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法机关将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和谐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热潮,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主动将政法工作融入全县大局,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不当局外人、旁观者,不当评论员、裁判员,而要当好服务员、护航员,让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理念,在广大政法干警头脑中扎根,从而自觉把服务全县大局变为实际行动。二是增强环境意识。始终把优化创业法治环境作为发展第一要务的基础工程来抓,使每个政法干警都成为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者,每个执法岗位都成为展示良好法治环境的窗口,每一起案件、所处理的每件事情都要有利于全民创业。三是强化人权意识。切实履行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的职能,倡导人文关怀,注重对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尊重与保护。坚决避免和杜绝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把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的理念,真正贯穿到各项执法活动之中。四是强化平等意识。不论是内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在执法中都一视同仁,决不搞歧视政策。
二、切实更新执法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1、坚持亲民、安民、富民。亲民,就是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大的追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尊重群众,善待群众。安民,就是要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群众的报警求助,不论案情大小,都及时受案、处警,给老百姓一个交待。坚持安民不扰民,不任意扩大打击面,更不能搞株连,殃及无辜。富民,就是要让老百姓富裕起来,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殷实。做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保护神”。绝不容许巧立名目、不择手段索拿卡要。
2、坚持尊重、服务、保护创业。第一,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严厉打击侵害创业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整治影响创业者发展的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经营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保护好各类经营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科技型人才;保护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保护好城乡居民发展家庭作坊式的规模生产加工;保护好农民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保护好乡村干部带头创业、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保护一切创业劳动,一切创业成果,一切合法利益。第二,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是主动服务,当好创业者的法律顾问,帮助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把好法律文书关,解决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二是便捷服务,压缩政法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三是阳光服务,依法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逐步扩大和切实保障创业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四是文明服务,坚决纠正和防止耍特权、抖威风的问题,切实做到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热情服务,能办的事迅速办,能一次办结的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不能办的事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第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决克服“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的错误思想,坚决纠正不遵守法定时限,办案久拖不决,导致超期羁押、超期审判以及违反法律程序、不文明的行为。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有机统一起来,把查明案件真相与遵守办案程序紧密结合起来。绝不采取刑讯逼供等手段非法获取证据。第四,坚持效率与公正并重。坚决避免为了单纯追求执法效率,而降低执法质量;坚决避免对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执法效益,切实保证执法质量,促进公正高效执法。
三、狠抓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增强服务实效
1、端正执法思想、整改突出问题。一是解决趋利执法问题。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拘”、“以罚代刑”;切实规范收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在省以上规定收费项目之列的,一律不得收费,有规定的按下限执行;对轻微违法违规违章问题重在教育,可罚可不罚的一律不罚,必须罚的按下限执罚;不得向创业者摊派、集资、拉赞助或变相乱收费。二是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坚决制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特别是要严禁带有部门利益和个人目的的检查行为,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解决随意执法问题。严禁基层政法单位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抓人讨债;严禁滥用强制措施,随意抓人、随意罚款、滥收保证金等行为。
2、坚持执法原则、实事求是办案。在查办案件中,坚持实事求是、慎之又慎,严格依法办事。既坚决防止和克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又坚决防止和克服为体现工作力度大,不区分具体情况,对案件的定性
和处理“宁可过一点,就怕不到位”的倾向。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创业者正常的交往与行贿受贿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把合法分成、报酬奖金与侵吞国家集体财产严格区分开来;把创业者无能力履行经济合同与经济诈骗严格区分开来;把热心为创业者提供服务与搞权钱交易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把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严格区分开来。正确处理查办犯罪与预防犯罪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放在预防上。
3、改进执法方式、优化执法效果。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办案中充分考虑使用何种手段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结案后充分考虑如何帮助企业挽回受到侵害的损失。不因办案间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轻易冻结企业的银行账户,不轻易对企业的问题进行曝光;对必须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物、账目和银行账户的案件,快查快结,按法律规定应解冻或返还的必须及时解冻或返还,坚决防止查办一起案件影响企业声誉、损害企业利益,甚至搞垮一个企业的问题。该管严的要管严,该放宽的要放宽,该灵活的要灵活,真正做到管有法,宽有度,活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