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院第四届审判理论实践研讨会即将结束。首先,我代表院党组向为本次研讨会顺利召开而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评委、作者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获奖的各位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本界研讨会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庭的精心组织,在全院广大法官的热情响应和积极参与下,征集了几十篇论文,内容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既有刑事、民事、行政等实体法方面的问题探讨,又有法院立案、审监和执行工作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许多论文观点新颖、论据充分、内容充实,既敢于创新又能言之成理,充分反应了作者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我们从中选出了14篇优秀论文,并在这里组织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交流。这次研讨会是贯彻“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这一主题,认真总结并广泛交流了我院完善诉讼程序、确保司法公正的经验;我院审判实践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研讨了适应公正和效率要求,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推进审判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决策、管理和审判能力,增强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判决说理的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阐述和概括司法能力建设。整个讨论会组织得力,纪律好;形式规范,档次高,思想活跃。通过大会发言和相互交流,大家对许多具体的学术问题达成了共识。这对于推动我院的审判业务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进展顺利,讨论会取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结合自己的认识谈几点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回顾20多年的司法实践,任何一个大的改革决策,任何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或迟或早都会成为司法问题,摆到人民法院面前。现实生活需要我们运用审判职能调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因此,深入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保证。审判调研工作不仅为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同时也为一些具体的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处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此外还为审判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从而密切了审判实践与法律理论之间的联系,提升的审判业务水平。近几年来法院调研这个曾经长期站在审判业务后台的角色,而今越来越受到关注“要看一个法院的工作水平,就看这个法院的调研水平”的共识在我院主要领导中业已形成,调研成为了一把手高度重视并亲自挂帅主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是法院领导班子提高领导水平,实效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前提,是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的重要举措。抓好调研工作不仅是一个领导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对在座的每位法官而言,需要克服三种思想障碍,摈弃三论:一是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搞调研的“无精力论”;二是认为调研文章非我能及,不如不写的“畏难论”;三是认为调研工作是领导和办公室专职人员的事、与己无关的“无关论”。在法院全局工作中,调查研究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关系到各级法院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直接关系到确保“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实现,直接关系到法院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和职业化建设的推进,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强化调研意识,加强调研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新的突破。全力把我院调研工作推进到新的发展时期,提高到新的发展水平。
二、要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明确调研方向,要继续贯彻“重质量、重品位、重学术”的原则,不断提高调研水平。
几年来,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的前提和基础,作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的首要标尺和基本要求,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我院调研工作,使调研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
其一,转变调研工作观念,确立调查研究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在转变调研观念上真正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根本原则;二是坚持把勤于探索、勇于创新作为工作动力;三是坚持把了解社会状况、掌握实情作为基本要求;四是坚持把分析比较、参考借鉴作为重要方法;五是坚持把加强学习、夯实功底作为基础环节。
其二,确定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法院调研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统揽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富民强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促进加快发展第一要务,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抓住事关全局的关键问题,抓住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抓住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
其三、要继续贯彻"重质量、重品位、重学术"的原则,不断提高调研水平。
调研工作要出精品,调研文章要实现成果的转化,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写出内容真实,观点鲜明,反映事物本质特征和规律,提出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助于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我院创办的内部刊物,鼓励干警积极有关刊物投稿,以调研促进审判工作水平和法官素质的提高,力求在全院形成“人人能动笔、人人会调研”的格局。行动的决心来自认识的充分。认识的扩展带来了操作上的突破。2006年度,本院调研我们已经刊发了15期调研论文,《人民法院报》我们有1篇,在《浙江审判》上我们已经有5篇,其它的省级以上的大学学报上我们也发表了许多篇。更为可喜的是本届研讨会和论文征集工作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广大干警对理论研究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深化,开展理论研究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增强,能够把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所想、所悟、所得,诉诸文字,带头写调研文章,这就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比如说在这次研讨会中,一是我们有8位中层领导干部撰写了调研论文,体现了领导率先垂范,值得称赞和学习;二是干警参与热情高,体现了广大干警用理论结合实际、在实践中探求理论的高度热情和主动积极性;三是选题重点突出,不少选题切中了审判工作的要害,切中了司法实践中的弊端,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这都是我们值得肯定和广大法院干警学习的。
三、法院调研的具体工作中,从根本上要做到“三个坚持”:
第一,坚持按照司法为民要求开展调研,这是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司法为民是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落实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为民的10项制度和23项具体措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学习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出发,按照司法活动特有的规律和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及时研究提出方便当事人诉讼、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司法救助、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司法与为民的内在联系,处理好严格司法与文明司法的关系,处理好认真贯彻执行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与依法满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要求的关系,切实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从法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调研,这是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依据。在法院调研工作中,重要的就是要增强调研成果的实用性,使调研形成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国家法律和司法政策,符合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法院工作实际,使调研工作真正调研到关键处、参谋到点子上、服务到决策中。要做到这点,抓好选题是个关键。只有选准、选好调研题目,调研成果才会有针对性、实用性,调研工作才不会放空炮。各庭要从本庭工作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急、最盼的问题入手,确定好一定时期内调查研究的重点课题,着力解决那些关系国家法治建设、司法为民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科学规划、立足实际、求真务实的调研选题制度,保证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第三,坚持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开展调研,这是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要求。在法院调研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司法活动内在规律的认识,及时研究提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实践证明,按照司法活动自身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监督和指导,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带有规律性的重要方法。当前,要围绕群众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深入进行调研,找准症结所在,规范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的申诉权利。要针对目前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调研力度,为建立现代再审制度提供充分的实践依据和理论支持。要结合清理超审限案件和未执行案件,认真调研本地法院贯彻执行审限管理规定的实际情况,查找案件超审限的原因,研究提出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的措施和办法。要结合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完善速裁机制的调查研究。结合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深入调查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措施、新办法
同志们!党的十六大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至此,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司法文明,推进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必须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必须高度重视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各项工作创新。法院学术研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希望各庭领导继续重视和支持学术研究工作;希望更多的法院干警以更高的热情、更严谨的态度、更刻苦的精神;投身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院干警的理论水平,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届学术讨论会的成功举办,是上级领导指导、院党组重视和关心的结果,是各庭负责论文组织工作同志辛勤努力的结果,更是在座各位热情响应、积极参与的结果。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为本届学术讨论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单位和个人,祝贺2006年学术讨论会圆满结束!预祝在座的各位能在明年的论文组织和学术研究中再显身手,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