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对xx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责任人”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调查
几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工作,以做好各项检察业务树党风”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细化内容、分解责任、强化教育、狠抓落实、严格追究等五个环节,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使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了实处,有效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细化责任内容,增强工作操作性
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制定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几年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是我们一贯的做法,但过去我们制定的廉政责任书内容比较简单,只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保证不出现问题,而责任的具体内容却不细化,不量化,标准模糊,难于操作和落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和本院实际,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了责任内容,指派专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草案,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廉政监督员会进行讨论修订,形成正式文本。责任书明确规定责任内容、相关制度、考核方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内容包括有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加强内外监督等,并细化分解为若干条款,使党风廉政建设由一项“软任务”变为一项“硬指标”,彻底解决了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无法考核和追究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分解责任目标,发挥责任人作用
年初,检察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了不同层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每名干警的职责和义务,促使他们增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此基础上,不同层次的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发挥好相应责任。
一是“第一责任人”发挥领导、表率和带头作用。作为全院“第一责任人”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动员部署,并狠抓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带头开展廉政承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它各项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在党组会、院务会、全体干警会上随时安排和调度此项工作。
二是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发挥主管检察长的“直接责任人”作用。对班子成员在按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范围的同时,对于主管副职和党组成员责任交叉的,明确一人主抓、一人协助,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涉及到多人责任的,明确各自的侧重点。使领导干部每人都有一份责任,工作职责和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出了问题责任就追究到哪里。
三是发挥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人”作用。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目标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追究;其他业务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落实好本部门的责任制。
通过这些形式,全院形成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的分级负责体系,进而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人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学习教育,促进责任人自律
强化学习,深化教育,是提高责任人素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在内容方面,我们不断丰富充实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全面性。一是抓宗旨观念教育,学习孔繁森、梁雨润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对照胡长清、成克杰等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警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二是抓“三职”教育,通过教育干警严格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的“检察人员纪律”、省院的“七条禁令”等各项令规,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高检院公布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对干警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教育;三是抓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开展“入党为什么,党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大讨论,要求干警自觉做到“横不攀、竖不比,认认真真正自己”,牢记“两个务必”,自觉保持艰苦、刻苦、吃苦的政治本色,教育干警防微杜渐,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在形式方面,不断更新、活化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一是定期学习与阶段性学习相结合。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采取“每日一题,每季一法”、“测试竞赛,检查抽查”、“培树典型,以点带面”等方
法,组织干警开展素质达标和岗位练兵活动,同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纪律作风整顿以及“优化发展环境”、“执法为民树形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等项活动,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二是常规性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结合常规的政治理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三情,创三无”(反吃情、反说情、反泄露案情、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质量低劣案件)教育,动员干警有问题纠问题,没问题纠思想。三是艰苦奋斗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和谁比,怎样比”的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主动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为干警排除后顾之忧,使干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狠抓工作落实,健全机制强监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目的。我们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责任制内容的落实,增强了监督效果。
一是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专人抓、专人管,经过积极争取,我院配备了纪检组长,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廉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对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各项机制。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关心疾苦的从优待警机制等项机制和严格周密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向党委汇报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权力监督;完善落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实行“一书两卡”,在业务部门确定了7名督察员,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加强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制定并完善《诺廉、践廉、述廉、评廉、考廉实施办法》;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12种轻微违纪行为给予黄牌警告;制定并落实《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办法》,明确接受监督的范围、投诉方法和责任追究;制定并实施《办案安全防范责任制》,确保干警廉洁和执法安全;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通过在办案一线建立临时党小组、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共建协议,把廉政建设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延伸至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构筑起防腐“第二道防线”。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
五、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督实效性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我们通过严格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保证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内部,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督察工作,重点检查有无检察干警接受吃请,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驾车等违反禁令和纪律等问题;深入走访发案单位,调查了解检察干警是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是否有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报”和违反检察纪律的行为,并结合开展一年一度的“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经查实后登记在案,及时向院党组做出汇报。同时,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院工作综合考核中,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外部,聘请7名廉政监督员,制作廉政承诺公示栏和公示牌,开展诺廉、践廉活动,通过走访、发征求意见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他们对检察人员、特别是廉政建设责任人搞好自身廉洁、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加强对不同层次责任人廉洁从检行为的监督。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人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部门内检察人员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实行连带责任。几年来,通过对群众投诉的4起干警违纪案件线索的认真调查,虽然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但对干警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所在部门的责任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提出了口头批评,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同时,我们还把廉政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中,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由于我院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也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5年来,院集体先后被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检察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被省院和省人事厅命名为“模范检察院”并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连续7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同时还5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其中纪检监察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和省院评为先进集体;全院42名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有25人次受到市级表彰,有2名干警受到省院表彰。所办理的458件审查逮捕案件和548件审查起诉案件,没有出现超时违法和办错案现象;立案侦查了涉嫌职务犯罪的嫌疑人66名,惩治了腐败;全面加强了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