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便民、利民、助民、育民、富民为出发点,整合农村基层资源,完善农村服务设施,强化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原则 (一)以人为本,村民自愿。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三)便民利民,实用有效。 (四)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五)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试点单位 按照乡镇申报,经县民政局考察筛选,报县政府同意的原则,确定平水镇峰仙村为我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其他乡镇也可提前规划,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四、试点内容 本次试点主要是搭建一个平台,构建三个体系。 一个平台:以村、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或自然村等为依托,建立农村社区机构,建设农村社区活动场所。社区活动场所主要包括:一个村级组织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必设5室1校1中心,即村民图书阅览室、党团活动室、村民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办公室、村民学校和一站式为民办事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区字样的醒目标志;一个室外健身场所;一个室外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一个社区卫生服务室和计生服务中心;一个社区小型超市。 三个体系:组织体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的指导下完善农村社区内部的各类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体系。二是突出加强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建设。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志愿者服务组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和老军人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加入义工队伍。服务体系。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五保供养、贫困救助、扶贫开发、合作医疗及社会提供给农村社区的所有资源,建立面向全体村民的服务系统。特别是医疗卫生服务、计生服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扶贫帮困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留守儿童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一是建立农村社区卫生医务室,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提高参合率,完善农村社区医务室、乡卫生院和县综合性医院的转诊机制。二是开展对特困户、五保户、受灾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开展劳动就业培训及劳务中介活动,组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三是设立护村队,建立社区警务室,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村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搞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实行依法治村。四是村级公路和村内主干道实行水泥硬化,实行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改圈、改房的三清五改工程,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示范村活动。文化体系。建立村民学校、图书室、宣传橱窗等文化阵地;建立健美健身队、腰鼓队、舞狮队、龙灯队、合唱队等文化队伍;进行社区居民素质教育,制定社区居民文明守则,开展邻里互帮互助,开展评选文明户、守法户、文明邻里、孝星、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引导农民告别赌博、迷信等陋习,摆脱传统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的束缚,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新道德;通过农村社区的自助救助活动,使孤、老、病、残、贫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使邻帮邻、户帮户、先富帮后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家有难大家帮成为自觉行为;通过农村社区的稳定机制,加强法律宣传,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民意积怨,缓解社会矛盾,帮教两释人员,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等,使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五、方法步骤 试点分前期准备、具体实施、试点总结三大步骤: (一)前期准备。传达贯彻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茶陵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茶陵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二)具体实施 1、成立机构。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 2、制定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乡镇、村按照农村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2008年10月1日起,试点工作组和乡村干部根据方案,组织村民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过程中,由县民政局牵头,召开23次碰头会,交流情况,研讨问题。 (三)检查验收。2009年第二季度县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及体育运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试点单位着手写出试点工作报告,交县民政局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出茶陵县农村社区建设经验,报省、市民政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茶陵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即为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安排布置和检查督促。试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落实。试点村要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县里将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试点,一体推进。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试点乡镇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试点村党支部书记负具体责任。同时县里将采取县级领导、村级党建帮扶后盾单位和乡镇、试点村共建农村社区的办法,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乡财政要采取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各涉农部门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全力支持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形成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推动民间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投入农村社区建设。改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构建公共服务体系。 (四)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上下联系,及时总结推广试点中的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结束后,试点乡镇要向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