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腐倡廉

论反腐倡廉

  论反腐倡廉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反腐倡廉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变得更为艰巨、复杂,任重而道远,不是一种方法、一次严打、一个部门、一任廉吏所能解决的。我们应该在抓住机遇、创新机制之时,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加强教育倡廉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更加复杂的环境,腐败现象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和新动向,腐败的手段趋于职能化和隐蔽化。这就要求我们应对新出现的腐败现象保持清醒的认识,注意分析和研究可能隐藏的各种因素,及早做出判断,及时教育疏导,筑牢思想防线,夯实反腐大堤。市场经济的规则与党性原则即有一致和相容的一面,又有摩擦和矛盾的一面,使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所以,江泽民同志一再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胡锦涛同志最新指出:“事实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虽然把经济高上去了,但如果自身腐败问题严重而又无力克服,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最终也会丧失民心,带来灾难性后果”。这是对我们全党提出的要求。全体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界限;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学习西方先进经验同崇洋媚外的界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极腐败生活方式的界限。要引导和组织干部、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这个理论指导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教育,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两个务必”教育,拒腐蚀永不沾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典型教育,以及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教育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增强执行党纪的自觉性。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在工作中即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又坚持党性原则;即认真执行党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现行政策,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永葆共产党员本色。不仅能“出污泥而不染,拒腐蚀永不沾”,而且能高视阔步,引航高歌。

  二、领导表率促廉

  “民风跟党风,群众看干部”。现在社会不良风气难纠,党风难以彻底好转,腐败难医,广大群众极其不满,除了新旧体制转换因素以外,不能不说与一些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不廉洁自律,把社会风气带坏了有很大关系。邓小平同志曾严厉指出:“有的人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高级,超过标准”,“有的干部本人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有的干部凭着手中的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横行霸道,为非作歹,还好像理所当然”。这些“品行”无疑是对党、对政府、对人民的道德背叛,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气节。由此可见,要想反腐倡廉,根治腐败,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发挥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当前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自觉的遵守中央规定,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这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而且只有这样,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才会大有希望。

  三、完善机制保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多变,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综合性、整体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往往需要多方位展开,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才能奏效。在腐败问题发生的复杂原因中,体制、机制、制度的深层次因素带有根本性,只有抓住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概率,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增加搞腐败的风险,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是强化褒奖激励机制。如,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高公职人员的工资,实行福利待遇货币化;为加大正面激励作用,要建立适合我们实际的以薪养廉、以俸养能的制度,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和业绩挂钩;为平衡分配解出后顾之忧,应建立和完善公务员退休后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等。使之“不用扬鞭自奋蹄”。

  二是强化腐败后果制裁机制。目前我国针对腐败行为采取的惩治措施,当然也包剥夺或废止通过腐败手段获得的非法的权力、机会和资格。但大多数局限于入学、使用、晋级、提干等个人生活、学习

和工作范围,对涉及经济活动的一些合同,往往只对行贿人或单位予以处理,并不取消或废止因行贿而废止的合同。所以理应采取措施消除腐败的这种后果,包括在法律程序中将腐败视为废止或撤消合同、取消特许权或者撤消其它类似文书。让腐败份子永远付出代价,没便宜可占。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党风法规和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完善来加强党内监督。从当前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来看,其线索绝大多数来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而通过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或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揭露出来的则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是相当薄弱的。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提高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制定公务员行为守则,规范公共采购、公共财产管理,加强对私营部门尤其是商业活动的监管,推动社会参与反腐败,加强金融方面的管理,防止洗钱,加强审判和监察机关及其特殊作用的监督制约职能。使之不敢贪、不能贪、贪不了。

  四是强化惩罚处理机制。建立卓有成效的惩处腐败制度,通过提高案件查处率,打消腐败份子的侥幸心里;通过法规、制度的刚性要求,强化惩腐威慑效应;通过简化和公开查处程序,促进群防群治的公正效果。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舆论等多种手段,尤其要加大经济惩处力度,使腐败份子得不偿失;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使腐败份子身败名裂。

  五是强化权力运作机制。权力的滥用和失去制约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权钱交易”是腐败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必须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监督制约的核心,应对权力的获得、权力的运用和权力的运行结果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使之不能买官卖官、吃官贿官;不能大权独揽、大奸似忠;不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四、营造氛围养廉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些人常常怪罪“大气候”不好,还美其名曰“适者生存”。咋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但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殊不知“大气候”是由诸多“小气候”构成的,无论单位大小都是社会一角,只有坚持“左不攀、右不比,一心一意管自己”,好的社会风气才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而营造这样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靠抓好制度落实,营造“小气候”的艳阳天。虽然目前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面面俱到,但并非主要矛盾。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家工商总局汇编的党风廉政法规就达131部(个),从宣传教育到奖惩办法无所不包,如果把这些法规(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都落实好了,也就树起了“小气候”的一面旗帜,何况现在还在不断的创新机制、不断的完善充实。如果把它束之高阁并不执行,甚至是“瘸子打围坐着喊”,那只能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二是要靠坚持惩恶扬善,促进“小气候”正气上升。目前氛围不好的最大问题是好的不香、坏的不臭,而营造氛围最关键的是让好的香、坏的臭,所以,对先进事物要持之以恒的宣传到位、奖励到位。而且要不惜政治上经济上的多重重奖,奖的要让人感到“值”;对反面典型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或置之不理、敷衍塞责。该曝光的要坚决曝光,该绳之以法的要坚决绳之以法,惩的要让人感到“怕”。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反腐倡廉的浩然正气。

  三是要靠及时排忧解难,为“小气候”遮风挡雨。一方面是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如,中午就餐,交通通讯工具要满足需要,另一方面是干部职工家里的住房、生活、大事小情、社会关系也能按“章”所求,使之只有进取之意,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五、发动家属护廉

  “妻贤夫祸少”。腐败份子无论是为了光宗耀祖、还是封妻荫子,都是为了这个“家”,无论是权钱交易、还是藏污纳垢也都离不开这个“家”,家属即是受益人、知情人,又是同路人、保护伞,她们的喜怒哀乐、言行举止,是那些官员们所求之、所在乎的。没有这个“根据地”他们就不能安生、不能长久,纵观古今众贪,无一例外。况且,“东西南北风吹不过枕边风”,是助贪,还是护廉,有时只凭家属一句话,容易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其他人无法比拟的。所以,理应把家属做为反腐倡廉的第二道防线。让家属支持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制度,并一道做好工作。一方面要伸明大义、启发觉悟,像适时召开座谈会或组织参观学习;发征求意见信或签定保廉协议书;逢年过节走访拜年或家有大事小情呵护慰问;也可以通过评“五好家庭、五好干部”、“贤内助”等形式,让干部和家属一起争创廉政标兵,披红戴花、出人头地,让她们感觉到还有比金钱更值得珍惜的,那就是正义和良知、生命和声誉,从爱护亲人,维护稳定的角度,从思想上修正贪官们的非份之想,从行动上遏制贪官们的不义之财,使家属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二道防线。

  六、依靠群众评廉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也是我们党最根本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一般都应该公开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窗口”和服务部门都应该淡化权力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向社会的承诺制度,并广泛公诸于众,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同时应支持和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一些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影响比较恶劣的案件,更应该及时的公布于众,以震慑腐败份子,振奋民众之心。在依靠群众评廉的工作中,应尽可能的让群众了解或参加事物的全过程,特别是在了解事实真相或征求意见时要以背靠背为主、以个别谈话为主、以分开或一个一个划“挑”为主、以群众打分为主,营造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氛围,使那些“别群众腿、堵群众嘴,不让群众说话”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永远没有市场。有句话说的好“干部干的行不行,交给群众评一评;政绩报的准不准,交给群众审一审”。这样不仅可以得到实事求是的结论,看到他们“脖子后面的灰”,也会发现那些因有长远打算、有大局观念而不善于汇报或含垢不阿、方法独特而与众不同的“金子”,无论对调动、肯定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能动性,还是进一步验证创新与时俱进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都是大有裨益的。尚若群众觉悟提高了,人人挥戈上阵、人人口诛笔伐,岂不陷腐败份子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