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根据省、州政法委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政法委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省、州、市政法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院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出了工作步骤和措施。为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动员部署、排查清理、集中处理等各阶段的工作,我院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涉法上访问题列入稳定社会、強化司法为民的工作之中
我院在接到市政法委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有关通知后,及时积极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xxx为组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庭(室)领导为组员的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执法过程中引发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強化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的思想实质。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视为人民法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及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处理好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也是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日渐增多,各类纠纷的出现难免做到当事人都双方满意的时候,涉法上访问题;时有出现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诉缠访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院认真参照上级要求,按步骤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动员和初步排查工作,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奠定基础。
我院于xxxx年x月x日至x月xxx日,全面开展动员工作,把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初步排查工作分解细化到每个业务庭室,要求是;对涉法上访案件全面排查、查找问题、找准原因,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为集中处理涉法案件的工作奠定基础。经过各部门认真的初步排查,共列出涉法上访案件xx件,为我院针对性地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对初步排查出的xx件案件,经逐案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后,查清了问题、找准了原因;其中的xx件案件属于正常的申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解决的案件,由相关的部门负责疏导思想和做好解释工作后,至今未出现重复上访的情况;对x件被定为重点涉法上访的案件,即:xxx等xx人申请执行我市xx公司案及xxx申请执行云南省xxxx运输公司等人案,在集中处理过程中,将案件的处理落实到有关庭室和领导身上,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回复办理结果。相关的处办人员,在认真分析上访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及时了解掌握上访人的要求,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依法据情做出处理,在我院涉案上访处理人员中,未发生上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1、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按照“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贯彻“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提高法官干警对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是涉法上访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组织保证。涉法上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增强法官干警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必须使我们的法官干警充分认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院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意见,确保涉法上访的集中处理取得实效。
3、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中既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妥善解决好每一件涉法上访案件。对群众反映有理,又符合法律规定,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对群众反映有理,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拿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时间表,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对反映的问题,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失去解决条件,致使案件无法办结的,我们会在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解决上访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案件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处理错误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问题已经解决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要求,继续上访的,我们会坚持疏导教育,主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而不是简单的一拒了之。
4、我院在处
理涉法上访问题过程中,还将此项工作与同步进行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全院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全面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干事意识,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好案件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等封建官僚作风,力争做到使来访群众的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我们还以集中处理上访问题为契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了如《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司法便民、司法亲民措施和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良的机关作风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院要以此次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使此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同时,针对排查中暴露出来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并下大力气加以落实;对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对因“执行难”引发的上访问题,我们要在耐心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新手段、新方法,争取执行工作有新的突破。
总之,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推进司法公正,充分再认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