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开放教育论文
地理标志开放教育论文 一、教育打破地域限制为教育地理标志保护创造了条件 开放教育实质上是实现远距离网上教学的学生和教师 以及学生和教学机构可以准永久性分离,利用各种技术媒体 联系师生并承载课程内容,提供双向通信交流,同时,在时 间、地点、学习对象、学习方式、学习资源上对学习对象完 全开放的教育。[3]这种教育打破了时空界限,因而招生 的地域限制实际上也已突破,甚至可以突破国界。学生在选 择就读学校时,完全可以根据学校的知名度、声誉等因素择 优入学。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吸引更多学生就读 名校,使得该校能为社会培养更多人才,从而做出更大的贡 献。但是由于目前地理标志尚没有运用在开放教育,在办学 中出现了“逆淘汰”现象,即办学规范的学校因为治学严谨, 学生毕业率相对不高等原因致使学生流失率高,这些流失的 学生转而流向办学不规范,及格率却很高的其他学校(包括 各类函授、网络学校),而且优质学校的招生情况也面临逐 年严峻的窘境。以佛山电大为例,近三年来开放教育招生形 势不容乐观,招生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这种劣币驱逐良币 的逆淘汰现象极大地扭曲了社会伦理和价值观。要治理“逆 淘汰”社会恶疾,必须建立和完善正面激励机制与正向淘汰 规则,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起到有效保护优质教 育的作用。二、地理标志对开放教育的作用(一)能够凝聚人才、提升效益 地理标志在商品上的运用会增加价值,带来财富。同样, 地理标志在开放教育中的运用亦会增加所在地开放教育的 知名度,扩大招生规模,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开放教育 地理标志品牌化后,因地理标志具备特有的良好口碑及其稀 缺性,决定其能在如林的教育机构中出类拔萃。而且地理标 志品牌化有较好的增值潜力,能迅速地积聚教育人才和精英, 吸引莘莘学子前来就读,从而教学相长,使教育事业步入良 性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促使教育资源整合,实现教育规模化发展 近十年来,我国开放教育综合实力有了很大发展,全国 电大系统累计为社会培养上千万人才,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 题:教育资源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各地开放教育水平参差 不齐,特别是县级教学点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水平尚待进 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函授、网络学校等各类学校遍地开花, 各校之间抢生源的无序竞争愈演愈烈,使一些学校的主要精 力都放到了争生源上,从而影响了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 高。结果往往导致办学规范的优质学校反而更加面临招生萎 缩的尴尬困境。实现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给地理标 志学校赋予更多权利,保护优质学校,有利于规范竞争秩序, 从而促使教育资源得以优化整合,使优质教育做强做大,实 现教育规模化发展。规模上去了,能够提高开放教育的资源 利用率,增强教育效果,以地理标志为纽带联结起来的规模化教育必然会形成。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后,在政策扶 持、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度等方面会得到更多的优先、重点 保护,从而更加有利于开放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是法律保护教育质量的 必然要求 我国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既是知识产权法保护教 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提高学校国际竞争力,提高学 校品牌的重要途径之一。更是适应了我国现阶段教育迈向国 际,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趋势。因此,对开放教育地理标 志品牌化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通过对赋予地理标志权的学 校的学分认证差异,对鼓励学校重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 育竞争力,维护教育的公平有序竞争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地理标志在学分认证规则中的运用 学分认证是“学分银行”的核心和基础,如何在制定学 分认证规则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学分认证的公平合理, 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难题。其中,高等教育内部层次复杂、办 学形式多样,既有正规的高等教育系统,又有非正规、非正 式的高等教育系统。[4]在正规教育内部,对于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而言,各自学分的构成及其价值的 诸多差异直接导致了院校之间学分互认困难重重。即便同一 层次的开放教育系统,学分认证也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应 考虑各分校的办学质量,比如:系统内的各种评比、评估结 果是否应在学分认证中有所体现;具有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设备先进及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突出等高标准学 校的学分权重是否应高于一般学校?考量这些因素并承认这 些优质学校学分认证和互换中的高学分权重对促进各校规 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等具有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在认证优 质开放教育的学分互认权数时,可以将以上各因素纳入到认 证教育地理标志的具体标准中。关于学分认证的状况,当前 的情形是对非学历教育的学分认证完全空白,学分认证主要 在学历教育之间进行。普通高校之间已经展开了学分互认的 尝试,且主要集中在同一层次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但大多 数高校对明显弱于自己的学校的学分不愿意承认。不同层次 高校之间学分互认(主要是本科院校对大专院校的学分认 证)困难重重。特别是在同一层次的开放教育系统内的学分 认证,一般学校彼此之间平等互认没有问题,但是在一般学 校与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学校之间进行学分互认时,若不考 虑各学校的办学质量差异,则会造成学分认证上的不公平。
因此,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开放教育,给优质教育学分认证提 供优惠条件非常必要。首先将学分认证优惠的条件与开放教 育地理标志认证条件相衔接。通过明确赋予地理标志权的具 体条件和标准,避免地理标志被滥用。认定标准可以从四个 方面予以考虑:(1)教学质量优质。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办学场 地、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设备、教育资源等。(2)声 誉远扬。参考指标包括招生规模、评奖评估情况、社会反响 和知名度、政府支持和重视等。(3)人文因素。参考指标包括师资力量、当地文化底蕴、校园文化、教育管理等。(4) 来源地。主要是考察学校教学质量、声誉远扬皆与当地自然 因素或人文因素密不可分,且具很高的辨识度(见表1)。学 分认证规则的具体设计可作如下考虑:第一,普通高校之间 的学分互认。一般的同一层次的高校之间学分互认时,学分 平等兑换;“211工程”高校之间的学分也是平等兑换,但是 一般高校与“211工程”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时,应设一定 的学分权数。第二,开放教育等成教高校之间以及其与普通 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应结合学校教学水平、教育资源、师 资力量、社会反响等因素对学校进行权衡(地理标志的认证 条件),根据比较决定学分互认权数,对获得地理标志权的 学校的学分赋予更高的权数。例如:开放教育学分向高级别 学校(如中山大学法学本科专业)转换时,假设甲、乙分别在 佛山电大和××电大修完“国际法”本科课程,欲转到中山 大学就读,而中山大学的“国际法”为5学分,若中山大学 规定低级别学校向高级别学校的学分认证权数为0.6,但对 获得地理标志的学校认证权数规定为0.8,如果佛山电大被 赋予地理标志权,则甲最后获认证的学分为4,而乙则只能 获得3学分。反过来,高级别学校向低级别学校转换学分时, 学分权重为1(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