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惠民行动

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坚持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无私奉献。为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在政治上得到荣誉、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得到帮助,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计生惠民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体现惠民”的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通过惠民行动的实施,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引导愈来愈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转变婚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以丰富的宣传教育服务群众

广泛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和科学致富技术。通过消夏晚会、文艺调演、集市宣传、知识竞赛和宣传品入户等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科技致富的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努力将科学的生育知识、先进的生活理念和实用的生产技术传播到千家万户。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各乡镇区都要和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关爱女孩公益金”,有计划地帮扶、资助一定数量的困难女童或女学生,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的热潮。扎实推进优质服务约定工程,准确掌握群众需求,科学决策,优质服务。要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提高男性参与和青少年参与率;拓展服务范围,将性健康、艾滋病的防治、优生监测等纳入服务范畴;充分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和因素,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服务。

2、以文明的行政执法方便群众

积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生育审批服务。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改进生育审批制度,取消一胎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第一个子女孕后登记制度;及时为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群众审批、发放《生育证》;保障群众依法生育的权利。扩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制止各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严格的法治服务,加强和改善计划生育行业作风和规章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严禁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

3、以多渠道的奖励兑现扶助群众

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对独生子女家庭兑现奖励。落实好昌政[2004]69号文件《印发〈昌黎县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或因手术并发症导致贫困的计划生育户每年救助600元。落实国家规定的60周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政策,确保摸底准确率达到100%,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按照要求兑现奖励。加大部门帮扶力度,落实《条例》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在落实社会救济时,要将计生贫困户作为重要救助对象,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涉农部门要利用各自优势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扶民、助民活动。

4、以优质的技术服务惠泽群众

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标准,大力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努力提高技术设备水平,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技术标准,按标准配备技术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心工程”,计生、卫生部门要资源共享,密切配合,每年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规范的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检查项目包括:⑴常规检查(体温、脉搏、血压)、妇科B超检查、乳腺检查、妇科内诊检查。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增加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刮片检查等服务项目。各级党委、政府要从2005年开始将免费检查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到位。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在广泛宣传群众并使其知情、自愿地基础上,为有生育计划的育龄群众提供优惠的优生咨询、监测服务,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围产保健的宣传指导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禁止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引产,避免非正常终止妊娠,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加强知情选择后续管理和服务,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适宜、可靠的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全县统一规范随访程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计生惠民行动”是做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计生惠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并把此项活动与当前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2、加强协调,突出重点。落实《条例》规定的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奖励扶助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和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是这次“计生惠民行动”的重点。围绕这些重点工作,全县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纵向结合。县乡村层层结合,上下联动。二是横向结合。计划生育“三结合”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具体化,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形成社会合力。三是内部结合。计划生育专业队伍是“计生惠民行动”的主力军,各级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思路清楚,行动一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在全县形成党政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创造条件,保障投入。财力投入是实施“计生惠民行动”的重要保障。各级要在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过程中,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等作为重要内容,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同时要积极动员和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

4、检查指导,强化考核。“计生惠民行动”意在惠民,重在行动。为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开展,收到实效,县委、县政府将此项活动作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计生惠民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日常抽查督导与集中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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