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野下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刑法知识产权

刑法视野下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改革

刑法视野下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改革 摘要我国高校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伴随科技创新时 代的来临,现存的问题阻碍了科技创新的进一步深入。我们有必要对现行高校知 识产权管理的模式进行反思,找到问题的症结,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DOI:
10.16400/j.cnki.kjdkz.2017.09.006 隨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各种智力成果不断涌现,为了保护权利人 的知识产权不被非法侵犯,我国于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该 纲要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高校作为我 国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集中了国家主要的信息、智力等各种资源,使其在科技 创新方面拥有一般企事业单位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高校在产学研方面得到国家 的全力支持,每年产生大量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各种邻接权在内的知识产权。

这些新的知识产权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大幅度提升综合国力,但是,由 于我国许多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造成这些高校在知识 产权管理方面出现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新旧知识产权迅速转化为生 产力,造成了科技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1我国高校现行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实践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重研发不重管理和应用的怪现象。很多高校 进行科学研究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相关管理部门没有重视新旧知识产权 的管理和应用,具体表现如下:
其一,我国高校现行知识产权管理至今没有实现体系化。我国高校领 导阶层对知识产权的研发普遍比较重视,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常常缺乏 战略意识。指导思想的偏差往往造成领导层过多关注本校每年有多少论文发表, 至于这些论文有没有应用价值以及对有应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如何去保护缺少宏 观上的把握。造成这种思想认识偏差的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理念影响了高校领导层, 使许多管理者的理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知识产 权实现科技创新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现代科技理念。同时,高校领导层普遍对知 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存在严重的认识不足,这种不足直接导致众多管理者忽视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化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其二,我国许多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普遍缺少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的规章制度。目前,在国内许多高校都成立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通常情况 下,由科技处(室)或科研办负责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学校领导层认为必要时 才从社会上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项。科技处(室)或科 研办的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可能属于某一学科的科研尖兵, 但也可能对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无所知。纵观我国高校,管理部门在管理 过程中,往往侧重于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津贴的核查、科研奖励的发放等方面, 对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有意无意地选择回避。

最后,我国高校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科学 的评估体系。在我国高校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中,虽然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 成果较多,但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往往将其科研成果认定为职务行为,除给予少量 奖励外,没有其它相应的激励方法,这就使相当多的科研人员普遍认为其科研成 果是否应申报知识产权应由科研管理部门来决定,科研成果能否转化为经济效益 应由领导来牵头解决,自己的任务就是进行科研活动,无需过多过问知识产权的 保护和管理。

2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启示 鉴于我国现行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尚且不尽如人意,我们有必要 研究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 式提供参考。

2.1美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美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采取“专利管理与技术转移相结合模 式”。该模式主要包括高校内部机构管理专利模式、关联机构管理专利模式和委 托校外专门公司管理专利模式。采用高校内部机构管理专利模式的代表学校是斯 坦福大学。该模式要求设立专门的校内管理机构,如技术许可办公室之类。当校 内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需要申请专利时,由校内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办理申请事 宜;
该机构的负责人称为技术经理,由他负责是否将相关成果申报专利以及收取 和分配专利市场化后带来的回报。美国高校规定校内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具 有管理、法律和财务知识的背景,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申报成功后专利的营销上。2.2德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德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主要采取“分散管理模式”。该模式是一 个由日常行政与决策、检查与监督、执行与协调、以及争议解决等部分组合而成 的一个严谨的管理模式。在该模式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技术转移,其管理的范 围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断扩展。德国高校设有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本校的知识 产权,相关政策亦由该机构负责制定并付诸实践。该机构有权对科研经费的发放、 课题的审定、技术转移中所涉及的权利归属、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员的奖励 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从美国和德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美、德二国高校知 识产权的管理和营销都形成了成熟、稳健的运营机制,值得我国高校深化知识产 权管理模式改革时借鉴。

3中西结合重构我国新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鉴于我国高校现行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过于粗放,既不利于维护广大科 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还导致大量的科研成 果没有及时推向市场,造成科研资金的大量浪费,我们有必要结合美、德两国高 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成功经验,重构我国新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具体如下:
其一,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管理意识,努力探索符合我国高校 校情的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 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高校领导阶层没有足够重视本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际上,知 识产权的保护客观上需要领导层将其纳入本校发展规划,需要建立和完善高校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从美国和德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历程 来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它不仅需要管理类的人才参与, 还需要大量法律类、经济类等其它专业的人才参与。考虑到我国高校的领导层大 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树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管理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此外,从美国和德国的经验来看,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要形成体系,单一部 门管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目前,我国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采取了挂 靠式的管理机构和独立式的管理机构两种模式。[2]以挂靠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模 式分工过于简单,职权分别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很难在处理具体事宜时形 成合力。实践中,如果出现责任事故,各部门惯用的方法就是推卸责任,最后导 致无人承担责任,损失不了了之的后果。笔者认为,从美国和德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来看,德国的“分 散管理模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我们可以参照德国的“分散管理模式”来重构我 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我国未来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由知识产权的 申报、评估、检查与监督、市场推广和纠纷解决等几个部分组成。高校可以考虑 设立科研处(室)来负责本校知识产权的一般性管理(主要是成果管理、科研经 费的发放、课题的审定、所得收益的分配和科研人员的奖励)。至于是否为本校 的智力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则应成立由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各种专业人士 组成的專家委员会来决定。

其二,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包括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校知 识产权的保护应坚持依法保护的原则,在该原则下,首先要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 管理制度,使校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法可依。负责制定政策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国 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领会其实质精神。拟实施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纲要的精 神,还要根据每个高校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使他们能多出具有较强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智力成果。校内规章制度的制定要 围绕科研的立项、科技攻关、科研成果的产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市场 前景的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营销等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对每个环节的规定 应尽可能细化,避免因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而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最后,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是完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重要 途径。要使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规范化、科学化,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建 立良好的科研激励机制。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就是用资助、奖励和利益分配为手段, 激发、鼓励、诱导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方面主体,把重视知识产权与重视自 己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发挥知识产权创新的积极性,研发和推动大量高质量的技 术成果的产出及转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笔者认为,我们可以采取专利许 可、校企合作、合办科技中心、产学研结合等方法来筹集资金。知识产权是一种 财产权,学校将获取的专利许可社会使用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是最常见的筹资方 法。在这种交易模式下,学校无需动用任何财政拨款即可获得大量的额外资金。

此外,校企合作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资源共享模式。在该模式下,学校将自己拥 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定价,再入股有实力的高新企业,获取相应的收益。

总之,建立良好的以奖励、股份共有、资助和市场效益分配为主要内 容的激励机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这是完善我国高 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重要途径。

作者:张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