经典的友情故事的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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