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 非公经济要发展

研讨的实践背景和需要

非公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走过了一条颇为曲折的道路。解放后,中国一度想人为消灭非公经济,建立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但是,非公经济在我国并没有彻底消失过,即使在对非公经济批判最为的严厉“文革”时期,非公经济的“星星之火”也还存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公有土地的产量只相当于等量私有土地出产的25。把公有土地出售给私人,新的所有者就会受到刺激监督各种活动,消除浪费,并且细致入微地考虑怎样最有利地使用每一英寸土地。当代经济学家斯蒂夫·汉克则根据“官僚机构双倍法则”阐明,生产同样的产品或服务,公有企业需要支出两倍于私营企业的成本。换句话说,作为一个规律,一个公有企业出售给私人之后,大约可以节省一半成本。其实他们两人讲的都是一个意思:非公经济能激发所有者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成本收益。

正因为非公经济的这些特点,生产力的发展还离不开非公经济,人为消灭非公经济的做法即违背规律,也是不现实的。“文革”期间,个体经济是我国仅存的非公经济,当时已经濒临灭绝,但全国从事个体经济的仍然有15万人。而且,非公经济不仅有“星星之火”,在有的地方还窜出了火苗子。1976年,中央新闻电影记录片《铁证如山》在全国各地播放,其中有一段解说词称:石狮的资本主义小摊点有993个,日成交额达60余万元。“文革”期间,石狮还出现螺丝大王、水产大王等八位商贩,他们年收入超过一万元而成为批判典型,被称为“八大王”。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非公经济恢复了合法的生存权,飞速发展起来,特别20世纪90年代后,发展更为迅猛。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非公经济平均每年以30速度发展,对GDP贡献率,1989年不到1,2000年已达到20以上。截至2002年底,全国个体企业2433万户,私营企业208万户,合计2641万户;注册资本金:个体企业3435亿元,私营企业18212亿元,共21647亿元;恢复“雇佣”职工:个体企业4760万人,私营企业2713万人,共7473万人;营业收入:个体企业19647亿元,私营企业11484亿,共31131亿元。另据媒体报道,有专家分析,中国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从业人员已有上亿人。

当一件事物发展壮大并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或者人们预见到它必将发展起来进而产生这种影响的时候,就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前非公经济虽然在我国存在着,但那时候非公经济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人们感觉不到它与自身的关系,也预见不到非公经济会有今天的发展。因此,那时候研究青年,不会,也没必要讨论“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这样的问题。今天,把“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作为一个论题提出,本身就表明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二者之间必有某种深切的关系。而这种深切关系的产生,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非公经济已经发展壮大到相当可观的程度,因而对整个社会,对社会上包括广大青年在内的各个群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青年研究界到了应该深入探讨和思考“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青年的发展有赖于社会的发展。我国非公经济发展到今天这样规模和程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青年发展的重要因素。这是我们今天就会议主题展开研讨的实践背景和现实需要。

青年在非公经济领域大有作为

那么,非公经济对青年发展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其中最重要和最显而易见就是非公经济为广大青年创造了就业机会,提供了创业舞台。

我国的就业问题现在相当突出,从总量上来说,我国15-64岁人口2000年为8.5亿,2010年将达到9.7亿,这样的人口结构就使得“十五”期间每年城乡新增劳动力将升至峰值,加上现有城镇下岗失业等人员,每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人口将达2200多万。而按现有的经济增长速度,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只有700-800万个。从就业结构上说,一些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劳动力大量过剩,而知识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却人才不足。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青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个青年问题。下岗失业人员中,青年占一定比例;今后每年毕业的200多万大学生是青年,农村1.5亿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中,大多数也是青年。因此,处于就业黄金时期和处于事业起步阶段的青年面临严重的就业压力和突出的创业需要。

那么,青年到哪里就业创业呢?公有经济从业人员在大量下岗,再指望公有经济吸收大量劳动力是不现实的。显而易见,大部分的青年将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和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非公经济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在解决这一民生问题上做出了重大贡献。在2002年的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中,有90.6的被调查企业雇佣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2001年全年恢复“雇佣”员工中,下岗职工占员工总数的20。

另外一项统

计显示,在2003年1至9月份上海新增的就业岗位中,70来自于非公经济。现在上海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员,已经占到上海从业人员总量的40以上。北京的情况也相似,2002年的一个统计数字表明,北京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全部的非公经济包括个体、外资加起来有336万人之多,占了全部从业人员的53。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非公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消除了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放开市场准入后,非公经济领域的行业覆盖将更为广泛,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更强。因此,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必将有更多的青年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和创业。

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相辅相成

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非公经济为青年创造条件搭建舞台,促进青年发展,青年也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推动非公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改革开放后,从我国非公经济恢复生存权开始,青年就在其中大显身手,发挥着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中国非公经济的发展首先是从个体经济开始的,而青年则是个体经济发展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总数约3000万的各地农村知青陆续返城。知青返城后成为待业青年,无处安置,其中许多人开始干起了个体户,中国由此出现了一支个体户大军。广大青年在非公经济领域的实践,直接推动了国家政策的松动。面对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的现实,国家也适时打开了政策瓶颈,国务院于1981年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指出:个体经济“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二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个体经济由此取得合法地位。

继知青干个体户之后,20世纪80年代青年中的下海潮与出国热同时兴起,一批又一批的青年投身非公经济,在商海弄潮。而农村青年则大都以到非公企业打工的方式加入到非公经济发展中来,我国南方出现了一支有中国特色的蔚为壮观的“打工妹”和“打工仔”队伍。时至今日,青年仍在不断投身非公经济,成为非公经济领域中各行业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在IT、金融、媒介等知识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中,青年更是成为绝对的主力。

许多青年在非公经济这个舞台上大显身手,干出了一番事业,使自身获得了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知青个体户队伍中,后来诞生了许多所谓的中国第一代“大款”。我国大量青年工人下岗后,投身非公经济。当时有人参照当初个体户知青的发展历史,提出下岗青年会成为第二代“大款”。这一说法留待实践去验证,但是,不管下岗青年中能不能产生所谓的第二代“大款”,有一点可以预见到的是,投身非公济经的青年中,许多人将步入中产阶层,从而壮大我国的中产阶层队伍。

青年人敢想敢干,容易在非公经济领域的闯荡中做出成绩。非公经济是中产阶层的主要“生产线”。投身非公经济领域的青年中,必将有一大批人会脱颖而出。他们以知识、技术、管理、劳动等要素参与分配,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得财富,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从而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的中产阶层。

2003年克林顿在清华演讲的时候,在讲到中国采取的抑制艾滋病的措施时,讲到了中产阶级的人数在上升。他的这个演讲是关于艾滋病的,而一个国家抵卸疾病的整体力量与这个国家中产阶级人数有重要关系。中产阶级是社会中较为富裕的中等收入阶层,这一阶层是社会的稳定器,能够增强整个国家抗卸疾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一个稳定的社会是两头小中间大,贫困人口和富豪占少数,有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现阶段中国中产阶层人数绝对数已经不少,但所占比例不大。在国外中等收入阶层一般占40-50。我们现在是18左右,小康社会的现代社会结构要使这一比重达到40。这就要求今后20年每年提高一个多百分点。

步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预计将历时20年。这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当代青年人生发展中的黄金时期。在这20年中,当代青年中将有一大批发展成为中产阶层。非公经济中优秀青年的这一发展趋势,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共青团要为投身非公经济的青年竭诚服务

2003年7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坚持和发扬团的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特征与时俱进、不懈探索,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在自身建设上创新,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应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新的历史起点”和“三个创新”要求的实质,把竭诚为青年服务作为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非公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身非公经济发展的青年也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的宏大青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共青团组织应关注、宣传、帮助在这一领域工作的青年,为他们的就业、创业,学习、成才,维护权益提供真心实意、力所能及的服务。

最近,团中央启动了“青年创业基金”计划,为青年创业提供第一笔资金,这对初次走上创业舞台的年轻人是一个巨大的支持和帮助。还有近些年团中央和各地团委推出的诸如“彩虹计划”等很多针对青年就业创业的服务项目,为青年提供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岗位,深受青年欢迎。同时,在维护青年权益方面,各级团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其中为在非公经济行业的青年的维权服务是重要内容。

我认为,共青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努力直接的,具体的为广大基层青年服务,特别是非传统工作领域的青年,如我们今天研讨的非公经济领域的青年。这就要求各级团组织在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工作评价上不拘一格,大胆创新。2003年团中央推出了在城乡普遍建设“青年中心”新型青年服务组织的计划,这是共青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共青团工作全面创新的重要步骤。我认为,在“青年中心”的建设中,为非公经济领域的青年服务应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青年工作的实践者和研究者都应对此十分关注,在实践与探索中促进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