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精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全县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促进我县更加有效地开展质量兴县工作,使我县经济建设步入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轨道,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质量兴县工作,力争经过3-5年的时间,培养和造就一批质量管理人才,使产品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从根本上提高我县主要产业和主导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促使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实际,从2008年起,用3-5年时间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并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至2008年底,全县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1、不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不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状况,不出现重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2、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产品商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积极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全县有10家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率达到100%;
4、对产品执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成果。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业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70%以上;
5、切实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状况建档工作。分步骤分别完成涉及实施强制性管理产品(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锅容管特检验制造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生产企业的建档工作;
6、省级名牌产品或省重点保护产品1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1个以上。
第二阶段目标:至2010年底,全县质量总体水平达到省内中上水平,主要产业的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达到全省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1、工业产品监督检查合格率平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如食品、建材、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重要行业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0%以上,代码赋码率达到95%以上,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有10家以上的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中1个农产品通过质量认证;
3、省级名牌产品或省重点保护产品达到3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达到2个以上。国家级名牌产品争取有所突破;
4、建立1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辖区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5、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教育、交通、商贸、旅游、金融、房地产、医疗卫生、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实行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秩序化和标准化,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县城开展购物放心、服务满意街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第三阶段目标:至2012年底,全县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1、工业产品和重点产品监督检查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重要行业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5%以上;
2、省级名牌产品或省重点保护产品达到4个以上,国家级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达到3个以上,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争取有所突破;
3、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度减少;
4、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如酒店、银行、邮电、医院、社区等窗口服务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有一批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部级以上服务质量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质量兴县的组织领导
质量兴县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县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并将质量兴县进展情况向县人大、政协通报。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积极开展工作,把质量兴县活动推向高潮,真正把质量兴县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质量兴县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同意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质量兴县工作。县政府将质量兴县工作列入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质量工作领导监管不力,假冒伪劣问题严重或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发改委要把质量振兴和打假治劣作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使质量工作落实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县经贸委要按照目标的要求,促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积极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县财政、物价局要制定推动质量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县科技局要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搞好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县农业局要做好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共同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进程;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县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告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建设局要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县旅游、商贸、邮政、电信、供电、供水、石油、交通、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的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的管理,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做好对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质量的提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县公安、司法局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医药、烟草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质监、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县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配合质量兴县工作,加大对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支持质量工作,为提高质量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推行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实施产品质量跟踪与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推进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开发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大力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扶优扶强,打假治劣,依法规范质量行为。同时,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及时表彰、推广质量兴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推动质量兴县工作深入开展。
各生产企业及其他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县、 名牌兴企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县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三)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法制教育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民的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继续开展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召开形式多样的质量兴县动员会议,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质量兴县、名牌兴业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要实施多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质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管理新标准、质量认证、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每年应举办1-2期培训班,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经济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企业要指定教育培训计划对职工开展质量意识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和劳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县政府要加强对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在政策上向优势产品、优势企业倾斜,率先实现重点企业产品质量有明显突破,带动相关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级名牌、原产地或保护产品、省重点保护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宜党发[2008]10号文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夯实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
引导帮助企业建立三大体系:一是企业标准化体系。坚决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企业内控标准;二是计量检测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计量测试手段和计量管理制度,保证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是质量保证体系。帮助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高质量认证的有效性。
(六)加强质量监管,加大质量执法力度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具体部署,突出重点,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要从源头抓质量,坚决铲除制假、售假窝点,查办大案、要案,对制假、售假窝点要予以曝光。对查证属实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对一般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包括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经整改后,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要实行停业整顿,屡教不改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取缔;对无理拒绝产品质量抽查的企业和个人,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