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
各镇、丰溪林场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的领导,在党的建设中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订大埔县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新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时期我县“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通过强化党建工作,带动团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不断优化团组织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青年一代紧密地团结在党、团组织周围,继续保持党、团组织的先进性,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县“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县团的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其中,“五有”(有一个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工作能力强,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充满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团员青年特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有能够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和阵地)团组织在学校、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中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在镇村团组织中达到60%以上,在社区团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团组织中各达到50%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四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创建一大批“五四红旗团委”。经过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和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程度更深,社会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组织运行机制,使我县团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把团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做到“六带一优化”,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
1、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始终带领
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给团员青年上一次党课,做一次形势报告。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应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要求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通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团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青年思想动态,为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各级党组织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有直接领导责任。凡是
已建立党组织的,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建立团的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要负责建立团的组织。在机构改革中,各单位团组织的工作机构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在镇(场)、农村,要按照“强镇带村”的思路,重视加强镇(场)团委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团干。要结合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工作,重视从青年党团员和“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中培养选拔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荐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在学校,要积极探索与教育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团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进一步巩固班级团组织。在机关单位,根据当前青年人数多、团员比例下降的特点,可结合单位实际要求团支部(总支)书记为青年工作负责人,将全体青年纳入团组织管理范围。在国有企业中要与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与调整相协调,合理设置企业团的组织和工作机构,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团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团的组织建设要与党的建设通盘考虑。凡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但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要帮助企业先建立团组织,为以后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3、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配备管理。
县直团工委、镇(场)、学校团委应配备书记1名,兼
职副书记1-
2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团支部(总支)应区别不同情况配备1名书记或副书记。新任职基层团委(团总支、支部)书记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切实解决好团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基层团委(团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总支、支部)会议。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要吸收同级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各镇(场)、机关、企业、学校等团组织的正副书记,要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干部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镇(场)具备条件的团委书记原则上要由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一般应为一届,最多不超过两届。各级党委要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团县委机关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33岁。对于接近或达到在职最高年龄的团干部,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举荐,党组织要及时予以转岗,对于特别优秀的,要给予重用。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党政干部的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团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党组织在推荐、考察同级团委正副书记人选时,应与上级团委协商,必要时可邀请上一级团委派人参加。在党委讨论决定任免同级团委正副书记前应书面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上级团委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考察、培养和教育的责任,对他们的使用应积极向党委提出建议。因工作调动出现团委(团总支、支部)正副书记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配齐。
4、带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突出抓好“推优入党”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
“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团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积极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推优”的规定,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镇村团组织要注意掌握农村青年人才信息,团县委要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积极做好科技、管理、经济、法律、文化等各类青年人才的推荐工作。党组织要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
5、带作风建设,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正面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要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意识教育活动,培养团员青年树立崇尚科学、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使团员青年成为开创社会主义文明进步新风的生力军。
6、带工作发展,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
工作和活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团的工作。要把团的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及时帮助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明确一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一位政府(行政)负责人联系团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团组织依据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在研究制定涉及青少年事务的政策措施时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设置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工作机构应吸收团组织的代表参加。
7、优化工作条件,为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
党组织要协调、推动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关心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团工作经费要列入预算,作为单项经费列出。各镇(场)、学校及机关单位团组织的办公场所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四有一规范”,即: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档案橱柜、规范制度上墙。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1、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党
委书记是“党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应发挥主导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团委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统一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各镇、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要做到“四个统一,五个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真正把“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制度。
要定期召开由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党委组织部门和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听取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情况汇报,制定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决策重要问题,确定工作重点,进行工作部署。各基层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团工作专题汇报,并解决一些有关基层团组织建设全局的突出问题。各级团委书记要担负起团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掌握团建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团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每年团内主持研究团建工作不少于4次。
3、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各级、各单位党团组织要确定本级、本单位“党建带团
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工作联系点,每年有一定时间驻点并解决具体问题。要通过解剖典型,分析个性,研究共性,对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团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提出体现行业特点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将在镇(场)和县直单位选择部分单位作为联系点或示范点,各镇、各单位党团组织也要精心选材和培养一批有时代意义和行业特点的党建带团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4、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
要把创建党建先进单位与创建团建先进单位有机结合,
团建工作不达标的,党组织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要把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单位党委、团委及主要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将定期对各镇场、各单位“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共大埔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大埔县委员会
20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