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治要以党的十五大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集中治理城区脏、乱、差等问题,使我市的市容环境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这次整治的范围是聊城市城区。
整治重点是:清除平房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及机关单位的卫生死角和河道、东昌湖畔的垃圾杂物,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和占道商亭,依法清理流动摊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搞好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工贸市场及周围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建筑工地,整顿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等。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城市规划
在聊城城区内建设10处大型宣传栏,宣传城市规划,其中在开放开发试验区建设2处。印制聊城城区总体规划图、近期开发规划图、宣传单5000份,向市民分发。年内完成建成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高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详细规划及城市中心广场规划。规划建设城市形象和精品工程,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和品位。
(二)市容景观1.对城市主次干道的沿街建筑进行清洗、粉刷和修整,达到色彩协调、整齐美观的要求。对东昌路、柳园路、花园路、兴华路、建设路、振兴路两侧建筑物的整治和道路绿化要进行整体设计。其中对东昌路、柳园路的整治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任务。对夜市的设置地点、营业时间进行规范管理。由电信部门按照规划逐步设置高档次IC卡电话亭。2.对户外广告、标语牌、橱窗设置等进行清理整治。商店、饭店等各类店铺的牌匾、字号、张贴等,要整洁简炼、用字规范。对于残缺字符、错字、别字等进行整修,对陈旧牌匾要按要求进行粉刷或更换,对影响市容又没有资金更换的要限期拆除。整治乱贴、乱画现象,城区内不允许有各种涂料涂制的宣传标语及乱张贴的广告、字画等。对现有图画的张贴要集中清理。3.建筑工地要进行围护,实行文明施工。建筑拆迁到位后,要及时按照修整方案进行处理,不留残墙断壁,不留残缺檐口及裸露钢筋头等。场地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的环境。4.城市人行道砖要及时修整更换。对于残缺、不平整的人行道要进行修整。对雨水口、检查井等设置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统一整治。5.城市主次干道,要进行及时养护,对坑洼路段、路沿石残缺及高低不平、栏杆破损等统一修补。(三)环境卫生1.城市主次干道整日保洁,道路两侧每80米设置美观大方的果皮箱一个,沿途无乱倒、乱堆垃圾。雨水口洁净、无污物。2.公厕卫生保持六净六无(即墙壁净、门窗净、地面净、隔板净、便槽净、厕所周围净,无痰纸屑、无蛆蝇、无粪尿堵塞、无污泥积水、无积尘蛛网、无臭味)。3.河道、东昌湖水面及河湖畔的白色垃圾、污物、杂草要彻底清理,城区部分河道堤岸要砌筑护坡。东昌湖畔垃圾及时清运,坚决制止用垃圾填湖现象。4.单位庭院内房前屋后无垃圾堆积,室内干净洁亮,无卫生死角。5.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玻璃幕墙无明显尘土,无残缺玻璃,沿街门面无残缺,建筑标志无残缺、饰面无污物。6.城区街头绿地、绿化带无垃圾、污物。人行道夜市摊点处无油污。(四)园林绿化城区绿化按照一级绿地标准进行养护管理。清理一切影响城区绿化景观效果的张贴物、悬挂物等。提倡有条件单位在单位门前集中摆放盆花、植物造型等。搞好道路两侧绿化,积极倡导庭院绿化,提高绿化水平。加强对城市广场、公园的管理,对公园内的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并对设施进行修整、粉刷。(五)道路交通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的管理,在城市设红绿灯路段进行渠化处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能力。整治将四叉口变为五叉口的交通地段,并按规划进行调整。集中清理路边摊点、街头市场。严禁在主次干道上摆摊设点,重点清理城区易产生临时集中摊点、影响交通的地段,并为这些集中摊点就近临路选址。为改善交通条件,对挖掘道路没有按要求回填的要限期统一修整。结合车辆年审对公共汽车、出租车的车内外卫生及外观容貌统一整治。(六)居住小区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的重点是清除垃圾死角,拆除乱搭乱建设施,健全完善小区配套设施。(七)城市出入口按照规划拓宽改造部分出入口,搞好绿化美化,同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八)城市亮化工程按照规划设计,集中亮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点带线。重点要把沿街道楼房及市区高大建筑物亮起来。对灯光设施安全情况和残缺等现象进行检查清理。(九)城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治理1.拆除1999年集中供热单位的自用锅炉房。2.清理水体垃圾,治理东昌湖面水体污染。
3.彻底治理城市上风向污染大户。
(十)噪音污染治理
在市区内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市区使用警笛。市区工厂的噪音污染要治理达标。夜市、饭店、宾馆及建筑施工等在限定时间内要严格控制,严禁噪声扰民。
四、责任与任务分工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东昌府区督促所辖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宣传:由市规划局负责。
(二)市容景观:街道粉刷设计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组织督促实施;户外广告的清理由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工商局负责;建筑工地由市建委负责监察;主次干道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由市政处负责落实。
(三)环境卫生:主次干道及绿化带的卫生由市环卫处负责,河道卫生按管理权限由水利部门及运河管理处负责,东昌湖环湖路至水面的卫生由东昌湖管理局负责。各街巷卫生由东昌府区负责,各类市场的卫生保洁由市区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庭院卫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督促责任单位完成。
(四)园林绿化:园林处负责现有绿地及公园广场的养护管理,东昌府区与园林处共同督促各单位门前绿化工作。
(五)道路交通:交通渠化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工商局负责道路市场的管理。市区与城乡结合部的道路由市政处与市公路部门按所属职责负责车行道的修补、养护工作。公共汽车的综合整治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出租车由市交通部门负责,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协助。
(六)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的规范由市文化局负责;临时娱乐场所的设置,由市建委定点、市文化局负责实施。
(七)居住小区:由房管局组织落实居住小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城市出入口:城市出入口的改造,分别由建设、交通部门负责。市交通部门与东昌府区负责出入口周边环境卫生。
(九)城市亮化工程:由市建委负责协调落实。
(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集中供热区域由热电公司与使用单位签定协议后,由市环保局与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锅炉房的拆除工作。上风向工业污染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
(十一)治理噪音污染: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
(十二)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聊城日报社负责。
五、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分三个阶段。7月8日至7月1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13日至9月中旬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
六、检查验收
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聊城市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协调和考核验收。对在整治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整治措施不力或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七、组织领导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聊城发展的大局出发,发动聊城城区各单位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切实把城区环境整治好。整治城市环境是树立聊城良好形象,改善城区居民生活条件,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发动群众,通力合作,各尽其责,在全市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氛围。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使聊城城区的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以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迎接建国5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