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伦理学的几个问题】什么是伦理学问题

关于技术伦理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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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热搜: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伦理学与生活 20世纪中叶以来,技术与社会、技术与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技术产物一步步地取代原有的自然而形成“把人类完全包围起来的环境’[1。由技 术活动及其产物塑造和重构了社会秩序和人类活动的模式,“个人习惯、理解、 自我概念、时空概念、社会关系、道德和政治界面都被强有力地重构”[2。伽达 默尔提出:20世纪是第一个以技术起决定作用的方式重新确定的时代。”[3]埃吕 尔把我们今天所处的环境称为“技术社会”,按照埃吕尔的观点,技术社会的一个 基本特征是,它遇到的根本问题是由技术引起的。

由此,技术问题也成为时代问题的聚焦处。我们同意“技术社会”或“技 术时代”的说法,只是想补充说,这是一个技术和资本共同起作用的时代(或社会)。

在当今时代,蓬勃发展的高技术己经和资本一起,成为塑造我们时代的面貌、决 定人类祸福的最重要因素。科学和技术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它们在为 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使我们遇到了众多的风险和挑战。理解和掌握这种 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反思我们以往对进步、人性、好的社会的理解,合理地、 负责任地导引科学技术的发展,己成为我们时代的课题。科学和技术活动的伦理 问题实际上己成为我们时代的诸多的问题之一。

一、为什么需要一门技术伦理学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

(1)技术活动直接与伦理相关,或者说,伦理诉求是技术活动的一个 内在规定。

首先,技术是人类的设计和创造,是人的意向的物化。这种创造必须 运用自然科学知识或符合自然规律才能成功。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设计 和创造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它们总是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实现某种期望或 理想。“实现”过程又包含着工具、方法、路径等等的选择由科学理论到技术规则 的形成并非是一个逻辑的必然推理过程,达成目的的手段也并非确定和唯一。这 些目的、期望、手段等等都可以被评价为好或坏、正当或不正当。正像A.阿西莫夫在《设计导论》中指出的,技术设计的原则是由两种类型的命题组成,一类是 有事实内容的命题,另一类是有价值内容的命题,它反映了当代文明的价值和道 德风貌。

进一步说,技术是“做”,是实践,是“物质改造”活动,它把事物从一 种状态变换为另一种状态,创造出地球上从未出现过的物品或过程,乃至今天的 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它们直接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况,长远地影响着自然环 境,这是技术活动的意义所在,也是它必须受到伦理评价和导引的根据。而且, 这种造物活动是社会的(例如美国工业工程师学会(AIIE)就把工业工程定义为‘在 本质上是社会科技的”),它是一个汇聚了科学、技术和经济、政治、法律、文化、 环境等要素的系统,伦理在其中起了重要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参与技术建构的实 际上有不同的利益集团,诸如项目的投资者、组织者、设计者、制造者和产品的 使用者等等。公正合理地分配技术活动带来的利益、风险和代价,是今天伦理学 乃至政治学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而,正像德国哲学家汉斯。伦克(H.Lenk)和萨克塞(H.Sachsre)等人 指出的,对技术发展的人道的和理性的评价问题,它的目的、意义、道德责任以 及与新的社会总的状况相符合的价值观等“己成为日益紧迫的和开放性的问题’ 而进入有责任感和善于反思的设计人员的视野[4]。

(2)技术伦理学问题只能是在技术发展的一定阶段才会被提出,其提 出的方式与那一时期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

伦理问题成为技术哲学的研究重点,这首先是因为,科学和技术赋予 人类以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它们的发展又是如此之快,以至我们甚至来不及理 解和反思它们。我们的道德实践和制度安排也还不能适应这一发展。

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当推英国的尤因(AlfredEwing)1932年尤因在英 国促进科学协会年会的主席致辞中就指出:工程师的丰硕成果遍及全世界,把过 去从未有过的,也不敢想象的人才和力量赐给世界各地”,它们使生活中更加充 满物质所能促进的一切幸福。“但是我们深深地明白,工程师的才能己被滥用而 且以后还可能被滥用。……人类在道德上,对这样巨大的恩赐是没有准备的。在 道德缓慢演进的过程中,人类还不能适应这种恩赐所带来的巨大责任。在人类还 不知道怎样来支配自己的时候,他们己经被授予支配大自然的力量。” 这些綱科学家和工程师己经开始了对科学技术、对自身活动的反思,把合理地运用科学技术成果以造福人类看做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然而工程技术活动的伦理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学术研究 的对象,则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一主要是核威胁以及日趋严重的环境污 染和资源危机使人们认识到,科学和技术的研究过程及成果应用会给当下的和长 久的环境、社会和人类带来严重后果,它们常常超出了我们的直接目的,有些还 给人类生存带来了根本性的威胁。这就尖锐地提出了“是否我们能够做的,就是 我们应该做的”问题。此外,一些重大的工程事故,例如斑马车油箱事件和DC—10 飞机坠毁事件等,也引起了人们的严重关切。但是如果仅仅把它简单地看做是对 工程和技术发展的“负作用”的回应,乃至只是要对科学家和工程师进行道德约束, 还是肤浅的。

在《〈责任之原理一技术时代伦理学的探索》中,尤那斯认为,知识 曾被看做是达到幸福的手段,但在我们这个文明中,它随着人类的滥用己经逐渐 变成了灾祸与不幸。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与摧毁性潜能发展之快已远远超过伦理 的进步,从而产生出许多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地与食品 的毒化等。可是,以往的伦理学涉及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或者说“近距离”) 关系,它们从未曾考虑过“人类生存的全球性条件及长远的未来,更不用说物种 的生存了”。因而,今天的科学技术带来的危机以及人类活动类型和方面的变化 “需要一种相应的预见和责任的伦理学”,它要求人类“对自己进行自愿的责任限 制”,这种审慎和谦虚不是如以前那样,由于我们的力量弱小,“而是由于我们的 能力过分强大,这种强大表示我们的活动能力超越了我们的预见能力以及我们的 评价和判断能力”。必须阻止这种变得如此巨大的力量最终摧毁我们自己。尤那 斯把责任的范围扩大到对全体人类特别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以及包括物种在内的 整个自然界。这是种新的义务种类,它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我们社会政治整体 的责任。

尤那斯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尤其是他的“责任原理”。但是尤那斯 的伦理学是建立在“恐惧和审慎”(所谓“恐惧启迪法”)的基础上的。与之相近的是 国内的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的“负作用”是要求有一门科 学技术伦理学的原因。

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单纯强调“恐惧”或“负作用”,这恐怕有 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

众所周知,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西方工业社会中“反技术主义”兴盛的时期。而在那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兴起以 及科学向“后学院科学”的转变推动了新一轮产业发展,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出现 也使得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主要工具。各个国家纷纷改变科技 政策,把发展科学技术看做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并努力促进科学和工程界与 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例如,1994年,美国当时的总统克林顿与副总统戈 尔发表了《科学与国家利益》的报告,其中指出:科学—既是无尽的前沿也是无 尽的资源一是国家利益中的一种关键性投资”。随后,美国政府在《技术与国家 利益〉》(1996)的报告中提出: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对于美国的国家利益,比历史 上任何时期都显得更为至关重要。事实上不仅是技术的经济效益,技术与社会、 文化、人的健康、心理及环境之间的可融和可协调性,以及技术如何促进人类发 展等问题,也日益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

与此同时,技术哲学的研究出现了“经验转向”,即超越以往单纯的技 术批判而力图理解技术本身。技术评估也从过去那种只是专注于控制、限制转变 为一种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建设性过程。总之,在今天,人们对科学技术伦理的 吁求早己超越了对科学技术负面作用的纠弹,他们更多地关注的是人类的集体责 任,是以一种更为积极、主动和前瞻性的态度,去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诸多重大 问题,包括努力促进科学和工程界与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更要求通过政 府、企业、公众与科学家、工程师携手合作,共同引导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 展。

因而在笔者看来,问题的提出首先是缘于科学和技术在今天己经成为 一种无比巨大的力量,以及它们影响的广阔和深远。科学技术又是以空前的速度 和规模在发展,以至于我们对它们引发的各方面的变化还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把 握;但是科学和技术并不就是自然而然地造福人类的,我们的制度、法律、道德 实践等等都还不能够跟上这种发展,尚不足以合理地运用和导引这种巨大的力量。

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又内在地具有不确定性并使我们处于风险之中。力量的强大、 发展之迅猛、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比起“负作用”来更能说明问题的根源。

这里稍具体地谈谈风险。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等人提出了“风险社会” 的概念。实际上,科学技术活动本身就是推动我们的社会进入“风险社会”的一个 重要力量。因为,科学技术活动的本质特征是创造或创新,而创新本身就是一项 冒险的事业一它不断打破现有的稳定和平衡,把我们带到一个新奇的世界;科学 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又具有长期的、不确定的和不可预见的后果,从而使我们置于 巨大的风险之中。尤其是,今天我们己日益生活在一个人工的世界中,人工安排以及人 类活动影响下的自然己取代原有的自然构成了我们生存的基本环境。这样的环境 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自身具有耦合、放大等种种效应,并且还有脆弱性和易受 攻击性。这些因素和其他一些因素,例如人类对自然的干预和开发己趋于某种极 限,多数人都在使用技术而很少理解它,等等,与经济的、政治的因素一起,共 同把我们的社会推入一个“风险社会”。格鲁恩瓦尔德认为全部技术伦理学问题都 源自风险["美国国家工程院院长沃尔夫(W.A.Wulf)也指出:当代工程实践正在发 生深刻变化,带来了过去未曾考虑的针对工程共同体而言的宏观伦理问题,这些 问题导源于人类越来越难以预见自己构建的系统的所有行为,包括灾难性的后果。

由此,工程将成为一个需要更加密切地与社会互动的过程。

风险不等同于危险,它同时包含着机遇。吉登斯就指出:它也是“经 济活力和多数创新,包括科学或技术类创新的源泉”[9]。这就要求我们更多地发 挥创造性。显然,这是1种更为积极、主动和前瞻性的态度,它超越了技术批判 主义,也超越了技术与人文的对立。

对风险的认知及其可接受性的判定必须也只能依赖于科学。但是这种 认知或判定又不是仅只依赖于科学,对风险的评估和对社会可接受风险的确定, 都依赖于我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期望,也依赖于我们的实践智慧。特别地,我们 在这里处理的是各种可能性。要对可能的风险负起责任,就不仅要有对后果的清 醒认识,对手段的恰当选择还需要对目的和意义本身进行思考。这种思考中渗透 了对好的技术、好的社会的理解。它也提出了是否需要建设一门风险的伦理学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