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对从政者的一个基本要求。对领导干部而言,为一方人民群众造福,促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应该拥有政绩,必须追求政绩。创政绩、留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重要目标,是群众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也是一个干部工作作风、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艺术的综合反映。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关。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在政绩观上出现误区,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的发展观。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才能牢固树立起来,真正落实下去,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们的党、我们的事业才会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倾力支持。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本质在于铭记“为谁创造政绩”的宗旨

政绩观,实质上反映了对待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使我们的决策得到群众赞同,使我们的措施得到群众支持,使我们的工作得到群众满意。一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好,真心实意爱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的贫困疾苦,广大干部一定要有寝食难安之感、深深内疚之情。要把群众的需求当作第一追求,把群众的呼声视为第一信号,时刻关心群众、爱护群众。要从整肃干部作风入手,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强化服务为民。要坚持把广大老百姓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我们决策和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促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三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稳定大局安民。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察民心,听民意,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对群众的正确意见要坚决采纳,加以总结,予以吸收;对群众的消极甚至对抗情绪,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推心置腹,维护稳定。四要把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目标实现好,发展经济富民。发展是第一要务,富民是永恒主题。领导干部要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艰苦创业,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发展经济、致富百姓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核心在于解决“留下什么政绩”的问题

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相关,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我们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创造出没有水分的政绩,创造出群众需要的政绩,创造出没有后遗症的政绩,创造出有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一要留下经济增长的政绩。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的数量增长,没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就谈不上发展。特别是对区这样的中心城区来说,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必须充分利用的区位优势、人力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等方面的有利因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牢固确立加快发展的强烈意识,加快实施“三产强区、环境立区、发展科技工业、推进城市化”四大战略,集中精力抓好“经营城市、强村强企、融合发展”三篇文章,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努力把建设成为更具实力、更具活力和更具魅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市。二要留下全面发展的政绩。我们要看到,发展并不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如果单纯追求数量,单纯追求速度,而不重视质量效益,忽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忽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发展是片面的,难以实现全面的小康。我们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摒弃盲目的GDP崇拜,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三要留下协调发展的政绩。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四要留下可持续发展的政绩。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绝不能“一地致富,八方遭殃”,绝不能“吃祖宗饭,砸子孙碗”。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重点在于理清“怎样树立政绩”的思路

树政绩的根本途径应该是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提高领导水平,脚踏实地工作,俯首为民办事。那种盲目攀比,贪大求奢,追求高指标

、铺摊子、上项目,留下一堆“胡子工程”的做法;那种“新官上任三把火”,标新立异,好高鹜远,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的做法;那种只求本届有政绩,不给下届留财富,花光用光,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益的做法,不是造福,而是添乱;不是政绩,而是包袱。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是树立政绩的根本准则。坚持求真务实,就是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三个重要规律的认识,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坚持求真务实,既要大处着眼,又要小处着手,在宏观把握中注意微观,切实从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入手,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理出一些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拿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着力在推动事业新发展、开创工作新局面上取得实效。正确认识基本国情,是树立政绩的根本依据。要牢牢记住,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此外,还有省情、市情、区情、乡情,构成了我们的基本国情。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坚持从基本国情、基本市情、基本区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既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又充分考虑全面建设小康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做法,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踏踏实实地艰苦奋斗。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是树立政绩的根本要求。任何政绩的创造都不是一时一事所能办到的,需要下长功夫、苦功夫,做立足长远、夯实基础的工作。因此,创造真正的政绩,必须开阔胸襟,树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品格,坚持全面搞建设,扎实打基础,反复抓落实,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关键在于建立“如何考核政绩”的机制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级如何考核,下级就如何努力。政绩考核就如同“指挥棒”,决定着各级干部的工作方向。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一要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也要看客观条件。二要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一方面,要把发展思路是否正确,发展战略是否合理,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看是否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各项政绩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三要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一任领导、一届班子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政绩,不能看上级的印象,也不看报纸电视的宣传,更不能听汇报、看数字,关键是看群众认可不认可。因此,政绩考核的主体不仅要有政府的组织和人事部门,还应该更多、更系统地听取社会的评价,包括人民群众的评价、新闻舆论的评价和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调查机构的评价。四要用严格的监督管政绩。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做法,保证干部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保证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决策和各项职务行为负责。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