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在政法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王乡长就2005年度的政法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对2006年的政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意见,我都表示十分赞同。

  下面,我就全乡今年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想再谈几个方面的想法。

  一、居安思危,超前防范,全面排查当前的不稳定因素

  去年以来,我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妥善化解了一批重点不稳定因素,但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我们必须居安思危,高度警惕,否则就很可能使现有的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影响。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看,可能影响我乡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仍然是影响信访稳定的重要因素。企业军转干问题。退役志愿兵要求“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问题;多年的上访老户问题;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退役人员要求享受有关待遇问题等。虽然,以上人员在我乡不多,但是他们和其他乡镇、县区联系密切,对我乡的稳定造成的影响很大。

  2、在我乡改革发展进程中催生的新矛盾、新问题引发的上访有可能发生。全乡经济迅速发展,各类项目投资多,使用土地多,涉群利益多;投资多,涉及村庄多,出现矛盾纠纷多,问题多,以及农业税的取消,一些土地合同的不规范,造成矛盾,甚至成为焦点,有可能影响整个村庄,甚至整个乡的安定。

  3、多年的上访老户上访屡屡不绝。由于这部分人常年上访,形成上访户,有的还对处理结果不满形成缠访,并在上访过程中积累了一些上访经验,有时防不胜防,稳控工作难度很大。

  4、因班子散乱不团结,没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干群关系紧张,有些干部,做事、处问题、不民主、不公正,不管事,不做事,涉及土地承包,经济合同,纠纷比较多,引发干部与群众矛盾多和不满引发群众上访。(如满井峪、马西、李纸、东坦、北付、书堂峪等村)。

  以上问题,我仅仅说了几个方面,还有很多的突发事件等等,对此,这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务必天天抓、月月抓,时刻抓在手上,否则稍有松懈,就会发生反弹和倒流。当前,重点要克服以下几种思想和认识:

  1、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心存侥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要认为我们的群众基础好,近几年没有出现问题,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形势大好,使信访稳定工作在思想上出现断层或梗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稳定压倒一切这根弦,将信访稳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克服事不关己思想,杜绝推诿扯皮。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一些问题,认为不是自己造成的,和个别人的问题,且不是自己一个单位有,从而漠不关心;有的单位对一些影响稳定的社会所谓的知名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一些人员的稳控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对此,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守土有责”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把稳控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克服认识上的错位思想,杜绝工作缺位。要牢固树立没有稳定就很难发展、保一方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时刻将信访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真正做到研究工作有信访,部署工作有信访,职责分工有信访,工作考核有信访,责任追究有信访。

  三、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全乡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维稳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真正按照上级提出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维护好、实现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和谐稳定。各“一把手”也就是村支部书记作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维稳工作负总责,各村的综治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实行维稳工作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属于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问题,就要由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解决,不能把本村、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不能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更不能认为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口、乡政府的事,相互推诿。我们的各办事处主任,村支部书记、政法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绝不允许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活动形成气候。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和村综治办主任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策略,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高质量的情报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严密防范“×××”邪教组织的聚集、滋事和破坏活动,二是,我们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努力提高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水平,特别是村的综治办成员,要提高业务水平,端正工作态度,要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支部书记、综治办主任、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妥善予以解决。要继

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对重大矛盾纠纷要挂牌督办的落实,一定要按照“要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真正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是我们在现阶段土地征用、土地合同,房屋拆迁、邻里纠纷,干群矛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矛盾纠纷比较多的情况下,更要从严掌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事,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绝不允许执法犯法或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引发越级上访,如果哪个单位或部门出了问题,办事处、村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并追究党政一把手和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处置群体事件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掌握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缠访事件的发生。从今年起排查信息报告范围要扩大,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有关重要工作,都要定时直接汇报,要求各单位综治办主任,每半月向综治办报告一次本单位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并实行“零”报告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紧密协调,决不允许由于领导不重视而导致矛盾激化或恶化。

  四、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确保全乡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毫不动摇地贯彻“严打”方针。一是要根据治安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打击犯罪的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以及流氓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劫、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以摸线索、破大案、挖团伙为主攻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兵力,组织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严打”的效果。二是要继续完善政法部门和各办事处、村的配合机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法各部门、各办事处、村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继续开展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以治安复杂地区治安环境的改善,带动周边环境的有效改善,充分发挥整治工作的延伸作用。

  五、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今年我乡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总的实施步骤我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大力实施村居警备战略。派出所要整合警力资源,合理配置警力,大力实施村居警务战略,做到警力下沉,阵地前移,加强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确保治安防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辅警队伍。各办事处、村在辅警队伍建设方面,首先要继续加强治安联防队的建设。各村联防队员的人数要有10人以上,切实做好人防、物防,做到巡逻经常化,防控群众化,科技化。其次,要发挥好治保、调解、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努力让不稳定因素、不安全的苗子在第一时间得到发现,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第四,要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会保障工作,搞好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有效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水平。

  六、努力维护社会秩序,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政法口各部门要以综治为牵头部门,与工商、税务、计生、卫生、土管等部门联动,依法打击诈骗、偷税骗税、制假贩假等犯罪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加强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的宣传,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七、狠抓落实,把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硬任务,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出现影响本地区、本单位较为复杂的不稳定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参与,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大胆工作,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信息畅通。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实行维护社会治安的党政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责任制,对于工作出色的部门和单位领导,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治安问题、不稳定问题突出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工资、补助,该扣的扣,该罚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社会稳定工作任务艰巨,压力较大,希望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大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落实。让我们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法委的指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克服困难,鼓足干劲,扎实工作,为全乡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