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正常供气,确保锅炉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工持证上岗,接受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监督。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保持锅炉房的整洁,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三、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管理员报告,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锅炉工应严格按锅炉安全有关规章操作,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每星期应手动一次安全阀,每月应升高压力自动排气一次,确保安全部件灵敏、可靠。

  五、锅炉工每月测定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等指标。停炉压火时,必须将锅炉内气压卸掉,保持正常水位。

  六、锅炉维修保养由锅炉工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对影响安全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迅速抢修。

  七、锅炉工应坚持夜间值班制度, 公共事务科采取巡查和抽查的办法,定期检查落实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