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和市交通局关于春节道路运输工作方面的文件以及市运管处的通知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一个负责任行业”的要求,坚持高位操作,狠抓落实,推进春运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正常化”,全面实现“运输安全、市场有序、疏运及时、服务温馨”的春运工作目标。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南运管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江南运管所驻站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深入春运第一线,指挥、组织、协调春运工作,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春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三、掌握客源情况,科学组织运力
由于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流时流向集中,运输组织难度较大。为此,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总结往年春运的经验,提前对全市节日期间因客流重叠、恶劣天气等因素导致的客流高峰时的流时、流量、流向进行详细的分析,对重点线路,经济热线,农村单车独线,提前编制《2007年春运高峰期重点线路增加班次、车辆预案》,并在客运站公示板上公示。
(二)对加班车辆要和加班车属单位签好合同,保证随时出车,并按照交通部10号令的规定,严格审查加班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乘人员的资质条件,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春运车辆调度小组(见附件二)要根据客流的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调度客运车辆,适当增加班次密度。对重点线路,经济热点线路实行弹性发车,农村线路实行滚动式发车,做到有客就有车,最大限度的杜绝超员和减少旅客滞留。
四、具体措施
我所把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在1月25日前客运科和维修科、驾训科工作人员要对所有进站车辆普遍检查一次,对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客车不予发放《春运合格证》,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春运开始后,不合格车辆每进站一次处罚进口负责的运管员每人50元。不合格车辆每出站一次处罚出口负责的运管员每人50元。省、市领导检查时如漏岗、领导从进、出口进入站内还不知道或不及时通知所、站领导的,对该进口或出口的负责运管员各处以50元的罚款。
(二)对驾乘人员的职业道德、运输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雪天、雾天和冰雪路面行车常识、公铁平交道口严格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等规定进行培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春运工作。加强对超长运距班车、夜行班车、旅游车的监管。确保客车不超载,驾驶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三)要求客运中心站对进站的每一台客车都发放一张有关春运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宣传单(宣传单样式见附件四),并按规定挂(条)幅,张贴春运宣传标语,采取办板报等形式宣传春运工作。与客运中心站签定春运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五),对客运站在春运期间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客运站落实好“四不进站、二不发车”的规定,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要求客运站安排工作人员看守公铁平交道口(并将负责人员情况报所备案),对进站车辆实行进站发车检查日登记制度,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网上订票等各类便民服务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防寒,“三品”查堵,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售、检票等各项工作。
(四)所领导与驻中心站、驻停靠站、站外巡回检查的运管员签订包保责任书,运管员与经营者签订车辆包保责任书(所领导与运管员包保责任书见附件六、运管员与经营者包保责任书见附件七),并制作车辆包保卡,贴在车辆前风挡玻璃上,将责任细化到个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填写2007年春运工作责任明细表(见附件八)及春运车辆包保明细表(见附件九)。停靠站、收费站运管员工作不认真,被省、市领导检查出问题的,处以每名运管员50元罚款,如果被省、市通报批评的,科长就地免职,每名运管员各处罚500元。
(五)站内及进、出站口运管员要对中心站内服务设施及安检仪的使用情况、站务员和驾乘人员的服务质量、候车室内喊客、替旅客购票现象、进、出客运中心站的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车容车貌、安全服务设施、从业人员上岗证件、“三品”情况、私加(改)座椅和站内超员等情况进行处罚或根据《省局记分考核办法》进行记分考核。候车大厅工作人员要求轮流换岗吃饭,不允许脱岗,每发现一次处罚每名运管员50元。如果被省、市通报批评的,科长就地免职,每名运管员各处罚500元。同时省、市领导进入候车室内检查,运管员还不知道的,每次处罚运管员各50元的罚款。
(六)所门口、站前广场、乌兰大街的运管员要对广场喊客、揽客的司乘人员,客运车辆站外停车揽客现象进行处罚,或根据《省局记分考核办法》进行记分考核。在所门前每发现一次喊客现象扣每位运管员抵押金50元。所门口、站前广场每发现有2台以上客车同时停车待客的,处以包保运管员每人50元的罚款。如果被省、市领导检查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的,对其负责的科长、主任就地免职,并对运管员每人处罚500元。
(七)驻停靠站运管员要对所有往返于松原市的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证照、服务设施、超员及三品进行检查,对非法营运,超员车辆及“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兜揽旅客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或根据《省局记分考核办法》进行记分考核。停靠站的运管员全天不允许离岗,中午20分钟一定要换饭,脱岗无人被省、市检查发现的,对相关人员扣除抵押金500元。被省、市通报批评的,科长就地免职,并给予每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八)实行抵押金制度,严格奖惩。所领导每人交抵押金1000元,运管员交抵押金500元,对工作不负责,在各级领导检查春运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要扣除抵押金,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除扣除抵押金外,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对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和服务质量事故的,取消其线路经营权。
(九)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农民工疏运工作,确保农民工及时返乡与亲人团聚。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开展防控工作。
五、加强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监管
春运前要深入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春运安全专项检查,并与危险品运输企业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十)。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企业运输资格。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冬季路面行车常识、安全驾驶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规驾驶。对参加春运期间危货运输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此项工作由货运科长唐文明负责。
六、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宣传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我所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其发挥的作用以及春运进展等情况,同时在站内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对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向客运经营者进行宣传。春运期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我所春运报道不少于一篇,市级刊物上发表报道不少于二篇,春运简报不少于10期,此项工作由廉洁、许大欣负责。
七、几点要求
(一)组织召开经营者、客运从业人员、站务员、运管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讲清春运期间对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增加安全和服务意识。
(二)各岗位运管人员必须在早6:30到晚4:30全天10个小时在岗值班,中午只允许20分钟换饭。
(三)上岗时间着装整齐,不准饮酒。
(四)有事向所长、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领导检查时发现擅自离岗的人员:第一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停发应值班科室所有人员工资(发生活费300元),取消个人和所在科室评选2007年先进个人和先进科室的资格,同时上报市局、市处给予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六)春运期间要求科长以上工作人员手机全天24小时开机,保证随叫随到。
(七)认真做好日报和旬报工作,该项工作由客运科许大欣负责。
(八)春运期间值日、值宿工作,由办公室关久义负责。(春运期间值日、值宿安排见附件十一)
(九)要求抵押金在1月28日前交到财务科。
(十)统计报表每少一次,扣责任人500元的罚款。春运宣传报道每少一次,扣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十一)如遇突发事件,10分钟内报所领导,20分钟内报市处,市局长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