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

论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

内容提要: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个领域、两个系统;一个是人类的意志可以自觉地起作用的系统,可称为人为系统,另一个是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系统,可称为非人为系统,即社会自我控制系统。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系统的最重要的表现是人类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正确地处理这两个系统的关系,不但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而且也极大地影响着社会主义的实践。研究这两个系统的关系,特别是揭示人类自我控制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是社会科学永恒性的任务。

  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上有一个著名的命题,即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后来又有人补充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虽然人们也承认人类对于必然的认识是一个无穷的过程,永无止境,但是似乎有一种定论,即凡是已被人类认识的东西,人们便获得了充分的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人的意志便可以主宰一切,特别是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更加如此。因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是由人参加的,是由无数个体的人的行为构成的,而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受其意志支配的。这样说来,既然人类的历史是由无数人的意志的复杂的结合而构成的,因而它也应该是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但事实并非这样。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1)这里所说的“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便象一只无形的手,在指挥着、控制着人们的行为,规划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轨道,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进程。因此可以说,人类历史的发展既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又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其具体过程来说,由于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是人们行为的结果,因此,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就整个进程和趋势来说,又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人们的意志相互作用的总的结果是谁也没有想到也无法事先知道的。也就是说,人类在推动历史车轮的前进,但总的方向和轨道是朝着什么样的目标前进,则是人类无能为力的。人类可以认识它(相对地)却不能改变它。这样,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便形成了两个领域、两个系统:一个是人类的意志可以自觉地起作用的系统,可以简称为人为系统,另一个是“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领域,或称为非人为的系统,这就是人类社会自动控制的系统。

  人类社会的自动控制系统表现在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但是其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就是人类社会剩余产品的积累机制。这种机制最典型地表现出过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剩余产品的积累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础。没有剩余产品的积累就不可能有扩大再生产,就不可能有生产劳动和社会管理的分化,就不可能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化,也就不可能有科学、文化、教育、艺术等等的产生和发展。而当人类的社会生产从原来的没有生产剩余产品能力的状态中刚刚显示出具有生产少许剩余产品的能力时,人类社会便自动地、自发地形成了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对于这样一种机制,过去人们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为此,我们需要对这种机制的形成进行一次简要的历史考察,以便更深刻地了解人类自动控制系统作用的性质和过程。

  我们知道,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各种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自从人类产生到现在的一、二百万年的时间内,人类在任何一个时期所产生的物质资料都不足以充分满足人类全体成员的需求。因为人类的需求是一个变量,它具有不同的层次而且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增长的。到现在为止,其增长的速度仍比社会生产的发展要快些。因此,对以往的每个时代来说,即使把每年所生产的全部物质资料都让人们消费光,也无法充分满足人们的需求。而如果这样做的话,则人类将永远不可能有扩大的再生产,甚至简单的再生产也很难维持。那么人类社会便会永远停止在最原始、最落后的水平上,即接近于动物的水平上,不但物质生活不会进步,而且也不会有人类的文化、科学、艺术、教育等事业。而且人类社会若不能向前发展,也就有可能在长期停滞中灭亡。那么人类社会怎样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呢?对于人类来说,能够保证它不断向前发展的唯一的物质前提就是剩余产品的积累。只有社会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社会的再生产才能不断扩大,也才有可能使一部分人相对地从生产中分离出来,从事文化、艺术、科学、教育等事业,使人类的精神生活也不断向前

发展。

  人类是如何积累剩余产品的呢?在人类从地球上产生之后的漫长岁月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是极低的。人们通过狩猎和采摘野生的植物果实,只能维持一种半饥半饱的生活,而没有如何剩余而言。在这种情况下便没有剩余产品积累的问题,因而就不能提供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使人类社会长期处于蒙昧和野蛮的时期。随着人类社会分工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人类便逐渐产生了生产剩余产品的能力。但是有了生产剩余产品的能力,并不能直接引出剩余产品的积累,事实上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更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这是因为,当社会开始具有生产剩余产品的能力的同时,人类的需求也同步地发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剩余产品能力所提供的余地,很快就会被填平,而很难显示出(甚至不可能显示出)剩余产品和必要产品的区别。因而一开始,剩余产品的积累就意味着压缩必要的消费水平。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自愿地、自觉地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超越了人们认识的可能性。谁都不可能认识到自己忍受消费被减少的痛苦去为社会积累剩余产品,从而推动社会进步的必要性。即使有一位先知向人们讲清其中的道理,并取得了人们的同意,事情也无法操作。因为剩余产品的积累除了具有扩大再生产和交换的意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养活一部分脱离生产劳动的人,使他们能享有比劳动者优厚的生活去从事为人类社会进步所需要的其他领域的活动。那么对于哪些人有资格充当这种角色,人们是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既然希望人们自觉、自愿地去为积累剩余产品而压缩自己的必要消费是不可能的,这就决定了剩余产品的积累一开始就是违反人们意愿的,因而是必须靠强制来实现的。这样,社会就需要有一种控制机制,使得既能实现剩余产品的强制性扣除,又能使社会生产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然而原始的氏族社会是没有也不可能有这种控制机制的。因此,这种控制机制生长的过程也必定是原始氏族社会的解体和灭亡的过程。这样一种控制机制至少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首先,要使生产者在事实上接受(被迫地接受)对剩余产品的强制性扣除,只有将生产者置于一种特殊的分配体系中才有可能。在这种特殊的分配体系中,产品的分配权力处于劳动者的意志支配之外。即是说,在这一体系中,劳动者本人不能决定产品分配的状况,而是由处于劳动者之外的某种力量来决定分配的状况。

  其次,这种分配体系必须是一种特定的劳动组织的组成部分,即以某种特定的劳动组织为基础。也就是说,只有这种力量能将劳动过程控制起来才有可能控制分配的状况。

  第三,一定的劳动组织又是以生产的经营者和生产的劳动者之间的某种确定的关系为基础。这种确定的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经营者对劳动组织和分配的控制权。因此控制机制在这里就表现为通过一种外部力量把劳动者置于这种关系当中来。

  第四,为了使生产的经营者和生产的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得到根本的保证,又取决于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和占有。控制机制就是要使得这种占有被社会所认可,并形成社会的基本秩序。

  这几个方面只是显示了控制机制形成的逻辑过程,而这个逻辑过程在现实中的实现,是与私有制的形成密切相关的。私有制是使强制性地扣除剩余产品的行为成为可能并使其持续下去从而形成一定制度的内在动力。构成私有制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私有观念,二是产权制度,三是交换。

  私有观念的基础是人类希望最大限度地满足其需求的本能。这种本能在社会开始出现剩余产品之后,便迅速转化为私有观念,也就是贪欲。贪欲是人类特有的东西,它以恶的形式构成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内在动力。正是贪欲,推动着人们去追求更多的剩余产品,从而千方百计地去寻求各种方法和手段对剩余产品进行强制性的扣除。关于贪欲在历史上的作用,恩格斯有几段精辟的论述,值得我们很好地思考。他说:“这种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一定要被打破,而且也确实被打破了。不过它是被那种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堕落的势力所打破的。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2)“以这些制度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完成了古代氏族完全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它是用激起人们最卑劣的动机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禀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天起直到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3)“于是,氏族制度的机关就逐渐脱离了自己在人们、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的根子,而整个氏族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物的部落组织,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们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们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的机关了。但是,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欲把氏族成员分为富人和穷人,如果不是’同一氏族内部的财产差别把利益一致变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如果不是奴隶制的盛行已经开始使人认为用劳动获取生存资料是只有奴隶才配做的、比掠夺更为可耻的活动,那么这种情况是绝不会发生的。”(4)

  贪欲作为动力如何理解呢?在原始氏族社会道德之下,贪欲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什么社会有了剩余产品也就同时产生了贪欲呢?贪欲似乎是一个人性的问题,或者仅仅是属于意识范围内的问题,但实际上,它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状况之中。所谓贪欲,实际上是人类的需求在社会生产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的一种畸形表现。人类的需求与任何动物的需求都不相同。如前所述,动物的需求在质与量上基本上都是不变的,而人类的需求却是随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当社会生产水平极其低下,几乎没有多少剩余产品的时候,人们的需求便仅仅局限于对维持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水平。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类的需求都基本上保持在这样的低水平上而没有什么变化。这时还显示不出人类的需求与动物的需求的根本区别。但人类终究是万物之灵,当社会生产的发展开始有可能提供较多的剩余产品的时候,便对人类的需求产生极大的刺激,人们开始不满足于对基本生活资料的追求,而要进一步追求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了。但是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又无法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对于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追求,于是便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整个社会的剩余产品集中起来,满足社会上极少数人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需求。而这样做的前提是要把生产劳动者的需求限制在最低的、和动物相似的水平上,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使用极其残酷的强制手段来压榨劳动者并掠夺和占有他们的剩余产品。这样便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了剥削制度。这种被剥夺的对象作初只能来自社会的外部,即战争的俘虏,这些人过去往往是要被杀掉的,更早的时候甚至要被吃掉。而这时他们能够保全性命而从事劳动,虽然只能得到维持生命的最低限度的物质资料,相对地说也还算幸运的。(5)于是奴隶劳动的制度作为一种既成的事而被确定下来了。然而当人们惊奇地发现把每个奴隶生产的一点点剩余产品汇集到一起却变成了人们从未见过的巨大的社会财富时,奴隶制便作为社会的基本制度而巩固起来。同时由于巨大的社会财富为人们的消费提供了新的源泉,便使人类的需求在占有社会财富的少数人中间急剧地膨胀起来。这种人类普遍存在的、具有不同层次且随生产的发展不断变化着的需求,便在社会上的少数人身上畸形地发展起来。这种畸形发展的状态就是人们所说的贪欲。所以,贪欲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堕落的问题,也不是任意产生的一种偶然现象,它体现着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必然。它的基础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对物质资料的特殊需求。它的条件是社会生产既有所发展又相对地不发达。有所发展造成了大量的剩余产品,而相对不发达又意味着这些剩余产品还不足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对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需求。

  私有制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产权制度。很明显,社会上的少数人要想长久地而且越来越多地占有剩余产品,就必须建立一种产权制度,使他们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合法化并且有不可侵犯性。而这种财产制度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是少数人对于生产手段和生产资料的垄断,从而造成劳动者与生产手段的完全脱离。由此便造成劳动对生产资料的依赖和从属。这就为剥削者占有社会财富提供了法理的基础,并造成剥削者养活劳动者的假象。

  私有制的再一个重要因素是交换。商品交换在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起着重大的作用。剩余产品对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的满足,只有通过经常性的商品交换才能实现。由于在经常性的商品交换中产生了一般等价物和商人,使得商品交换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巩固下来。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了剩余产品对人们需求膨胀的满足,也就是提供了贪欲的经常实现的条件。

  这样,由于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已经产生了生产剩余产品的能力,同时在私有制的推动下,人们又自发地形成了强制性地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和手段。于是人类社会的第一种剥削制度—奴隶制便产生了。在奴隶制下广大劳动者所遭受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曾经构成人类历史中最悲惨的一页,它曾经唤起各个时代的有正义感的人们的极大的愤慨和无限的同情。但是也应看到,正是这种残酷的压榨所造成的剩余产品的积累,不但汇成庞大的社会财富,而且使社会生产和社会文化都产生了空前高度的发展,使人类社会从野蛮状态迅速地跳跃到文明时代。因此,如果我们从全人类发展的角度去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奴隶制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人类社会中自发地形成的积累剩余产品的特定形式。这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反映和表现。这种自我控制机制的特殊表现不但具有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而且也具有历史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它是保证人类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所绝对必要的。没有奴隶制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加速运动,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现代化。(6)奴隶制剥削和压迫的残酷性,是和当时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7)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点揭示了人类社会自我控制的秘密,是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把钥匙。

  自从奴隶社会以后,人类又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些社会各有自己特殊的剥削方式和阶级关系。对于这些,我们都可以把它们看作适应着该时代社会生产发展状况的积累剩余产品的特殊方式。这些也都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发地发展的结果,同样地体现着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由于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因此,使得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这三种强制性地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之间也有着内在的联系。每一种控制方式都是在前一种控制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前一种控制方式解体的直接结果。正因为各种控制方式依次的有机联系,使得人类社会发展才不会陷入失控的状态,这就更进一步体现了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

  总起来说,这种人类社会自我控制的机制,就是以人类的自然本能(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的能力、生存竞争的能力)为基础,转化为人类的社会本能(即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再通过这种社会本能来推动人类进行生产活动,使生产活动成为人类的最基本的和具有永恒性的活动。而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互动中,人类个体的追求需要的最大化满足的欲望,便必然地、不可避免地把积累剩余产品的问题强烈地提到日程上来。从而也就会根据各个时代的条件,自发地形成与该时代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而剩余产品积累的的实现就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那么,通过剩余产品的积累如何推动社会发展呢?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作为生产经营者的剥削者,其追求需要最大满足的欲望和对剩余产品的占有行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二是对剩余产品的强制性扣除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的关系如何?

  经营者的利益追求从主观上说是与社会进步没有直接联系的。但是由于人类需求的特点在剥削者身上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即需求的广泛性和不断向高层次发展),再加上生产发展对知识和技术等的需求也曲折地通过剥削者的个人需求表现出来,形成了广泛而复杂的个人需求和事业需求的综合。这种广泛而复杂的需求的满足便刺激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形成了各个领域的众多的社会部门,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样剥削者追求个人利益行为便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客观上联系了起来。不管剥削者如何穷奢极欲,为了使其最大限度的需求能够持续地保持下去,他们也必须把被他们强制地扣除的剩余产品中的一部分用来扩大生产和发展各种事业,而剥削者之间的利益竞争就会更加促进这一点。(8)

  另一方面,剩余产品的源泉来自劳动者,剩余产品的扣除是以总产品生产为前提的,支撑着人类社会大厦基础的是劳动者。因此,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问题则是劳动者的积极性问题。然而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劳动者都是在被强制地扣除剩余产品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毫无疑问,扣除剩余产品与生产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自然也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如果这种扣除的损失要比对其生存的另外的威胁相对说来较小的时候,则扣除剩余产品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起来,从而使社会生产得以持续运行。但是这里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仅仅面临着要么受剥削,要么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两种选择时;二是对剩余产品扣除的量不能超过每个时代劳动者可以忍受的限度。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生活在不同时代的劳动者被置于这种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中的呢?这首先是由于在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所造成的劳动者个人的处境,例如:战争中被俘和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或者一定的人身依附;或者具有人身自由却丧失一切生产手段等等。其次,劳动者个人的处境又不是偶然地发生的,而是前一种社会自我控制方式解体的必然结果。而归根结底一切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与人类需求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状况。

  以上就是人类社会自我控制机制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决定着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便产生了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价值观。

  这里所说的经济活动是指在自发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剩余产品积累机制的驱使之下,人们所进行的可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自觉地预见其后果的那些生产、交换、分配等等活动。例如生产经营、技术和工具的改进、产品的设计;在交换过程中对商业、信贷、金融的经营和买卖;以及通过税收等形式所进行的各种再分配等等,所有这些活动都是人们自觉地进行的。但是由于所有的具体的自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人类的自控系统的驱使下进行的,因此,它们必定都是围绕着自控系统而运行并且是作为自控系统实现的条件而存在的,因而也就成为自控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了,不管人们是否认识这一点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直接地以积累剩余产品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离开了这个中心和基础,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就会变得不可理解。

  人们的一切政治活动基本上说来都是作为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的保障系统而存在和发展的。因为强制性地扣除剩余产品需要力量的保证,特别是暴力的保证,而这种暴力只能来自国家。因此,以国家活动为核心的一切政治行为都是间接地围绕着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运行的。但政治活动除了作为剩余产品积累方式的保障系统的基本方面之外,有时还有破坏这一自控系统的作用,这就涉及到价值观的问题了。

  剩余产品的积累这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本来是不存在价值问题的,因为它不理会人们的喜、怒、哀、乐、赞成或反对。但是作为具体的过程,它又是在人们的利益对抗中实现的。正是这种利益的对抗就使积累剩余产品这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产生了对立的价值观。作为强制者和剩余产品的占有者,认为这件事是合理、合法、神圣的。而对于被强制、被扣除者来说,则持反对的态度,虽然他们不一定有系统的价值观。于是,在这个关系到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上,人们便产生了从意识到行为的对抗和斗争。这就是社会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充满了人类的历史,并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并在每个人身上刻下深深的烙印。但是阶级斗争并不能左右人类积累剩余产品总过程,这个过程仍然像处于人类之外的物质世界那样,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只是在一种积累方式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向另一种积累的方式转变的时候,阶级斗争才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由于利益和价值观对立的双方都是以自身的感受为根据的,因此双方都有各自的充分理由来为自己的价值观辩护,各有各自的真理。在这里似乎是无法找到客观标准的。但是有两个情况似乎又可以帮助人们找到客观标准,一是多数问题,二是人类发展趋势问题。由于在历史上,强制者总是少数,而被强制者则是大多数人口。这样人们会很自然地把大多数人的立场作为客观真理的标准。这一点虽然在过去的古代社会中表现并不明显,但在现代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却表现得极其明显。另一方面,从人类发展的总的进程来看,是从蒙昧、野蛮向文明发展的,且又是从低度文明向高度文明发展的。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强制性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也体现了从低度文明向高度文明的发展。也就是说,人类是在从受自然和社会的约束和压制的状态不断地向着彻底解放的方向发展着。人类终将彻底摆脱动物式的生存竞争状态,而进入真正的人类社会。(9)从这方面来说,摆脱剥削和压迫是与人类解放的总趋势一致的。因此,真理应在被强制者这边。这样也就产生了人类历史上一脉相承的正义理论,一直发展到今天。

  然而根据正义的理论,所有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都是非正义的,都是应该受到诅咒和反对的。这就造成了人类的价值观与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的矛盾,造成人们的感情与科学的矛盾,造成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不可移易性的矛盾。这些矛盾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和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这些矛盾往往是通过事实与真理(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之间的矛盾表现出来的。在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域中,人们对于价值的认识远远超过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的认识。因为价值观并不以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为转移,而是以人们对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感受为转移的。由于价值观的超前性,使得人们在观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时,往往用价值、感情来代替对事实的理解。而当多数人的价值观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相冲突时,人们便根据价值观设想出一个与现实的不合理性相反的应然境界,这样就产生了人类的理想。于是人们便认为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用理想去改造现实。而各个时代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是最大的不正义,因而也就成为社会改造的主要内容了。当然,人们的理想虽然是以价值为基础,但也并非与科学规律完全没有联系。围绕着人类解放的理想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进程是一致的。但是又必须认识到,人类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并不能根据人类的理想任意加以改变,它的变迁自有其内在的、固有的规律。人类的能动性至多也只能为这一变迁创造某些条件。但是人们往往并不觉悟,总希望自己有能力去干预这一变迁进程。因为人们都希望今生今世看到理想的实现,而不希望把理想的实现推到遥远的未来。而当理想在和现实的碰撞中遭到挫折时,人们或者放弃理想而追求实利,或者将自己封闭在理想中而与现实隔离。其实社会科学的任务主要的是认识现实,认识存在于现实的深处并支配和控制着现实的客观进程及其运行规律。也就是要揭示人类的自我控制系统秘密。在这个基础上再谈理想问题,才能将理想置于科学之上。

  同样的矛盾还特别突出地表现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当代社会主义实践的主观条件是价值观的超前和政治上的高度成熟,但所面临的客观条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落后的生产力、仍然具有相当生命力的资本主义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落后的水平、艰巨的任务、恶劣的外部条件、对民族和国家命运的高度责任感、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信、主观力量上的优越条件,等等,这一切因素复杂地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一种急于求成的情绪,影响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认为完全可以凭借强大的主观力量来任意改变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其结果是造成深刻的教训。实践的教训告诉我们,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个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之外的自我控制的社会系统,它规定着我们主观能动性的限度和努力的基本方向。能否正确处理人为系统和非人为系统的关系,仍然是今后社会主义实践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要能够正确地对待这两个系统的关系也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两个系统往往是交错在一起的,因而其界限很难划清。在人为的系统中,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增长是逐渐积累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会把尚未达到的误认为无能为力的,从而将人为系统中的这部分内容视为非人为系统中的事物。另一方面,非人为系统中规律的实现,在具体过程中又是由各个人的行为构成的,而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容易造成一种假象,似乎每一个具体过程由人们的意志行为构成,因此总的过程也一定是意志的产物。从而就可能否认非人为系统的存在。

  然而人们如何区分这两个系统呢?问题难就难在事实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可以将二者区别开来。人们要想区别它,只能靠对实践的总结和对历史的比较与分析。研究这两个系统的关系,特别是揭示人类的自我控制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应该是社会科学的永恒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