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到站”心态。有的机关单位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已过了获提拔的年龄,工作干得再好也改变不了职务现状,得不到一个“副科级”,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心态。
三是“吃亏”心态。一些机关单位中年一般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这一辈子很多灾难都赶上了,如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大饥荒、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等,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革命工作,事没比别人少干,汗没比别人少流,但到头来职务没别人高,收入没别人多,觉得非常吃亏。
调查显示,全县机关单位中存有以上三种心态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虽然只是一部分人,但其危害性却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难领导。他们自认为比年轻领导党员干部资格老、能力强,不愿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二是影响团结。他们平时牢骚多,对单位的很多事情看不惯,如借机构改革等时机发牢骚、洒怨气,影响单位团结;三是工作效率低。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能拖则拖,能溜则溜;四是形象差。服务态度不好,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在群众中的形象较差。
这部分党员干部的存在,导致了机关单位工作积极性的整体下降,给机关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导致这部分机关单位中年一般党员干部产生不良心态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
从客观因素分析,主要有四点:一是缺乏年龄优势。基层党员干部选任工作中,以年龄划界限的现象比较明显,如强调副科级党员干部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干部中选任,使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失去年龄优势,觉得工作没奔头;二是晋升空间有限。各单位领导职数有限,相当部分较优秀的党员干部提升不了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不够规范,大部分是实职领导转任,而一般党员干部晋升的较少,使中年一般党员干部看不到晋升希望,失去工作热情;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现有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第十三个月奖励收入等机制激励效应不明显,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发不了中年党员干部积极性;四是收入结构体系不甚合理。现有的公务员收入结构体系既无法完全实现“奖勤罚懒”的目的,也没有很好地实现“高薪责重、低薪责轻”的区别,一些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在单位上承担了大量的工作,收入却比工作量相对较轻的科级党员干部少。
从主观因素分析,也主要有四点:一是学习不够。部分中年一般党员干部不注重学习,素质难提升,跟不上形势发展;二是资格意识强。部分中年一般党员干部资历、资格意识强,眼见得不到重用,就怨天忧人;三是自我评价过高。部分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对自我认识不全面、不客观,总觉得自己是个人才,长期被埋没,施展不了才干,导致心理扭曲;四服务意识弱。部分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官本位”意识强,服务意识不到位。
基层机关单位中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正值年富力强,工作经验充足,是党政人才队伍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及时有效地调整这部分党员干部的心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是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新问题。为此,资溪县正在积极开展调研,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健全有关机制,加强全县中年一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使其成为三个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之一。
一是完善中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的要求和规划,对中年一般党员干部队伍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找准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施教,如对思想滑坡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服务意识弱化的加强宗旨教育,对工作技能落伍的加强技能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中年一般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是改进中年党员干部选任机制。在积极培养提拔使用年轻党员干部的同时,亦重视对中年党员干部的提拔使用。对经各方面考核,确属优秀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及时选任到领导岗位上来;对一些受单位领导职数限制,不能提任领导实职的优秀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在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范围内,定期选任主任、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使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多一条晋升渠道,让实干、苦干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看到升职希望,以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是健全中年党员干部岗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单位内部党员干部轮岗制、工作报告制、工作例会制、定期评议制、聘请群众监督员制等制度,对
在单位内部中层岗位或重要岗位上的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含股级党员干部),加强岗位监督,防止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探索中年党员干部激励机制。对中年一般党员干部实行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增加正面激励,减少负面激励;实行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将工作绩效与党员干部福利挂钩;增加对中年一般党员干部的关心程度,为其提供进修培训、家属就业等机会,增强他们对单位的认同感,使他们更加安心、热心、专心地工作。
五是加强中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针对中年一般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弱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改进和严格机关单位学习制度、出勤考核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并发布实行“九条禁令”,即禁止打牌赌博、中餐喝酒、索拿卡要等行为,彻底扭转部分中年一般党员干部作风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