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路径创新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路径创新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原因 制度在制定与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之间总是存在一定 差别的,制度改革也是与时俱进的。在新的问题出现的时候, 当制度阻碍发展的时候,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使其顺应 时代的发展。笔者在对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有关材料的 分析中,得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存在以下问题。(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价值的偏离 教师职称评定的价值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味”了。
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职称评定不光与其利益挂钩,更是教师 在一所学校地位的体现。现实中,教师高级职称指标比较少, 论资排辈熬年限、职称评定限指标、职评考核重材料造成了 人们对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质疑。职称评定矛盾过于集中, 部分教师一旦职称到手,再无进取心,工作也没有动力了。
教师评定职称需要参加各种考试并交付相关的报名费,这个 费用对教师来说是不小的开支。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是一体 化的,并有严格的评定过程和监督措施,但是实际情况往往 事与愿违。这些现象值得我们去反思:为什么教师职称评定 的价值会产生偏离?笔者认为,是教师之间的利益博弈所导 致的。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机制的滞后性 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很多教师都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谁来评定?怎么评定?目前这些方面都比较含糊,导致职称评定过程的不公平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应该有个比较正规 的权威组织全面评定教师,包括静态的资料评审和动态的实 地考察。评审方法要科学,建立教师评审电子档案,审核的 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按评 审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评审,结果采取公告的形式。“在 教师职称评定的时候,我们尽力避免一刀切,变一把尺子为 多把尺子。”[1]对参评教师的评议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的办法进行。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片面性 我们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应该是全方位的扫描。教师职称 评定应该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 果的综合评定。在正确处理论文和职称评定的关系基础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该以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学生管理 能力为主,许多音、体、美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往往得不到同 等对待,职称评定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如“硬件(学历、 教龄、工资、论文)考虑得多,考虑软件(工作表现、教学 效果、工作实绩)少”[2]。学校应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业绩 突出的教师晋升职称,完善评定标准,把师德作为评聘教师 职称的首要条件。同时,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和实践经 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评审中推行全员答辩、讲课说 课、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定方式,将面试答辩、讲课说课综合 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现象的社会学分析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常常这样形容教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赋予了教师群体崇高的精神符 号特征,但却往往无法在社会地位与收入水平上给予教师更 好的保障。我们要对这一关系到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以及教 育未来发展的职称制度进行更多的思考。
(一)教师地位提高的社会学分析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 称;
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 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过去,中学和小学是两个不同系列;
现 在,中学和小学统一为一个系列,打破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 隔阂,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 流动。过去,中学教师职称和小学教师职称截然分开的时候, 工资待遇也相应较低,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也不高,小学 教师评小学职称,晋升到相当于中学一级的小学高级后就基 本到顶了,只能永远定格在中级职称;
现在,小学教师也能 评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了,让很多中小 学教师眼前一亮。这些政策的制定,让中小学教师都感觉到 自己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教师的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既有工资、待遇、福利、 住房、晋级等经济性因素, 也有工作环境、社会声望、威 信、荣誉、尊重等非经济因素。国外社会学家休森认为,人 们评价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标准主要有三个:社会声望、财富和权威。中小学教师之所以格外关注教师职称评定,是因 为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收入将会相应增加,教师在学校 的声望也会相应提高,其多年来的付出也将得到精神价值的 体现。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贡献大、劳动强度大, 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对中小学教师劳动价值的 尊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职业满意度。随着中小学 设置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在基础教育发展的道路上,专 业权威得到了进一步肯定。因此,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 革大大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
(二)教师权益保障的社会学分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 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 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 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但在实践中,中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出现了不公平和不规范现象,损害了一部 分教师的利益。
在社会学家布迪厄看来,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 主性的场域构成的,社会科学真正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场域。
[2]教师职称评定也是行动者进行“投资”、争夺“资本”, 以实现其“利益”的竞争场域。在中小学出现了两种截然相 反的场域:一方面是很多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后期激励不足, 出现了职业倦怠现象,不再钻研业务,而是消极等待退休;
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年教师为了晋升高一级职称而参 加激烈的教师职称晋升的竞争,因为教师职称的评定不光是 教师社会地位的体现,更是与教师的利益挂钩,所以在职称 评定的过程中,出现了教师弄虚作假的现象,导致中小学教 师职称评定价值取向的偏离。谁来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谁 来保障教师的权益?教育主管部门要保证评定的公正与透 明度,应依靠中小学一线教师来评定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让 评定不与教师实际情况脱轨,突显评价的客观性。对评定结 果有异议,教师应通过合法的申诉渠道去解决;
对于违法的 职称评定行为,应提起诉讼。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的规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 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重视教师的师德、业绩和贡献,维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 公平性。它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 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促进中小 学教师全面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玉.教师晋职不靠论文靠教学[N]. 中国教育报, 2011-04-05(1). [2]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李猛,李康,译. 实践 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