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府[200x]xx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部分村(居)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的有关规定,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是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大居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城市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依法规范我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为依法保护广大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本着居民自治原则,把好社区居民代表推选关,候选人提名关,候选人公示关,投票选举关,公开、公正地选好人,用好人。逐步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支年轻化、有素质、有能力的干部队伍,选举工作实行间接选举。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从200x年10月1日开始至200x年1月31日结束。选举日定于200x年元月8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准备(从200x年10月1日至11月19日)
1、成立xx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
2、制定xx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印制选举的有关材料。
3、搞好宣传发动。各社区筹委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张贴标语和召开群众会等形式,认真宣传国家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以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民主意识,熟悉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x、做好原村(居)委会财务审计。原各村(居)委会在选举前,由镇纪检、监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牵头,组织对原各村(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200x年11月19日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镇农业服务中心于11月19日将审计结果报市、区村(居)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市、区农业局。对原各村(居)委会财务审计后的村(居)委会账本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收归存档。同时,开展对各村的财产、债权债务统计工作,统计材料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
第二阶段:选举工作骨干和选民登记员培训。(200x年11月20日——12月8日)
(一)为了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骨干和选民登记员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省、州有关社区居委会选举规定。培训合格后,发给选举工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二)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社区筹备工作委员会召开社区居民户代表会,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户代表按x-1x户推选产生1名或每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若干名),但不能代替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职能。任期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结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职数为x-7人。
(三)发布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社区筹备委员会第1号公告,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四)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2号公告,公布选举工作开始时间、选举日和选民登记起止时间。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200x年12月9日——12月16日)
(一)选民资格认定与选民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参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都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一次选举登记后满18周岁的;新迁入本社区具有选民资格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在选举日二十日前,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社区具有选民资格,其户口尚未迁入的,应给予登记;外出的居民也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为准。选民登记工作应在200x年12月16日前完成,并做好造册登记,选民登记册的封面上必须分别加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登记员的印章。
(二)在选举日20日前(200x年12月16日前)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3号)公告。公布登记确认的选民名单。作为选民公布的第一榜,第一榜公布的选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复核,如有漏登、错登、重登的选民,要及时给予纠正,并向居民公布第二榜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居民对选举委员会复核公布的选民明单有异议的,应在选举日的七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阶段:推选产生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
1、按居民分布状况确定居民小组个数,原则上居民小组的设置按原村不变,增加原xx居委会居住在该小组地域内居民。
2、以各居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赞成始得当选。居民代表职数的设置,每个居民小组设3-7名。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第x号公告,公布社区代表名单、各居民小组长名单。
第五阶段: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200x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1、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第x号公告。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一般由x-7人组成,具体名额由镇人民政府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范围、规模大小和人员多少的情况召开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2、宣布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联系群众、热心为居民服务;(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x)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并且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x)有开拓进取精神,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能力。(6)年轻化。
3、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提名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初步候选人。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居民代表10人联名提名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若同一职务提名的候选人相对多的,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的原则,推选出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应比正式候选人多1名。
x、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第6号公告,公布提名产生的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氏比划排列)。
第六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200x年12月2x日至200x年1月3日)
1、对所提名的初步候选人,经社区居民代表充分发扬民主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酝酿,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对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和变更。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候选人的姓氏比划为序,在选举日前x日(200x年1月3日)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第7号公告,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七阶段:投票选举(200x年1月x日至1月8日)
1、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1)选票由镇选举指导小组印制,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一天将选票密封后领回社区,在选举大会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启封;(2)制作票箱,票箱的大小由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但必须考虑选举时密封,投票口不益过大,以避免在投票过程中舞弊行为发生;(3)选举会场布置:选举会场应设立秘密划票处,使代表能个人独立自主地填写选票。要在会场中心设立主席台,供会议主持人就座和工作人员工作,会场上方要悬挂会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
2、在选举前提名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但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3、实施选举
(1)200x年元月8日为选举日,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
(2)投选票时,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投选票,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每个委托人代投选票不能超过3张。
(3)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
(x)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选举产生,必须有社区居民代表过半数赞成始得当选。
x、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在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统计,填写《选举结果情况报告单》、《选举结果公布表、计票表》并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x、发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第7号公告,公布新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第八阶段选举总结和立卷归档工作(200x年元月9日至元月30日)
1、颁发当选证书,由镇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召开新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会议,由市、区、镇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颁发当选证书。
2、民政办公室收集各社区相关资料报市、区换届指导小组并存档。
3、镇选举指导小组及各社区选举委员会应作出总结,找出经验和存在问题,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x、镇村(居)换届指导小组应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处理有关事宜的工作。
x、按规定,各社区居委会委员成立相关组织。
xx镇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