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学科课程理论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摘要」伴随市场国际化产生国际调节机制。国际调节同市场调节、各国 的国家调节互相配合、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际市场调节机制体系。国际 调节需要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制和保障。这种规范国际调节、调整国际经济调节关 系的法律,即为国际经济法。国内外国际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国际经济法调整 国际经济关系。他们把平等主体间一般商品货币关系即商事关系也纳入进去,是 一种大国际经济法观点。大国际经济法观点的产生有其历史根源。以WTO为代 表的国际调节及其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将促使人们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作反思, 并在国际经济调节及其立法的基点上重构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

「关键词」国际调节,国际经济法,规制与保障 一、市场国际化与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 市场是随着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市场作为商 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涵盖着一定社会经济的各行业、部门及生产、流通、分配 和消费等再生产各环节,它是由社会经济的各种结构及运行组成的一定的社会经 济系统,犹如自然界各个生态系统一般。在同一市场中,各种要素有机联系和制 约,形成完整的体系。早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社会经济形态尚处于自给自足的 自然经济时代,各国和各地区就存在着许许多多相对独立、彼此基本隔绝的市场。

后来由于商品经济发达,加之资产阶级革命消除了封建割据,各国范围内的各个 分散的小市场相互渗透、融汇,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此亦即所谓“国民 经济体系”。很早以前,也出现一些跨越国境的商品交换活动。只是由于过去交 通、通讯等条件限制,特别是各国政权当局的严格管制,加之当时商品经济不发 达,社会经济自身缺乏强烈要求,跨国境的商品交换长期未得到发展,更形成不 了国际市场。近代以来,由于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推动着商品经济进一步发达, 科技发展同时还使交通和人们间其他联系工具和方式更加发达,跨国境的商品交 换和其他经济交往逐渐发达起来。20世纪终于出现规模空前的市场国际化和全球 化趋势,国际市场逐渐形成,并在继续发展。市场国际化作为一种趋势和过程, 是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并呈阶段性。如果说中世纪末航海技术和航海事业的发达 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殖民战争,可视为市场国际化的前奏,那么,19与20世纪之 交,轮船、火车、航空及电话、电报业的兴起,以及后来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 则正式拉开了市场国际化的序幕。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国家基本上不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其调节机制基本上是一 元化的市场调节。19世纪末出现生产社会化并形成垄断以后,市场机制由于自身 固有缺陷已不能充分有效地调节经济,国家调节应运而生。它在市场调节基础上 发挥配合、辅助有时甚至是主导性的调节作用。这就是调节机制的二元化。因市 场国际化而形成的国际市场,也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机制。国际市场的基本调节机 制仍然是市场调节,只不过它是一种国际性的市场调节。但是,一方面由于市场 机制本身也存在着诸如市场障碍、市场的唯利性、市场盲目性与滞后性等固有缺 陷,[1](P15-23)单靠它难以实现充分和有效的调节;
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市场乃 主要由各国的涉外市场共同构成,国际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来自各国,他们分别受 到各自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也就是说,国际市场仍然受到各国的国家调节。各国 的国家调节措施和力度不同,妨碍国际市场上市场机制的统一调节作用,并直接 阻碍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各国设置的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即如此。

因此,国际市场迫切需要有新的调节机制,藉以协调或统一规制各国的国家调节, 并弥补市场调节固有的不足。这种调节机制即为国际性调节,或称国际调节。这 样一来,国际市场的调节机制便“三元化”了。[2](P13-18) 国际调节的产生和发展是同市场国际化进程同步的。因为没有国际性 市场,便没有国际性调节的必要;
而没有相应的国际调节,国际市场便难以正常 运行,甚至难以形成。同前面所述市场国际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国际调节的形 成和发展也呈现着阶段性。在国际市场萌芽阶段,市场的规模和运行主要由相关 各国奉行的外贸政策的自由和开放性程度决定,各相关国家偶尔也会进行政府间 的协商和协调。19世纪以后,首先在欧洲,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跨国境经济 贸易活动逐渐发达,各国间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协商增多。1815年还出现“欧洲协 作”这种多国协作形式,在其存续整整一个世纪中召开了一系列多边协商会议, 形成了比较连续和稳定的协商制度。19世纪中期,欧洲国家在亚当·斯密和李嘉 图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放弃长期奉行的重商主义,一度掀起贸易自由化高潮。

1880年英、法两国率先签订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双边协定——“科布 登——切维勒尔条约”,并首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模式。在英、法的带动下,欧 洲各国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双边自由通商、航海条约,还签订了莱茵河自由航行公 约。这些即为早期的国际性调节措施,这些措施使当时国际贸易额大幅度上升。

(P4) 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经济联系的发展,在对国际性市场进行协调 和调节的双边、多边条约继续增多的同时,一些带全球性的公约和国际性组织也 逐渐出现。其中重要一点的例如:1804年欧洲成立了莱茵河管理委员会、1865年成立国际电报联盟、1874年成立邮政总联盟、1883年成立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 盟、1886年成立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1899年成立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以 上这些国际组织虽然主要是政治性或行政性的(因而被人们称为“国际行政联 盟”),(P20-21)但同经济也不无关系。20世纪以后,为适应市场国际化的发 展,要求加强国际性经济调节,建立作为其载体的国际调节组织形式。第一次世 界大战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