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少年儿童人身安全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稳定和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建设“平安校园”作为“建设法制周村,打造平安周村”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好广大少年儿童的切身利益。通过开展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管理,根除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身心安全的各类不利因素,使学校内部治安秩序更加良好,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按照“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和整治由学校负责,学校外部安全管理和整治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的原则,校园内专项整治由区教体局牵头,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管理整顿由区综治办牵头,区教体局配合,联合公安、城管、交警、安监、工商、文化、卫生、建设、质监、消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针对整治重点,抓好任务落实。
(一)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管理整顿重点
1、彻底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半径200米内的录像室、台球室、歌舞厅、练歌房,重点查处“黑网吧”及接纳未成年进入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有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引诱、教唆学生进行盗窃、抢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员,坚依法追究其责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周村工商分局、区文化旅游局)
2、严厉查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出版物,包括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淫秽色情光盘,含有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软件产品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
3、严厉打击在校园附近地区抢劫、抢夺学生财物及其它危害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规范周边地区的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对学校门前和两侧的无照摊贩坚决依法取缔。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攻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依傍学校进行违章建筑,对已造成影响的,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予以拆除。(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5、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从打团伙、挖窝点、破网络入手,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点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彻底铲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毒瘤和祸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6、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饭店的管理,对无证经营或达不了卫生标准的要坚决查出、取缔和限期改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煤、气、点设备的检查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安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周村消防大队、周村质监分局)
(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和各类安全制度,学校党政一把手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强化学校各项设施管理。各校要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排查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重点抓好校舍、消防、食品卫生、消毒用品和防疫工作的安全管理,杜绝楼梯拥挤踩踏、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禁用证照不全、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配足、配齐保卫人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级团组织、妇联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各校安全教育要进课堂、进教材,要以防不法分子侵害、防食
物中毒、防楼梯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校舍安全事故等为重点,通过组织逃生演习、开设安全课、报告会、图片展、广播、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强化各类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单位。各校要对照相关标准对各类人员送行一次详细的资格审查,重点审查门卫、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员、驾驶员、保育员等岗位资格,要坚决清退不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彻底清理和全面排查,该整顿的整顿,该关停的关停,确保民办学校安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区综治办、教体局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全区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11月上旬到11月中旬,各单位进一步进行自查和整改,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迎接市检查组验收。
第三阶段:11月下旬到12月底,进一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好迎接省检查组验收工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整治活动是我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按照部门职责,依法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及周边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作到位,组织到位,责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坚决追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