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大学生党员发展考评体系的思考
对构建大学生党员发展考评体系的思考 做好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既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 重要政治任务,又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中 央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的意见》指出:“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把优秀的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在发展党 员工作中,我们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构建大学生党员发展 考评体系,确保大学生党员质量,使得大学生党员永葆先进 性。一、科学的大学生党员发展考评体系的作用 (一)确保学生党员质量 (二)榜样引领作用 科学的考评体系,可以具体地为学生提供努力的方向及 必要的信息反馈,更好地组织教育管理并帮助学生成长,以 此引导大学生通过自身的评价,认识自身的优点和缺点,进 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其在学校学习生活工作中,实实在 在地发挥先锋模范和榜样引领作用。
二、大学生党员发展考评体系确立的原则 (一)刚柔并考 学生党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讲究面上 的原则性,又要讲究灵活性。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考核评价 指标应该包括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刚性指标和定性考核为主 的柔性指标。刚性指标是指便于量化、易于考核的标准,该指标能进行量的分析,主要包括大学生具备的客观条件,如 党课考试成绩、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柔性指标是在党员 发展过程中难以进行量化考核而须做出定性评价的部分,主 要体现大学生内在素质的内容,如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党 性修养、心理素质等。
(二)系统全面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系统的教育工程, 涉及申请入党的启蒙教育、党训班、积极分子确立、发展对 象确立、群众基础、上级组织谈话,以及党员发展等若干环 节。因此,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考评要贯穿整个发展过程。
三、大学生党员发展考评体系实践 合格的党员不仅要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有科学文 化知识,而且要发挥服务社会、榜样示范的作用。为此,我 们从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学习工作业绩,以及榜样示范等 方面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一)思想素质的定性评价体系 党员应该具有纯洁的入党动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方 针政策,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高尚的道德 品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为此,该考评指标可以从以下三 个方面进行。
1.对入党申请书的定性审核。纯正的入党动机是保证党 员质量的首要条件,而该指标的考核可以从学生递交的入党 申请书的质量加以控制。经过入党的启蒙教育,学生萌生了加入党组织的念头,自发地递交入党申请书。那么申请书的 质量如何?细看学生的入党申请书,不难发现,虽然有的同 学递交了申请书,但态度不够端正,或者直接从网上摘抄, 为此,对入党申请书质量进行定性审核可以从源头上确保入 党动机的纯洁性。
2.积极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每个班级安排一名辅 导员或高年级学生党员或发展对象作为该班级的联系人,加 大与积极分子的接触,了解其思想动态,定期对积极分子思 想和行为进行评价,了解他们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思想反应, 了解他们的思想品德。
3.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考评。每个积极要求入党的学 生都应该具备一定的党的理论知识,我们可以在平时与学生 的接触中,了解其是否了解时事政治、对热点话题是否了解 等,同时该考评指标可以以党课培训的量化成绩做考评依据。
譬如党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能获得党课结业证 书,对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习、工作业绩的定量评价体系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学生党员更应在学习上具有表率作 用,带头争创佳绩,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等。同时,学生 党员应该是全面发展的,除了学习之外,还应在工作、社会 活动、社会实践等社会服务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学习、 工作业绩的评价可以进行量化,我们可以对某些测评指标进 行赋值比较,这样定量考评的结果表现更客观。在赋值过程中,可以参照我院素质拓展学分指标设立的方式,尝试设立 学生党员发展考评指标,优先考虑分值位于前面的同学。当 然,在发展高职学生党员时,必须达到如下基本条件:拥有 计算机证书、英语AB级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在考察期间, 成绩位于班级前1/3,没有补考、重修现象。
1.参加学院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如创业比赛、沙盘比 赛)奖学金、院三好等参照此标准 个人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1.5、1分;
集体 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5、1、0.5分;
获系部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5、0.3分;
积极参与者,给予 0.2分。
2.学院组织参加市级科技制作、科技创作、科技比赛和 各类学科竞赛的选定参赛者 (1)完成集训任务者并代表学校参赛者给予1分;
(2)个人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4、3、2分;
(3)集体获一、二、三等奖,每人给予3、2、1.5分。
3.学院组织参加省级各类学科、技能竞赛的选定参赛者 (如创业比赛、沙盘比赛等) (1)完成集训任务者并代表学校参赛者给予1.5分;
(2)个人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6、5、4分;
(3)集体获一、二、三等奖,每人给予4、3、2分。
4.学院组织参加国家级科技制作、科技创作、科技比 赛和各类学科竞赛的选定参赛者(1)完成集训任务者并代表学校参赛者给予2分;
(2)个人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8、7、6分;
(3)集体获一、二、三等奖,每人给予5、4、3分。
5.参加各级组织的专题研讨 (1)参加班级组织专题研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 者,每人给予0.5分;
(2)参加系级组织专题研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 者,每人给予1.5、1、0.5分;
(3)参加院级组织专题研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 者,每人给予2、1.5、1分。
6.参加学院文化、艺术类活动(如系部各项辩论赛、演 讲比赛、征文活动、文艺演出等) (1)系部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1、0.5、0.3 分;
(2)学院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1.5、1 分;
集体获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给予1.5、1、0.5 分。
7.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文化、艺术类活动(如参加市级 各项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文艺演出等) (1)每人给予1分;
(2)个人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4、3、 2分;
(3)集体获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给予2、1.5、 1分 8.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化、艺术类活动并要(如参加 省级各项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文艺演出等) (1)每人给予1.5分;
(2)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6、5、4分;
(3)集体获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给予4、3、 2分。
9.参加系举办的各种体育竞赛 (1)获前三名分别给予1、0.5、0.3分;
(2)获集体奖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0.8、0.5、 0.3分;
(3)积极参与者,每人给予0.2分。
10.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体育竞赛 (1)获前三名分别给予2、1.5、1分,第四至六名给予 0.5分;
(2)获集体奖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1.5、1、 0.5分。
11.学院组织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者 (1)每人给予1分;
(2)获竞赛前8名者,分别给予5、4.5、4、3.5、3、 2.5、2、1.5分;
(3)获集体奖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2、1.5、1分。
12.学院组织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者 (1)每人给予1分;
(2)获竞赛前8名者,分别给予8、7、6.5、6、5.5、5、 4.5、4分;
(3)获集体奖一、二、三等奖者,每人给予4、3、2 分。
13.参加学院文明宿舍评比 连续三次获文明宿舍的,给予0.5分;
连续四次的,给 予1分。
14.社会工作 院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每人给予 1分。
注:同类奖项以最高计分,不重复累计计分。
(三)榜样示范的定性评价体系 大学生党员发展评价体系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 为学生党员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我 们要有效运用考评结果,对考评对象加以教育培养,确保学 生党员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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