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各旅游(星级)饭店:根据宜昌市旅游饭店协会《关于开展全市旅游饭店员工岗位练兵和服务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宜旅饭协[2004]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宜昌市第四届旅游饭店员工服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一、比赛项目:大赛分为一二星级、三四星级两个组别,一二星级组设总台综合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饮中餐宴会服务三个规定项目,三四星级组设总台综合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饮中餐宴会服务、西餐宴会服务、调酒服务五个规定项目。二、比赛标准:比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技术(裁判)组制定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后编印成册,在选手正式报名时下发。三、比赛裁判:比赛裁判工作由大赛组委会技术(裁判)组负责。四、参赛范围:本次大赛要求全市所有星级饭店参加相应组别规定的全部项目的比赛,提倡其他宾馆饭店组队参加大赛。五、参赛名额:要求各旅游饭店每个规定项目选派选手不少于2人,不超过3人,城区饭店直接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饭店由县市区旅游局统一组织报名。六、奖项设置:大赛按一二星级、三四星级两个组别设立选手个人单项奖,各取前十名,颁发荣誉证书,对前三名给予物质奖励。大赛按一二星级、三四星级两个组别设立饭店团体奖,各取前十名,颁发荣誉证书。计分办法以选手单项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十名计1分计算,各饭店单项获奖选手分值之和为该饭店团体总分。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七、参赛费用:经旅游饭店协会会长(扩大)会议研究,参赛费用150元/人,其中参加调酒项目的选手另交100元酒水费用。参赛费用选手正式报名时交纳。七、比赛地点:桃花岭饭店。八、比赛具体日程安排:1、大赛筹备及观摩会:2004年7月15日下午14:00在桃花岭饭店举行大赛筹备动员会议及中西餐、客房操作观摩会,参加人员为各旅游饭店总经理、领队、全体裁判员,选手代表亦可列席参加。2、参赛选手报名:2004年7月15日——8月10日为参赛选手正式报名时间,报名时交纳参赛费用,领取《大赛标准汇编》。3、现场操作热身展示:2004年8月10日上午9:00在桃花岭饭店举行中西餐、客房现场操作热身展示,各旅游饭店领队、选手代表自愿参加,全体裁判员到场。4、大赛决赛:大赛决赛时间为2004年8月18—19日。其中8月17日下午15:00各参赛队领队在桃花岭饭店报到、抽签,召开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议,8月18日上午8:30举行大赛开幕式,8月19日下午16:00大赛闭幕式。九、比赛宣传: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在市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大赛盛况、成绩突出的选手和饭店进行报道和表彰;各单位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造势,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决赛期间,城区各饭店要在饭店内外显眼位置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为全市大赛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宜昌旅游局”网站全程跟踪报道本次大赛情况,所有大赛标准、题库、评分表、日程安排、比赛成绩等相关信息将陆续登载,详情请点击http:\\www“行业协会”下属“旅游饭店协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