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法》“情况”的翻译_什么是行政法

《香港行政法》“情况”的翻译

《香港行政法》“情况”的翻译 一、引言 关于翻译技巧,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郭著章(2003)将常用翻译技巧概 括为八大类。冯庆华(2008)则从语义翻译、词法翻译和句法翻译三个方面论述翻 译技巧。对翻译技巧的分类众人纷纭,但常用的技巧是基本相似的。本文将分析 《香港行政法》中范畴词“情况”的翻译技巧。范畴词是汉语里是一种常见的特指 手段,一般用来加强或者延续语气。汉语中的范畴词大多比较固定,比较常见的 范畴词有情况、状况、情景、问题等。法律文本非常严谨、具体和简洁,因此在 翻译过程中要求更高。

二、常见形式 在香港行政法的法律文本中,范畴词“情况”出现的概率较高,可以归 纳出三种出现形式:
(1)在……(的)情况下;(2)……(的)情况;(3)视属何情况而定 其出现的形式不同,采用的翻译策略也不同。为准确无误地传达原文 本的含义,文本中对“情况”一词的翻译采用了多种翻译技巧。本文将分析《香港 行政法》中对“情况”的主要翻译技巧。

三、翻译策略 根据《汉英大词典》,“情况”一词的翻译有以下几种:state of af-fairs、 condition、circumstance和military situation。

根据在线机器翻译,“情况”可以翻译成state of affairs、condition、 situation、case、circumstance、status、circs、plight、thing、instance、state、 atmosphere…… 根据词典翻译或在线机器翻译的版本对法律文本中的“情况”进行生 搬硬套,翻译出来的便不能准确传达原文本的意义,甚至会造成歧义或者漏洞, 这在法律文本翻译中是一大忌讳,同时也违背了法律文本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香港行政法》英译本中,对“情况”一词的翻译技巧涉及了冯所归纳 的三个方面:即语义翻译中的直译,词法翻译中的省词译法和句法翻译中的换序译法。本文将从语义翻译、词法翻译和句法翻译来分析“情况”一词的翻译技巧。

2,1 直译 直译就是保持原文内容,又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目的语与原文 的语言常常用相同的表达形式来体现同样的内容,并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香港行政法》中,对“情况”一词进行直译的频率较高,大多被译为 cireumstance、case、condition、event等,其中译为circumstance和case的频率较高。

例如:
(A)译为circumstance ……或就该等情况作出补救,或防止气体继续外泄 ……to remove the defect or remedy that circumstance,or to prevent the fur-ther escape of gas 句中“就该情况作出补救”译为“remedy that circumstance”,此处采用直 译的方法使译文显得简洁直观。

(B)译为case 如属其他情况,则指任何来自密封源并可用作该密封源所作用途的辐 射;
in other cases,any radiations fmm a sealed SOUlX2e that can be employedforthe proposesforwhich the sealed source is used;
本例中,“情况”被直译为case,显得简洁明了,符合英语惯用表达方 式和法律文本的特点。

(c)译为condition 该气体用具的一般装置情况,包括该气体用具的稳定性及该气体用具 与气体配件的接驳。

the general conditions nf installation…… 本例中译为“condition”,而不是和前面例子中译为“circumstance”或者 “case”,是因为翻译前充分参照了上下文,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同时也符合英语惯用表达方式。

(D)译为event 在出现票数均等的情况时,上诉委员会主席有权投决定票。

inthe event of an equality ofvotesthe chairman ofthe Board shall have acasting vote;句中“在出现票数均等的情况”被译为“in the event of anequality of votes”,这里采用了直译的方法,同时将其修饰的成分名词化,译文显得准确简 洁。

2,2 省词译法 法律翻译中减译并不是随意的。减译后的文本需忠实地表达出原文的 意思,同时又使译文言简意赅。香港行政法中对“情况”一词的减译主要采用了减 译范畴词“情况”,将其修饰的成分译为名词或者完全减译其修饰的成分。例如:
(A)将其修饰的成分译为名词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宣传广告 Innocent publication of advertisement,此例为一个标题及其翻译,“在 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省略了范畴词“情况”,符合标题简洁明了的特点,同时也不 影响原文本意思。

(B)省略其修饰的成分 监督可在以下情况下,以书面豁免任何人受该项豁免内指明的本规例 任何条文规限一 TheAuthoritymay exempt in writinng any personfrom any nfthe provisionsof these regulations specified in such exemption,此例中,省略了“可在以 下情况下”的翻译,因为后面的内容是对其具体的说明,因此省略后没有影响原 意,同时译文显得简洁通顺,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

(c)省略“情况”一词,以从句代替 在有需要避免发生危险的情况下 Where it is necessary to avoid danger,本例没有译出“情况”,而用状语从句来代替,强调了法律适用的条件,显得简洁明了。

3、换序译法 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更换原文词语的前后词序。换序译法 就是翻译时根据译文的语言习惯,对原文的词序进行调整,使译文做到最大程度 上的通顺。例如 (1)除非他证明从整体情况而言,尤其是考虑到下列情况后,他倚赖 该等数据是合理的unless he shows that it was reasonable in all the cireum-stances for him to have relied on the information,having regard i“particulm” 此例中调整了语序,将“整体情况”提前,同时使用“it”为形式主语, 使得整个句子更加符合英语的表达方式。第二个“情况”的翻译则采用减译,从而 因避免重复导致的累赘。

四、结论 由上可见,范畴词“情况”在《香港行政法》中译为英语时采用了多种 翻译技巧,虽然每种技巧都有不同之处,但是又不乏相互重叠的部分,这也说明 翻译过程中选词的重要性。在《香港行政法》的翻译中,译者根据上下文及目的 语的表达习惯,采用不同的翻译技巧,准确地译出了“情况”一词。这对所有翻译 学习者和译者都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者:肖铬嵘 来源:剑南文学 201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