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因素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因素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因素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因素范文 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逐渐向低龄化发展,犯罪数 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 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 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虽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 但在所有这些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中,家庭教育不当则是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根源。特别是家庭环境以及家庭教育 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不可估量的。

一、家庭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其自身独特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生长环境对其 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每一个家庭是其子女的第一教育课堂, 父母则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教育和父母的行为深刻 影响着其子女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的形成,家庭教育出 现失误,就极有可能导致子女形成不良的个性,使这些有着 潜在不安分心里的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家庭教育失误 很大程度上是教育方式不当。

(一)粗暴式教育 这种教育方式主要体现在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家庭里, 相信“棍棒之下出孝子”。这类家庭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往 往有过强的“望子成龙”的愿望,期望度过高,但是又不懂 得正确的、科学的教育方式。这类家庭里的孩子与父母的沟 通普遍较少,父母对子女恨铁不成钢,经常以粗暴方式对待孩子,动辄就骂,甚至拳脚相加,这种偏执的教育方法,会 使孩子的心灵受到创伤,产生恐惧心理,更加增大了孩子与 父母的心理隔阂;
如此,一些孩子就会到社会上去寻找同情 和温暖,受到不良人士的诱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二)溺爱型教育 这种家庭在现在这个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独生 子女日益增多的社会背景下屡见不鲜。很多家庭往往是数位 老人及父母围着子女一个人转,造成亲情“过剩”,而这些 家中处于“小皇帝”、“小公主”地位的子女们,在家长们 的一味迁就过程中,在一次次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满足的过 程中,对这些要求的非分程度却没有受到教育。同时,在社 会纠纷处理的过程中,“护犊子”的现象日益严重,使这些 青少年心中的是非观念更加模糊。

(三)无为型教育 这种教育方式往往出现在两种对立的家庭中,一种是父 母有权有势有钱的情况,这种父母往往经常涉外交际,扩大 自己的事业,对自己的孩子一般是交给自己的父母或者交给 保姆、家教老师、学校托管等方式来教育;
另一种家庭的父 母为生活所迫,为了自己的孩子考虑,必须出外打工,贴补 家用。这种情况下,孩子往往就是放在家里由祖父母或者外 祖父母照看。不管是哪种家庭,父母和孩子的沟通和交流都 是少之又少的,这些家庭里的父母不懂得孩子的心事,也不 懂得孩子现在的交往环境一味依赖于学校和其他人。这些家庭对自己的孩子不能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很容易使孩子形 成自私和冷漠的性格或者强烈的自卑心理,对自己、对生活 缺乏信心,对别人的批评特别敏感,这种人心理会出现病态, 很容易受外界刺激采取荒唐的行为,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有一句话叫:“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二、家庭教育内容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绝不仅仅体现在教育方 式上。从教育内容来看,现在的一些家庭教育往往存在严重 的“偏颇”现象,具体来说,有的偏重于“成绩”教育,有 的偏重于“金钱”教育,有的偏重于“前途”教育等。教育 要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同的“偏重”,同样会对青少年 成长造成不同影响。

(一)偏重于“成绩”教育 偏重“成绩”教育,是现在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家长 们往往以孩子的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孩子优秀与否的标准。在 孩子上学以后,一个“分”字便涵盖了一切。一旦给孩子树 立起这种“以成绩论英雄”的观念,在成绩不理想的时候, 孩子很容易出现消极、失望甚至厌世的心理。在这种偏重“成 绩”教育的家庭中,极容易出现粗暴的教育方式;
又加上如 今“填鸭式”教育方式,容易扼杀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同时, 在追求“成绩”中,容易造成对孩子的期望过大,没能达到 预期“成绩”,有的家长便会棍棒相加。在这种情况下,很 容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让他们的心理更加叛逆,容易丧失学习兴趣,从而造成失学、辍学,在外界被不良现象所诱 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而偏重“成绩”教育也有可能会出 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书呆子”,也就是 所谓的“高分低能”,在这种教育下的孩子往往只知道读书, 不管是生活技能还是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都很弱。这对青少 年的健康成长是相当不利的,对他们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会 造成影响。

(二)偏重于“金钱”教育 对孩子来说,金钱教育是一生中很重要的课程。父母平 时花钱的方式以及对金钱的谈论,很有可能在有意无意间决 定了孩子以后的金钱观。怎样对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 不使其对金钱产生强烈的渴望,也不让其对金钱背负沉重的 心理负担,这就需要家长在家庭生活中一点点探索,言传身 教。如果将“金钱万能”的思想贯穿于家庭教育的始终,就 会造成“金钱”教育的偏重。而从小被这种思想贯穿长大的 孩子,会有对金钱索取不择手段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倾向。许 多以钱财为犯罪对象的青少年犯罪,都是受这种思想影响的 产物。虽然时下社会上存在“金钱就是一切”的思潮,在市 场经济的影响下,这种思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作为 家长来说,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着眼于当下,而要从长远的角 度出发,要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树立正确的“金钱 来源观”,树立“金钱是劳动所得”、“劳动技能越高所得 越高”等正确的观念。(三)偏重于“前途”教育 “为前途而学习”这种观点,在当今社会的发展形势下, 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一部分家长也逐渐用这种观 点教育自己的孩子。过于强调“前途”教育,对青少年的成 长并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前途”在家长中的理解,本身 就有可能存在偏颇;
而且,自身孩子的前途是什么,可能在 小时候还是看不清楚。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并未完全成熟,让 其过早形成“为某一前途而学习”的观念,扼杀青少年在成 长过程中的某种天性,反而遏制了他们的成长。综上所述, 每一个家庭教育都有一个侧重点,但是不论一个家庭更偏重 于教育孩子的哪个方面,其最主要内容实际上是给青少年树 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能理性地看待各种问题, 面临挫折不气馁,遇到诱惑不沉溺。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青 少年犯罪,使青少年保持良好的心态从而使其健康成长。

三、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深刻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 根本措施就是要坚持以家庭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 密结合,从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应当针对青少年的生理 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教育,引导他 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因此,家长在家庭 生活中贯彻家庭教育,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充分发挥 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一)发挥家长家庭教育的启蒙作用对所处世界的基本认识,对人和事物的是非观念等,是 家庭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一内容的教育对孩子起到终身 的受益作用。青少年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好奇心理;
同时, 社会经验不足,应变和自控能力较差。基于这种特点,他们 一旦脱离家长的监管,很容易受周围环境以及社会不良风气 的影响。启蒙教育中所树立的对世界的基本认识,尤其是对 人和事物的基本是非观念,对一些人在最初的人生选择关口 具有重要的阀门作用。

(二)发挥长辈言行身教的默化作用 孩子和家长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其最初所效仿 的对象就是家长的言行。为此,家长在教育孩子的同时,应 当严格要求自己;
同时,随着孩子的成长,也要努力提高自 身素质,以跟上孩子接受教育的需求。总之,家长要以健康 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自己的孩子, 要言传身教,使他们在一个健康优良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三)发挥家庭在孩子接触社会中的纽带作用 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对社会的接触会越来越多,他对 社会的认识也就会陷入感知和反思、接受或不接受的矛盾之 中。为此,要善于与孩子沟通、交流,发掘孩子的成长需求, 善于引导他们,让他们正确地融入社会。正如古人所言:“养 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人生的 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的成败是子女形成个性的基础。家庭 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会比较深远地影响青少年个性和气质的形 成。

四、提高家庭教育作用的期望 对于青少年教育和培养,仅有父母提高家庭教育是不够 的。社会有关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做一些工作,加强对家长 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提高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 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人 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 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

这些法定义务要从一种愿望变成实践,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家庭结构、教育能力、经济实力有 差异,对同样需要基本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的青少年来说, 满足能力有大小,这就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查漏补缺,让 在不同家庭中的青少年,尤其是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的青少年 享受基本教育,为接受教育提供条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一个家庭的环境,父 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 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家 庭教育的效果和作用,应该值得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认真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