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均衡看共青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

利益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所追求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如何界定“和谐”也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关键。对于“和谐”内涵的界定,存在着这样两种说法,其一是着眼于从利益与矛盾的角度来解读“和谐”。在马克思看来,“‘和谐’作为社会状态,是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的一种表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把共产主义定义为‘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另一种说法则是从传统意义上来界定“和谐”的内涵。在现代汉语中,和谐“具有协调、融洽、合作等意义。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也许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权威的和谐的定义,然而上述观点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强调了和谐社会中利益协调与矛盾化解的问题,强调了利益均衡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我们认为,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应有能力使产生的矛盾通过纠错机制和缓解机制而得到有效的化解,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实现多元利益的协调、相互容纳和共存,以此来维持良好的秩序,从而使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无庸置疑,现阶段所追求的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多元利益互惠共存的社会,而利益的协调正是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是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对共青团功能的新定位

  就利益与和谐的关系而言,利益是引起冲突、激发矛盾的根本原因,适度利益是人与人之间、群体之间、阶层之间以及国家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然而,一旦缺乏利益适度分配的协调和控制机制,就易于造成利益分配不公,致使一方面利益流入少数人手中,另一方面弱势群体利益无法得到保护,从而阻碍社会范围内利益均衡格局的形成,导致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连绵不断,继而造成社会的动荡,甚至分裂。正因为矛盾和冲突的存在和激化,致使和谐社会的构建难以实现。整合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危机、协调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就成为党在执政治国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体现。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更要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团结广大青年,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建立健全各种有助于社会和谐的机制。

  随着社会的变迁,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中,服务于青少年的中国共青团组织在社会定位上处于一种多元状态。现实中,共青团实际具有三重社会身份:她是执政党的青年组织——需要发挥好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要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青年、始终按照党的要求培养教育青年、始终把最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她是兼有政府青年事务职能的准政府组织——负有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职能,要满足青少年福利需求,为青少年提供多重的福利服务;她还是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或者说是一个青年志愿组织——负有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竭诚服务青年的重要使命。而功能的实现又依靠机制的建立健全,要想整合利益、协调青年与青年、青年与其他阶层的关系,共青团就必须建立健全以下三种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利益表达的机制。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差别显性化的今天,利益表达问题,尤其是弱势青年的利益表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公正合理地整合社会利益关系的前提。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沟通失灵必然导致民意堵塞,影响社会稳定。当前,我国的利益表达机制建设滞后于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我们应改变传统的封闭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而代之以现代的青年广泛参与的多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要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青年中心的利益表达功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引导青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

  第二,建立健全青少年价值引导机制。在全社会确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利益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强大的思想舆论对人的价值观、社会道德的整合有着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我们要建立协调利益关系的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思想舆论在利益整合中的导向作用,引导青年正确看待客观能力、条件等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异的客观性,使广大青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道德标准和心理状态等与时代前进的步伐相协调、相一致,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要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引导青年合理合法地追求个人利益,使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自觉地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第三,要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化解机制。各利益集团(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属于人民内

部矛盾,但是,如果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矛盾不能得到解决时,就有可能转化为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会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整合利益关系的落脚点就在于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但是,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的社会。因此,不断提高化解利益冲突的能力是整合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教育青年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介组织在调节社会成员利益冲突方面的作用;要改进和加强基层团建工作,努力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主动关心青年、经常反映青年要求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一个青年团体与各阶层群众和谐相处的局面。

  当然,和谐社会并非只限于利益协调与共存,而应是一个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一体的社会系统,当中各种矛盾和关系协调配合,统一共存。

  实现定位,须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能力建设,代表能力是团组织生存的根本,学习能力是团组织成长的前提,创新能力是团组织发展的核心,服务能力是团组织立足的关键,动员能力是团组织综合素质的战线,五种能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共青团能力体系建设的主体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