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综合能耗调查方案

为了解和掌握我市节能降耗状况,加快推进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省、扬州市有关文件精神,需对我市全社会能耗进行调查测算。根据扬州市统计局、经贸委、发改委《关于2005年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指标的通报》(扬政统[2006]33号),我市单位GDP能耗2005年为0.88吨标准煤/万元,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为做好2006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测算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定全市全社会综合能耗调查方案

一、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能源消费

涉及能源消费品种:煤炭、汽油、柴油、煤油、电力等

牵头部门: 农工办

责任部门: 发改委、统计局、农林局、农机局、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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