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并围绕全区“十五”计划及改革开放大局,以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强化职能建设及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形象建设、廉政建设,全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二、创建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文明单位各项制度。
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创建制度。
2、健全民主制度,增强单位整体凝聚力。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会适时召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和个人随意改变集体决定的现象。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进一步加强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经常进行三德教育,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
4、加强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我区整体环境质量。
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环境就是抓竞争,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深入开展营造绿色城市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5、积极响应区文明办号召,完成帮贫扶困的政治任务。
积极响应文明办号召,带头参加帮扶和共建活动。在共建和帮扶工作中成效明显,对顾全我区大局稳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7、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做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达标状况良好。
三、公开制度:
我处参照创建标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公开了以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人员、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所要办的内容。个股室实行名牌公示制度和第一责任人制度,禁止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2、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到群众反映电话,15分钟到达现场,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大的问题72小时内解决。3、监督举报制度。一方面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主任和离退休老干部做我们的义务监督员,建立定期联系,及时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另一方面设立“文明单位”监督台、监督电话、意见本等,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堵塞了工作漏洞。
四、相关要求:
1、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一系列奖励办法,完善激励机制。每个年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使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奖惩机制都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
2、认真落实了档案管理制度,将创建过程中的各类资料、活动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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