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律素养在职业教育中的实施与开展
公民法律素养在职业教育中的实施与开展 市场经济属于法治经济,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守并成为一种可调节社会关 系的准则,必须将其转化为人们的精神需求。真诚信仰法律,需要多角度提高公 民的法律素养,为此,职业教育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将公 民法律素养巧妙地渗透到中职生的职业教育中。职业教育是以培养众多“生产、管理、服务”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的 教育形式,是新时期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道路上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元素,更是社 会经济持续发展、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关键所在。据2015年调查分析,我国中职 学校在校学生已有2000多万人,是我国青少年人群的关键性组成要素,也是法制 宣传教育中的关键对象。
为此,在中职学校职业教育过程中,法律基础课教师必须综合分析主 客观影响因素,通过不同途径将公民法律素养有效渗透到其中,对学生进行职业 教育的同时,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具备基本的法律道德素质,促进他们的全面 发展,毕业后更好地步入工作岗位,展现自身多样化才能。
1 公民法律素养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 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来高度概括,这也是对中职学校法 律素养提出的具体准则。
现代公民社会建立在市场经济之上,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自改革 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和现代法治国家间仍然存在一定的 差距,法治意识不强,缺乏民主理念,随之,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已成为新时期 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任务。
就公民法律素养来说,是指公民认识以及应用法律的能力,也就是公 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状态与程度。对于职校学生来说体现在不同方面:
首先,法律知识。中职生必须清楚法律相关规定,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其次, 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中职生要尊崇、敬畏法律,要具备较强的守法意识,遇事 要先想到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的判决。最后,法律信仰。在中职生的内心深处, 将法律视为全社会至上行为规则的信仰,这也是他们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
公民法律素养并不等同于公民法治素养,公民法律素养的重心在于公民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国家治理客体为基点,将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规则,更加注重法律 的遵守以及利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中职生如何在职业教育中接受已成的法律, 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已成为法律基础教师教学中的重中之重[1]。
2 公民法律素养在职业教育渗透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学方法单一,忽视了公民法律素养渗透的重要性 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鸭填式、放羊式”传统教学模式仍然 在中职学校职业教育中占据核心位置,教师过分注重专业课程知识的传授,一次 性向学生灌输大量的知识,而他们真正消化、吸收的知识并不多,师生、学生之 间的互动较少,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效率低 下,职业教育教学目标无法根本实现。
同时,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并没有意识到公民法律素养渗透的重 要性,没有全面、客观分析中职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心理特征等,也没 有结合职业教育中的具体内容,将公民法律素养巧妙渗透其中,这不利于培养学 生的职业道德素养,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2.2 学校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中职学校过分注重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没 有客观设置法律课程,课时较少,尤其是实践课,学生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 大量的法律课程知识,同时学生对法律课程没有正确的认识,将过多的时间、精 力放在专业课程上,误以为该课程不重要。
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并没有 从不同角度入手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完善学生已有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强 化他们的法律意识,不符合素质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法 制观,加上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正在形成,极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 道路。
在职业教育公民法律素养渗透过程中,教师并没有以公民法律素养为 切入点,根据学生已有的水平,优化调整教学内容,所选择的法律教学内容难度 不适中,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影响 他们法律素质的提高[2]。3 公民法律素养渗透在职业教育中的途径 3.1 合理设置法律课程,改革法律教学内容 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要从不同角度入手合理设置法律课程,合理 安排法律课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促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中逐渐意 识到学习该课程的重要性,将其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该课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以社会市 场为导向,优化调整法律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选取他们熟悉而感兴趣 的社会热点案例,借助相关法律条文,学习法律课程知识,将公民法律素养有效 渗透到职业教育中,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同时,掌握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强化 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培养他们多方面技能,具有较强的责任 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2 采用多样化的法律教学方法 在职业教育中,中职学校想要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必须采用多样 化的法律教学方法,要根据中职生各方面具体情况,深入浅出地引导他们认真学 习法律课程知识,巧妙利用多媒体集图片、文字、动画等于一身的特点,增加课 堂教学的趣味性,刺激学生感官,对新课题留下直观印象,创设良好的教学情景, 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分析法、启发式教学法、分层教学法,在无 形中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在实践教学中逐 渐影响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与遵守态度[3]。
以案例分析法为例,教师必须贴近学生生活实际,选取他们熟悉的案 例,要选择热点的时政问题,不要局限于教材内容,不断开阔学生视野,使其逐 渐意识到法律素养培养的重要性。在呈现教学案例中,教师要采用多样化的呈现 形式,比如,多媒体形式、教师描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参与到案 例探讨中,客观分析案例中所包含的法律观点,有目的组织学生多角度探讨实践。
在此过程中,教师只需要扮演好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协作者等, 适当点拨学生,提高他们自主学习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灵活应用到实践中, 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
3.3 加强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学生法律认识素养在职业教育中,中职学校必须多角度、多层次加强法制教育,为培养 他们的法律认识素养做好铺垫。这是因为某个人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将会直接影响 他们的法律行为,教师要在渗透公民法律素养中,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让学生 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完善已有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 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利用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去触动学生的情感神经,引起他们深思,培 养他们更多优秀的法律品质,即“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品质,在无形中逐渐 提高他们的法律认识能力,准确理解法律理论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利用内在的素质不断约束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知法、守法”的水 平。
3.4 注重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的培养,注重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1)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
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中职学校的办学形式日渐多样化,招生规模持续 扩大,其育人模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进行职业教育的同时,也注重学生法律 素养的培养。在职业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将法律素养巧妙融入其中,多角度引 导学生在学习职业知识的基础上,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已掌握的法律知识去剖析 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树立全新的法律观念。
借助法律这面镜子,准确认识各种社会现象,正视人生道路上的挫折, 准确把握社会现象中合法与违法的分界线,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会利用 法律知识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成为新时期遵纪守法的 好公民,而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维护好自 身的合法权益[4]。
(2)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在渗透公民法律信仰中,教师要注重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积极引导 他们树立法律之上的理念,认同法律的同时,将其作为自己人生道路上的一种信 仰,借助法律,明确自身的价值目标,选择合理的行为方式,不断规范自身行为。
在培养学生法律信仰中,中职学校要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借助法制讲座、旁听法庭审判等,对学生进行法律信仰教育,促使学生深刻感受 到法律的合理性、正当行,意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清楚犯罪行为、刑罚处罚二者间的关系,增加对法律的认同与信仰[5]。
4 总结 总而言之,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过程中要将公民 法律素养的渗透放在核心位置。教师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通过 不同渠道有效渗透公民法律素养,让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知识的同时,更好地学 习重要的法律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 律素养,拥有更多优秀的品质,使其成为新时期社会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高水 平”专业人才,有效填补社会空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展现自身价值, 成为新时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叶楠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 2016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