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摘要」伴随市场国际化产生国际调节机制。国际调节同市场调节、各国 的国家调节互相配合、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际市场调节机制体系。国际 调节需要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制和保障。这种规范国际调节、调整国际经济调节关 系的法律,即为国际经济法。国内外国际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国际经济法调整 国际经济关系。他们把平等主体间一般商品货币关系即商事关系也纳入进去,是 一种大国际经济法观点。大国际经济法观点的产生有其历史根源。以WTO为代 表的国际调节及其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将促使人们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作反思, 并在国际经济调节及其立法的基点上重构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关键词」国际调节,国际经济法,规制与保障 一、市场国际化与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 市场是随着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市场作为商 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涵盖着一定社会经济的各行业、部门及生产、流通、分配 和消费等再生产各环节,它是由社会经济的各种结构及运行组成的一定的社会经 济系统,犹如自然界各个生态系统一般。在同一市场中,各种要素有机联系和制 约,形成完整的体系。早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社会经济形态尚处于自给自足的 自然经济时代,各国和各地区就存在着许许多多相对独立、彼此基本隔绝的市场。
后来由于商品经济发达,加之资产阶级革命消除了封建割据,各国范围内的各个 分散的小市场相互渗透、融汇,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此亦即所谓“国民 经济体系”。很早以前,也出现一些跨越国境的商品交换活动。只是由于过去交 通、通讯等条件限制,特别是各国政权当局的严格管制,加之当时商品经济不发 达,社会经济自身缺乏强烈要求,跨国境的商品交换长期未得到发展,更形成不 了国际市场。近代以来,由于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推动着商品经济进一步发达, 科技发展同时还使交通和人们间其他联系工具和方式更加发达,跨国境的商品交 换和其他经济交往逐渐发达起来。20世纪终于出现规模空前的市场国际化和全球 化趋势,国际市场逐渐形成,并在继续发展。市场国际化作为一种趋势和过程, 是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并呈阶段性。如果说中世纪末航海技术和航海事业的发达 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殖民战争,可视为市场国际化的前奏,那么,19与20世纪之 交,轮船、火车、航空及电话、电报业的兴起,以及后来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 则正式拉开了市场国际化的序幕。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国家基本上不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其调节机制基本上是一 元化的市场调节。19世纪末出现生产社会化并形成垄断以后,市场机制由于自身 固有缺陷已不能充分有效地调节经济,国家调节应运而生。它在市场调节基础上 发挥配合、辅助有时甚至是主导性的调节作用。这就是调节机制的二元化。因市 场国际化而形成的国际市场,也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机制。国际市场的基本调节机 制仍然是市场调节,只不过它是一种国际性的市场调节。但是,一方面由于市场 机制本身也存在着诸如市场障碍、市场的唯利性、市场盲目性与滞后性等固有缺 陷,[1](P15-23)单靠它难以实现充分和有效的调节;
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市场乃 主要由各国的涉外市场共同构成,国际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来自各国,他们分别受 到各自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也就是说,国际市场仍然受到各国的国家调节。各国 的国家调节措施和力度不同,妨碍国际市场上市场机制的统一调节作用,并直接 阻碍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各国设置的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即如此。
因此,国际市场迫切需要有新的调节机制,藉以协调或统一规制各国的国家调节, 并弥补市场调节固有的不足。这种调节机制即为国际性调节,或称国际调节。这 样一来,国际市场的调节机制便“三元化”了。[2](P13-18) 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是同市场国际化进程同步的。因为没有国际性 市场,便没有国际性调节的必要;
而没有相应的国际调节,国际市场便难以正常 运行,甚至难以形成。同前面所述市场国际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国际调节的形 成和发展也呈现着阶段性。在国际市场萌芽阶段,市场的规模和运行主要由相关 各国奉行的外贸政策的自由和开放性程度决定,各相关国家偶尔也会进行政府间 的协商和协调。19世纪以后,首先在欧洲,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跨国境经济 贸易活动逐渐发达,各国间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协商增多。1815年还出现“欧洲协 作”这种多国协作形式,在其存续整整一个世纪中召开了一系列多边协商会议, 形成了比较连续和稳定的协商制度。19世纪中期,欧洲国家在亚当·斯密和李嘉 图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放弃长期奉行的重商主义,一度掀起贸易自由化高潮。
1880年英、法两国率先签订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双边协定——“科布 登——切维勒尔条约”,并首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模式。在英、法的带动下,欧 洲各国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双边自由通商、航海条约,还签订了莱茵河自由航行公 约。这些即为早期的国际性调节措施,这些措施使当时国际贸易额大幅度上升。
(P4) 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经济联系的发展,在对国际性市场进行协调 和调节的双边、多边条约继续增多的同时,一些带全球性的公约和国际性组织也 逐渐出现。其中重要一点的例如:1804年欧洲成立了莱茵河管理委员会、1865年成立国际电报联盟、1874年成立邮政总联盟、1883年成立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 盟、1886年成立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1899年成立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以 上这些国际组织虽然主要是政治性或行政性的(因而被人们称为“国际行政联 盟”),(P20-21)但同经济也不无关系。20世纪以后,为适应市场国际化的发 展,要求加强国际性经济调节,建立作为其载体的国际调节组织形式。第一次世 界大战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