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课堂实践教学
建设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课堂实践教学 目前,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课堂实践教学是实践教学体 系中最关键的教学环节,是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急需改革的 教学环节之一。本文阐述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如何培养学生 的交际应用能力、英语综合能力,使其成为高级英语专业技 能人才。摘 要:
应用型本科;
英语专业;
课堂实践教学 引言 体现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教育规律、不断适应和满 足社会进步和教学需求的过程就需要不断地将创新与实践 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建设成为 己任。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了使学生毕业后能信心十足 地在社会中找到能发挥自己专业优势的工作,所以一直把创 立课堂实践教学活力放在首位,多创造生动形象的任务案例, 吸引学生把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当做自己日后工作的前沿。有 特色的教学使我们必须要突破的障碍,越难越要超越。我们 在努力探索构建适合应用型英语专业的课堂实践教学的科 学的模式中不断进取。
一课堂实践教学的依据与现状 秉承教育部制定的应用型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应 用型英语专业的教学近年来一直在追求有效实用的先进的 课堂实践教学模式。而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难题是应用型教学概念不明了、实践教学体系滞后于时代的发展,跟不上学 生的要求,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 缺乏参与课堂活动的激情等实际问题。形成符合社会对应用 型高级英语人才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的课堂实践教学 模式特色,是我们追求的效果。我们怎么样才能发挥我们的 特长并且在当前越来越激烈的世界竞争中赢得自己的就业 领先地位,就必须改变理念,抛弃不适应当前教学发展的死 板的体制,投入到社会需求调查中,汲取元素,与时俱进地 调整节奏。应用型本科教育对学生的培养应是实用的、注重 技能的,而课堂实践教学正是职业发发展教育中最基本的因 素,因此,必须要正确分清它与陈旧教学的关系。
高等教 育包含实践教学,而且作为一种当前必须的教学形式,实践 教学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各个高校也都投入 了大量的软件与硬件设施,并把它放在在职业教育的层面上 着重培养应用型英语技能人才。实践和职业教育一样起源于 人类的辛勤劳动,实用性强。随着经济和科学的飞速发展与 进步,就业问题是各个高等院校的首要问题。面对这种无法 避免的严峻形势,实践教学对生源与就业的对接尤为重要。
二课堂教学实践策略 2.1明确课堂实践教学目标 我们应本着以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为导向,在应 用型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中,我们首先必须清晰地 明确实践教学目的,即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同时通过切实可行再加上丰富多彩的课堂实践 教学活动,如模拟外贸公司的业务往来,酒店接待环节等。
在课堂中将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同用配图,音频和视频,上台 模仿教学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听说沟通能力,接待能力,询 问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推荐能力。还将学习任务有机结合 起操作交际能力从而达到完善活跃课堂实践教学环节的目 的。课堂实践的模拟设计活动的完成使学生对未来的工作的 胜任和适应有了充足的信心。
2.2科学设计课程体系 我们要让学生明白现在的课堂设计是为了让学生适 应未来就业岗位并能自如地用上专业能力相关的英语英语 综合知识。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岗位设计 实践活动,让学生自己解决问题使我们一再坚持的原则,如 去公司自己采集相关的英语外贸知识、去会展中心但英语接 待,去旅游公司了解涉外旅游等等。科学设计课程体系是全 面推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核心。要根据应 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分析其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要求, 结合学科专业知识结构和人才市场需求,改变原有学科类型 的课程观念,设计、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3.3 课外实践教学环节的配合 课内实践不足的时候,课外是个大舞台。鼓励学生 们在课后踊跃参加和组织不同层面的,不同类型的英语活动, 指派口语好的老师定期辅导学生组织举办各类英语竞赛活动。这些活动激发了学生主动获取英语各类知识的积极性, 开发了学生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意识,塑造了学 生的英语综合能力,比如,英文歌曲比赛,英语舞台剧表演, 英语外贸知识竞赛、英语商标创作大赛等竞赛活动。使学生 在课外实践中体现了课内的知识的获取。
四结论 如何使应用型英语专业成为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我 们不需要过分地再次强调,找到学生们认可的和教师们认为 有效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是个新课题而且迫 在眉睫,亟待解决。我们不能停留在理论的基础上,也不能 停留在光说不行动的层面上,立即行动并投入实践,才能充 分发挥课堂实践教学在应用型本科英语专业教育新鲜的活 力。
参考文献:
[1]戴炜栋.高校外语专业教育发展报告[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12. [2]江小明.关于高等教育分类及应用型大学定位 问题的一点认识[J].高等理科教育,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