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天气干燥,风大,林内植被枯干焦爽,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极大,加之清明节前后,居民进山、上坟烧香、野外烧荒等用火行为增多,此时也是进山踏青、旅游的集中期,导致森林火险等级陡增,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清明节期间是我街道森林防火的戒严期,为保护好我街道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的护林防火工作,确保街道林区不发生火情,根据区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社区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落实好《护林防火责任状》的各项责任制。各社区负责林业的同志,要积极配合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对各社区所属的林地、墓地进行一次全面地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社区森林火险区、旅游沿线山林以及有墓地的林地、山区等,主要检查这些场所同往年相比防火安全条件是否更加完善,是否落实了社区干部包山头责任制,是否坚持社区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是否落实了社区级防火突击队,是否落实了分工专人负责制度。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各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并立即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社区要抓好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中去,特别要密切注意4月1日、2日、8日、9日(清明节前后公休日),4月5日(清明节)等关键日期的防火,保证不发生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森林法规的宣传,结合“以案说法”通过实际案例教育,提高群众对林内用火上坟等易发森林火灾行为的危害和惩罚的认识,要组织人员配合街道护林防火队员在山头、路口墓地搞好巡查,收缴游人火种,落实林缘、林内、墓地不准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各社区要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护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把护林防火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当前正值春耕春种,群众烧荒、烧地边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社区要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对烧荒、烧地边现象要坚决制止,避免火情发生。
三、加强值班、巡逻制度,
各社区要加强清明节前后(3月27日-4月10日)护林防火的值班工作,要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全员全时到岗在位,通讯畅通。在此期间各社区要组织成立20人左右的护林防火队伍,对各社区所辖的山林死看死守。要严格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在做好扑救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街道值班室,严禁老、弱、残、幼上山扑火,要保证扑火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各社区要将3月27日-4月10日这期间的护林防火情况于当日下午15:30前上报街道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切勿漏报、谎报、迟报,对报告不实的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提倡文明祭奠,实行香纸集中焚烧
各社区要结合街道“护林防火宣传周”的开展,倡导居民改革上坟烧香烧纸的陋习,积极引导群众采取献花、植树、在防火池内统一烧香纸等方式进行文明祭奠,严把林内集中和零散墓地的出入口,不得进入林内焚烧,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对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也要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