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的局势_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国际争端的不断涌现,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 但当前的国际法学教育模式使得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亟需进行改革。对 此,应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明确教学目标,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 方式等角度,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以应对国际局势严峻挑战。

法学教学改革一直都是高等教育界非常热衷研究的问题,这是社会政治经 济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因为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人才是实现正义的 主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则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进 程,这就要求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人 才。

1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家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联系日 益密切,整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呈现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而且在日益 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各个领域的国际争端不断涌现,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 显,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受传 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国际法学在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导致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根本无法满足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 需求。基于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引起了各高等院校的重视,逐步成为法学教学 改革研究的重点领域。

1.1 国际法学在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国际法是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 则和制度的总体,在规范国家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1998年,教育部将国际法学纳入到法学 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分 支,各高等院校国际法学方向课程围绕这三个分支开设;2002年开始的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亦将这三门法学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纳入到其考查范围。

由此可见,国际法学无论是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是在中国 法律人才筛选体系中,都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2]但是,正如开篇所述,由于 中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未给予国际法学应有的重视,致使中国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非常缓慢,而且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出现了断层。这些都要求我们 对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进而使国际法学得到其作为中国法学 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的应有尊重,并培养出适合国际社会发展需求的国际法学 专业人才。

1.2 迎接国际局势严峻挑战的迫切要求 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关系 进入重新整合的新时代,新的国际秩序将建立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国际法将 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在新的国际秩序建立过程中更好地反映本国的立 场和主张,世界各国对国际法学的研究和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愈来愈重视, 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先进的国际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从汉朝“丝绸之路” 开始,中国就开始了广泛而频繁的对外交往。在当代,中国的对外交往更加频繁, 在整个国际社会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政治上,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 事国;经济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第二大进口 国,并拥有最多的外汇储备;军事上,中国是世界上军队规模最大的国家,拥有 各种自主研发的先进军事设备傍身;文化上,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 世界上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最丰富的人力资源。中国如此显耀的优势,使其在国 际社会颇受关注,同时也使其遭受诸多挑战,这从近期的国际局势就可窥探一二。

政治上,黄岩岛、钓鱼岛的领土主权问题;经济上,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光伏产 品反倾销、美国针对中国出口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行反补贴;军事上,美日、 美韩在我国周边进行军事演习,妄图威胁我国。所有这些都彰显着对国际法学专 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2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基于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当前国际 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国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亟需加以深 入改革。为此,我们应该以社会需求为本位,明确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为具体实施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2.1 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学教育理念 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国际法学教育理念。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平行领域,两个领域解决的问题迥异, 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亦大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两个领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大 相径庭。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应注重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与国内各部门法学专 业人才的不同,以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导向,紧跟世 界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前沿,在培养模式、专业结构、课程体系、评价机制等方 面进行优化,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 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2.2 引入先进的国际法学教学方法 在国际法学教育领域,一大批国际法学学者一致致力于国际法学教学 改革研究,他们开拓创新,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育方法,其中,最为典型 的当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所提出的教学方法。这 些国际法学教学方法,经其本校实践取得了很好成效,应将其推广运用到整个国 家的国际法学教学中。

2002年9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黄进 教授针对国际法学的分支之一—— 国际私法的教学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学方 法,具体包括“国际私法教学与5H人才培养观、国际私法教学与3D课堂教学模式、 国际私法教学与实践教学、国际私法教学与双语教学”等。其中,“5H人才培养观” 是指在国际私法教学活动中教会学生how to be(如何为人)、how to do(如何做事)、 how to learn(如何为学)、how to be with others(如何与他人相处)、how to enjoy life(如何享受生活的乐趣);“3D课堂教学模式”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 discussion(讨论)、dialogue(对话)、debate(辩论)方式进行教学。[3] 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在国际法学教学方法上提出要实现“五变”,具体 是指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 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 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同时肖永平教授 还提出了“五I学习法”,指出在国际法学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正确识别法律争诉 点、准确解释法律规则、善于确定关键事实、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和得出自己的 结论。[2]而“五I学习法”的养成,则离不开国际法学教学过程的引导。

3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深入进行,从 而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3.1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模式,采用新颖教学方式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首先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在传统教学模式 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法学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引入新的教学方式。由于国际法学 内容繁杂,涉及公法、私法的各个领域,为保证学生学习国际法学知识的系统性 和连贯性,在国际法学教学体系和教学结构上必须由专业教师主导,因此,传统 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可抛弃。但基于传统教学模式过于抽象枯燥,教学效果 会因此受到印象,因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需要引入各种新颖的法学教学 模式,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模式、案例分析教学模式、模拟国际组织教学模式等, 这些新型教学模式使原本抽象枯燥的课堂讲授变得生动形象起来,有利于提高学 生的听课兴趣,加强专业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 进而使学生能够自主分析当前的国际局势与国际争端,把这些枯燥的国际法规则 灵活运用到保护国家利益的实践中。

3.2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语言,引入双语教学因素 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国际性,这就使 得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国内领域,而应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领域,这需 要有非常高超的语言能力作为研究手段才能完成,因此,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 引入双语教学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化进程的不 断深化,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际问题 和国际争端相应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的解决迫切需要一大批 掌握国际局势发展动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开阔视野的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 才。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对国外相关知识的涉猎 是必不可少的,双语教学因此应运而生。所谓的“国际法学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师 讲授国际法学的相关概念和规则,应该提供标准的英文注释,尤其是对于其中的 专有名词,必须能够标注准确的英文翻译;在介绍相关国际条约时,对于其出处 和原文内容必须向学生加以介绍;在介绍经典的国际法学案例时,应将裁决原文 中的关键部分向学生展示。[4]通过以上双语教学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 地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学专业外语水平,从而为其自主学习国外先进的国际法学专 业知识提供便利,以进一步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3.3 改革国际法学考核方式,进行多角度效果考查教学过程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是督 促学生认真学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其中,期末考试时最传统的验收学生学 习效果的考核方式,但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出发,考核方式不应局限于此。

基于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要求,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灵 活化,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察,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除了期末考试之外,国际法学的考核还可以通过布置案例分析式作业、 设置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庭、针对热点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分小组讨论并展示探 讨结果、组织辩论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通过对国际法学教学效果进行多方位、 多角度考核,保证学生既能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灵活运 用国际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国际局势、解决国际争端,进而使他们成长为具有国际 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科高质量、高层次人才,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 专业人才的需求。

法学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信仰法律、熟练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并能将 “教条化”的内容“务实化”的法学专业人才,作为法学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非常重 要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学的教学目的亦是如此,但是当前中国的国际法学虽然取 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无论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是研究成果的水准,仍然 远不能适应中国对外开放的速度与规模。为了应对国际局势的严峻挑战,满足国 际社会对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我们应该通过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调 动学生自主学习和运用国际法学知识的积极主动性,从而培养出高层次的国际法 学专业人才。

作者:刘敏敏 来源: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3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