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表彰活动建议方案

七一活动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三周年。市委将对除农村以外的基层党组织中表彰1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和1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对农村“一创三满意”活动中表彰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个农民群众满意的乡镇党委,个农民群众满意的村党支部,个农民群众满意的乡镇干部,个农民群众满意的村干部,个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村党员。两个范围的表彰对象的推荐考察工作,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负责,在“七一”前夕一并进行表彰。为做好表彰大会组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会标

湘潭市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八十三周年暨表彰大会

二、时间地点

建议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湘潭大剧院召开

三、大会议程

(大会开始前奏《迎宾曲》)

市委副书记、市长彭宪法主持

1、大会开始;

2、奏国际歌;

3、市委书记陈润儿同志讲话(市委政研室起草);

4、市委副书记张光荣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5、颁奖;

6、奏(唱)《没有共产党员就没有新中国》

7、大会闭幕

(大会后市领导与获奖代表合影)

四、参加会议人员

1、表彰对象

2、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委、市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湘潭军分区司令员。

3、离退休的老干部代表,各民主党派主委、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

4、各县市区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基层办主任。

5、市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组织部长。

6、市直县团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党员代表。

会议通知由市委办负总责,其中表彰对象分别由组织部、基层办负责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凭票入场、对号入座、领导带队,不得缺席。缺席、迟到者,由单位负责人向市委督查室说明原因。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工商、税务等执法人员一律着制服。

五、主席台就座人员

主席台安排2-3排座位。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在前排就座(应有市委老领导、老红军、老八路、老地下党员代表)

六、颁奖办法

表彰对象全部上台领奖。

七、准备工作大体安排

1、6月18日前常委宣布表彰对象;

2、6月25日前公示完毕

八、组织机构

表彰准备工作在部务会的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共同组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负总责。

总指挥:沈墅

副总指挥:袁锡辉

协调:田关云、刘良丰

工作人员:从市委组织部和基层办抽调

(一)表彰发奖组

组长:伍庆盛

成员:卢可佳、谢四清、刘晓燕、郭霞、杨依如、罗军、戴旺、陈亚平、唐湘琳、朱艳璋等,建整办若干负责事项

1、联系、定制奖牌、证书、光荣册;

2、联系红花、礼仪小组、欢呼队、乐队;

3、制定颁奖方案;

4、表彰对象报部务会、常委会审定;

5、公示表彰对象,综合、公示情况,最后确定表彰对象;

6、印制表彰决定光荣册;

7、审批表、证书、盖印及存档;

8、通知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于表彰会前一日下午报到

9、起草表彰部分主持词、颁奖方案衔接,送有关领导;

10、召开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预备员;

11、排定表彰对象座次表

12、组织表彰会当日发奖全过程

13、联系摄影师,安排市领导与获奖对象合影。

14、其他与表彰有关事项

15、送省表彰对象去省开会

(二)会议服务组:

组长:张璧

成员:陈亚平、胡亚湘、沈颖、谢孟良、戈建成、

罗庆军、宫纪平、伍仔林等

负责事项:

1、与市委办衔接会务事宜;

2、联系衔接安排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食宿车辆等;

3、发放表彰对象的红包、奖金、农民党员的误工补贴等;

4、负责会场表彰对象座位、台上委员或单位;

5、保卫、医疗等事宜;

6、负责经费预算;

7、其他与会务有关事项

(三)资料宣传组

组长:刘杰义

成员:唐安波、胡乃程、江峰、李适丁

负责的事项:

1、与市委办、政研室衔接落实领导讲话;

2、制定七一宣传方案;

3、与新闻单位衔接典型宣传;

4、与新闻单位衔接七一大会宣传;

5、表彰决定送报社刊发;

6、上报信息;

7、其他与资料、宣传有关事宜

九、经费安排

1、奖金标准

表彰先进个人每人500元,合计元。

2、经费来源

(1)奖金、奖牌、证书、光荣册、红花、照相等在市管党费中开支

(2)其余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十、其他问题

1、6月28日后是否请市领导上门慰问特困党员,入党时间较早的党员。

2、对市直战线七一表彰活动从市管党费中下拨经费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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