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研究
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研究 摘要:经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内容较多的专业课程,在 开放教育体系中教学质量一直无法得到保证。本文首先探讨 了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创新的基本原则,并以经济法律基 础为例,探讨了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创新的方式和要点, 为开放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的创新提供资 料参考。关键词:开放教育;
学习支持;
服务方式;
创新 电大教育是在职人员提升自己专业水平的有效渠道,随 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企业对各岗位人才要求的 提高,电大开放教育影响力不断扩大。但电大学员相比于普 通大学生,需要在完成岗位工作的同时完成学业,这无疑会 影响电大学员的学习效果。除此以外,我国目前电大教育, 仍然存在着学员学习被动化、功利化等问题。这些问题,极 大的影响了电大教育部分课程的授课质量。经济法律基础是 经济法的法理学,是一切经济法理基础理论创新的基础。该 课程作为经济法理学的基础课程,一直是经济学相关专业的 基础课程。由于该课程专业性强,对学员学习要求高,如何 通过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的创新,实现提高经济法律基础教学 效果和质量的目的,已然成为电大授课院校重点研究和实践 的课题。
一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方式创新的原则 开放教育相比传统的面授教育模式,有着难以克服的缺点。但开放教育作为一种灵活性高的教育模式,同样是社会 教育开展不可或缺的方式。想要进一步促进开放教育的发展, 就必须实现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的创新。笔者对经济 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和要求进行分析,并综合电 大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的创建需求,认为经济法律基础的 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创新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完善性 开放教育支持服务需要为学习者提供其在经济法律基 础课学习各个环节的学习支持服务,包括视频学习、信息查 询、成绩反馈等服务。在服务方式创新中,必须通过软硬件 的不断完善,为学习者提供完善的相关服务,以使学习者能 够随时、随地的开展知识的学习,为经济法律基础科目的学 习提供完善的平台。软硬件的完善可以为开放教育提供强大 的后盾支持,确保开放教育支持服务的顺利开展,为广大学 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学习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和服务,要求在学 习支持服务系统中,能够为学习者随时提供服务,以供其任 何时间开展学习。传统的教学模式,及时性的学习服务是由 老师提供的,但在开放教育平台中,包括即时指导、作业批 改、考试等服务,却无法得到及时的支持。这也是摆在远程 网络教育面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构建教师和学习者的远 程沟通与交流平台,满足学生的及时咨询和学习需求,才能克服远程学习的缺点,从而让学习者利用互联网等学习支持 服务系统,获得更高的远程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率。
(三)适应性 这是指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中的支持服务内容、项目的设 置要适应远程学习者的需要,支持服务方式的选用要符合学 习者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没有一个远程学习者有任何接受的 不便,或因某些原因造成的服务要求受到阻碍。总之,整个 学习支持服务系统要以学生为中心,故亦称学生中心原则。
在这一原则之下,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如学习者的年龄、 性别、职业、个性、学习经历、学习动机、经济状况等的差 别对学习、学习支持服务的不同要求。
二经济法律基础课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的创新 (一)构建开放教育支持服务创新体系 传统的开放教育,主要是运用广播电台和书刊邮寄来完 成教育,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这种传统的开放教育模式已 经逐渐被互联网教学平台所取代。在经济法律基础课远程教 学体系创新中,不仅要对远程教学支持平台进行创新和优化, 还要依托于传统的电台、书刊邮寄等传统远程教育方式,构 建更加立体化的远程教育支持服务创新体系。对于数字环境 的远程服务教学平台,关键是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 共享,并通过提升学习平台的管理透明化和过程透明化,建 立一个相对开放的、完善的,学校和学习者能够互相沟通和 交流的高效学习和教学管理平台。除此以外,还要通过运用电话、邮件、手机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为学习者提供更 加全方位的学习支持服务,并通过定期组织有现实意义的活 动,来增强学员与学员、学员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质量, 从而提升学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学习动机。这种沟通和交 流是十分有必要的,它不仅仅可以解决学员的学习困惑,还 可以在学员与学员、学员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中,增加 彼此的信任,建立深厚的友谊,提升学员的沟通表达能力, 有利于学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优化经济法律基础课教程和在线学习资源 信息时代背景下的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是以互 联网学习平台为核心建设的。为了给学生提供可靠的在线学 习支持服务,满足在职学员的学习需求,还要不断优化法律 基础课教程和在线学习资源。经济法律基础课程的现有教材 和教学体系,是以正式面授为前提编纂的,这种教材更加适 用于面授课程,对网络教学和远程教育的开展则欠缺一定的 适应性。只有通过基础课程的开放和教学资源的丰富,才能 有效弥补教材和授课方式不匹配所带来的学习问题,才能帮 助学生在应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完成学习任务,最终完成经 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任务。
(三)加强经济法律基础课数字化教学环境平台建设 远程教学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统一用户管理、统一门户、统一应用、提供一站式教学和学 习支持服务。平台满足了广大开放教育教师和学生对人性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为学生、教师和管理者提供信息、 教学、管理的一站式教学平台。教学平台必须能够满足模块 化、多层次、多通道立体课程平台的学习自我设计和终身学 习需求,必须具有计量统计,从系统中保证有效测量统计的 指导。依靠统计数据量测教学活动,加强学习过程监控,能 使信息有效地传达给教师,试图弥合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分离, 在教育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依靠统计数据测量教学活动, 开展指导。
三培养和提高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相关信息敏感性素养 现代开放教育的建设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为学习者提 供充足的学习服务为出发点。正因如此,在构建学习支持服 务方式时,就必须培养和提高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相关信息的 敏感性。只有提高学生对相关信息的敏感性,才能让学习者 在课下能够通过自我资料查阅和学习,来弥补远程教育学习 资源不足的问题,才能让学员在脱离老师的前提下,通过自 我学习来更加深入的学习法律基础课的相关知识与内容,实 现能力的拓展和认知的飞跃。
四建立法律基础课程资源共享体系 经济法律基础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课程,又是相关专业 一切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不仅内容量庞大,而且内容十分抽 象、枯燥、难懂。正因如此,在电大教育中,必须通过支持 服务的优化,通过远程教育服务模式的创新,为学员提供与 校园学习学生同样的学习支持服务。只有如此,才能可靠的完成经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标,才能实现提高电大教学质 量的目的。监理法律基础课程资源共享体系,其主要的目的 是拓宽学习者学习资源的获取渠道,让学习者能够在平台的 引导下,接触更多相关信息,发挥在职学习者社会经验丰富 的优势,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真正结合,实现学习质量的提高。
综上所述,开放教育是在职人员提高自己的有效途径,也是 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补充。经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理论性强、 学习难度大的课程,通过有效的学习支持服务创新,可以明 显的提高学习者对本门课程的学习质量,为其专业化学习和 提升打好基础。相信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验的积累,我国开 放教育必然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日益成熟,为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卢继超.远程开放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满意度调查研 究――以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为例[J].读与 写,2016,13(2):44-45. [2]杨晶晶,莫淑坤,金文超,等.远程开放教育学习支持 服务学生满意度的调查研究――以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系 统为例[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2014(3):77-78. [3]钱有江.电大开放教育环境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的 重塑[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05):69-70. [4]张姣.市州电大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J].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0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