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促进XX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XX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XX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XX局的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构。第三条XX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XX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受局长委托管理常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其他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第四条XX局各领导、有关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牢记宗旨,执政为民;恪尽职守,敢于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廉洁自律,艰苦奋斗;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第二章科学决策程序
第五条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六条XX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人事任免与安排等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不同意见的由局长决定。
第七条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计划,有关控制性、专业性的规划,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牵涉法律问题的应征询律师、法律专家的意见。
第八条日常工作、具体业务、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规范性文件等由内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有不同意见的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第九条发布公告、决定、人事任免、财政预算与大额财务支出、重大项目的合同等由局长签发或签署;报告、请示、意见、函以及通知等下行文、一般性建设项目与规划编制合同、日常性规费支出等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签发或签署。
第三章依法行政与行政监督
第十条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利。XX局及内设机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错案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要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的查处和整改,并向局长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XX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内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XX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副局长出席,根据需要通知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XX局阶段性工作,研究XX局的人事、重大建设工程等相关事宜、以及重大支出等财务工作。
第十六条内务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有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主要任务是:研究XX局的内部管理,研究确定相关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汇报和相互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十七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根据专题内容确定组成人员的范围。
第十八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星期举行一次。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副局长、XX局与公司全体职工,如有必要可以请市有关部门在XX局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落实上级领导、部门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等。
第六章报告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XX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
第二十条XX局要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要同市政协建立经常性联系,重大举措、重大事项等征求市政协意见。
第二十一条XX局内发生事关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件,以及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及时向局长汇报。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二十二条XX局领导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理论、科技、法律和各项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第二十三条XX局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四条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确实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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