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国际法发展情况研究
现代社会国际法发展情况研究 面临当前国际社会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背景,国际法碎片化与全球化二者 共存的现象也愈发的明显起来;并且,随着近几年国际法形式化这一现象的不断增 加,其同国内法之间相互渗透和影响的发展趋势也逐渐的凸显出来。因此,在当 今社会,人们对国际法的期望以及国际法肩负的责任也逐渐的增加,对此,本文 以国际法在现代社会的发展情况为着力点,通过目前国际法发展产生的新变化进 行研究,来分析其现代化发展方向和趋势。引言 自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关系中就发生了许多重大的事件,在 这些国际时间中,无论是轰动世界的9.11事件,还是金融行业发生的金融危机, 每一件事都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并且,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推 动力国际世界和国际法的变化,也为国际法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使得国际法在现 代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因此,找出当前国际法产生的新变化,并根据这 些变化找出其发展趋势,便成为了当前负责研究国际法工作者的首要工作任务。
一、碎片化与全球化共存 (一)国际法碎片化 所谓的碎片化,指的就是在人权、贸易、环境、能源等一些同国际法 相关的领域或者是国际法的分支出现了各种能够专门或者是相对自治的规则与 规则的复合体、法律实践领域以及相关的法律机构,由于这些机构在制定和建设 法律时,往往会比较忽视临近领域的机构活动和立法以及国际法具有的惯例与原 则,这就很容易导致建设完成的各种规则与规则体之间会出现冲突。与此同时, 部分专家学者曾指出,碎片化并不是国际法中的一个新的现象,它属于国际法这 一法律体系固有的一种结构特点,只是,国际法具有的这一特点是在当前社会不 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才逐渐的凸现出来,并逐步成为影响国际法使用效力的重要 因素的。因此,国际法碎片化特点的显现,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国际法律活动扩展 到各种新领域时,其扩展手段和目标的多元化。
(二)国际法全球化 国际法具有的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法在整个国际社会都使用,按照我们以往对于国际法的理解发现,国际法属于为文明国家之 间的一种行为规则,其适合整个世界的国际关系领域。国际法全球化也在一定程 度上反映出当前国际社会中各国发展过程中所必然应当遵循的一些准则和法规, 从而保证整个人类社会主要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以及协同发展。第二,大部分带 有全球性性质的问题都需要利用国际法来进行调整,随着二十一世纪的来临,无 论是货币政策汇率,还是化学武器、保护濒临物种、气候变化、军备控制,或者 是选择政策的权利以及区域的一体化等方面的问题,都逐渐的受到了国际法带来 的约束,因此,国际法在现代社会更加需要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法规内容来处 理这些全球性的问题。
二、目前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一)国际法刑事化的现象不断增加 国际法这一现象是国际法历经了一个渐进过程之后才产生的,这一渐 进的过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更加的明显。二战后,战胜国设立的军事法庭 成为了国际法向刑事化发展的开端;而后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变动的国际法 结构》这一书籍的出版,使得纽约堡宪章影响的范围被扩大,这使得一些国际责 任也逐渐的开始影响国际法中的法律责任;最后当国际刑事法庭设立之后,刑事 化这一特点在国际法中愈发的突显出来。此外,从国际法这一特点的发展情况来 看,其刑事化的发展命运会直接受到刑事法院职能作用发挥程度的影响。
(二)国际法中的约束力逐渐的增强 国际法是一种以主权者的协作和平等为依托而形成为法律体系,属于 国家间互相约束的法律体系,所以,国际法经常会被人们当成软法或者是弱法;
但是随着国际法在现代社会逐渐形成组织化的发展趋势,所以,其约束力也逐渐 的增强。这一增强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第一,已经有一部分的强制规范存在于现 代国际社会,在二战后,强制法便出现在了国际社会,并且,部分国际公约提出 的“在缔结条约时不能够抵触强制法”理论,更加增强了国际法的约束力;第二, 对国际组织活动强制行动的约束力也逐渐的增强,当冷战结束以后,联合国安理 会便在积极的提升了国际法在某些领域的行政和立法方面的作用,安理会还特就 国际法这两方面的具体作用进行了宽泛的解释,并为国际法的约束力施加了带有 强制性特点的经济制裁,从而使得国际法的约束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影响力逐渐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