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阶级本质】阶级的本质是

美国宪法阶级本质

美国宪法阶级本质 美国宪法序言是世界各国宪法序言中表述最短的序言,其用词抽象、笼统、 超阶级,充分的体现了民主、自由的思想,然而我们通过考量其阶级斗争和国家 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发现隐藏其后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它并不如其所 标榜的那样,是“全民”民主。本文旨在以美国宪法序言为切入点,通过对修正案 第5条“征用条款”制定背景及其施行效果的分析来揭露其本质,并以“征用条款” 为基点论述美国宪法所反映的意识形态的内容。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而美国宪法序言是世界各国 宪法序言中表述最为简短的序言,只有一句话,52个单词,它规定了宪法权力的 渊源和宪法应实现的目标。这篇序言最开头的“我们合众国人民”成为美国宪法中 被引用频率最高的部分。其用词抽象、笼统充分体现了民主、自由的思想,并且 这种思想似乎是超阶级的。然而,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本质时,往往引用 美国宪法序言作为典型的例子,来说这个序言用民主词句来欺骗人民,掩盖了它 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因此,我们对资产阶级宪法不能只看它的词句,还必须 同这个国家阶级斗争和国家生活的实际情况联系起来,来考察阶级力量的对比关 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透过现象,看到它的本质。

2  从“征用条款”看隐藏阶级本质 2  1“我们合众国人民”。序言以“我们合众国人民”开头,然而,美国 宪法是一部资产阶级的宪法,它是只能保障资本主义私有制、民主,巩固资产阶 级专政,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所以,所谓的“我们合众国人民”实际上为 少数剥削者。众所周知,制定宪法时,各州都对选民的资格进行了财产、教育、 居住、年龄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诸多限制,最后参加1787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 会议上的55名立宪代表都是统治阶级的上层知识分子,包括:9位种植园主,15 位奴隶主,14位曾任法官,剩下的一半是银行家、土地投机者、高利贷者、公债 拥有人和工商业主等,他们高度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 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换句话说,政府成为 了为统治者即少数的资本家来谋取利益。尽管美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但1789 年宪法的本质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并通过不断的修正案来巩固资产阶级的利益。

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比尔德所说:“这些限制排除的了大量的成年男子,使他们不 能参加选举,但在另一方面,不动产的散布各地却产生了大批的选举人,并且在 大多数农业地区中给议会提供了一个广大的群众基础。”①“人民大众由于财产限制而被剥夺了选举权,以及人民大众的无知与冷淡,使动产利益集团在选举中获 得了极大的便宜。”由此可见,制宪会议的提议并没有经过直接或间接的人民表 决,由于选举资格限制的存在,大量人民至始至终都没有参与到宪法制定的工作 中。“大约只有不到六分之一的成年男子投票赞成”,②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宪法不是“全民”所创作的,而只是一个巩固的集团的作品,他们的利益是包罗全 国。

2  2以“征用条款”为例其制定背景及施行效果。麦迪逊曾经在《联邦 党人文集》中论述过美国宪法,“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 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他们划分 为不同的阶级,并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 代立法的主要任务。”③比尔德也曾说:“法律不是一种抽象的事物,而是有其现 实的性质,大部分法律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那些强有力的利益集 团必然要促进政府制定这种法律,以便他们得以继续其经济活动,从而实现目 的。”由此可见,可知美国宪法是利益集团之间利益斗争的结果,那么我们可以 得出结论,美国在对财产权的规定自然就是宪法的核心问题。然而,美国宪法中 并没有专门的“财产条款”,只是在宪法修正案第5条中有所谓的“征用条款”,即 “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美国在独立战争期间,那时美国还没有建立美联储也没有中央银行, 政府并没有发行货币的权利。因此,政府只有通过向有财产的人发行政府债券来 筹集用于战争的费用。根据当时的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米尔顿的一份报告中称, 至战争结束时,美国未偿还的公债总额高达7600多万美元之巨。由于当时条件, 美国并没有建立国际银行,不能通过向银行贷款来偿还公债,中央政府根本无法 清偿证券持有人本金和利息的巨额债务。唯一办法就是由中央政府征税,然而当 时的《邦联条款》并没有赋予政府直接征收税款的权利。

债券持有者眼看手中持有的巨额债券将化为乌有,便很快组织成一个 利益集团,他们意识到使他们私人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的关键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 中央政府,而要建立这样的政府,就必须废除《邦联条款》,而制定出新的宪法 来保证他们的利益最大化。他们联合土地所有者和新兴的工商业者等一些在《邦 联条款》下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而迫切要求改变美国的政治经济现状的利益 主体,与此同时还设定了各种限制条件,将大多数美国民众排出在了制宪活动之 外,为了排除《邦联条款》的拥护者,他们还以召开“安纳波利斯会议”讨论商业 贸易问题为借口,请求邦联国会召开一次全邦联13帮代表参加的会议,讨论赋予邦联政府组后宪法权利以应对联盟紧急事件的问题。最后,正如比尔德所说:“由 于群众的疏忽、无知、漠视,也由于各州议会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批准权力以行使 最后的决定权,热心的活动分子乃大获便利。”④ 在经过一系列酝酿后,终于于1787年2月份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 纵观整个1787年美国宪法的批准过程,各州对宪法的批准都是经过谋划,利益交 换或是暴力作用产生的结果。当然,新宪法正如制定者所愿,反应了债权人的利 益,在宪法修正案的第五条,将国家必须对征用的私人财产进行足额补偿的原则 作为保护私产的核心原则而写进宪法,从而为新联邦中央政府对债权人进行足额 补偿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制宪者也考虑的十分周详,为中央政府偿还债务提供 了渠道,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 和货物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的防务和公共福利。”。正如我们所看 到的,制宪者们不仅如愿获得了新宪法下联邦政府对他们的公债务的足额补偿, 而且还利用对新宪法的预期进行公债买卖而大发其财。公债持有者的利益通过新 宪法得到了满足,资本家的利益也得到了更多的眷顾。由于新宪法规定税额应该 按照各州人口的比例来进行分配,使直接税的负担多数都落到了广大的普通民众 的身上,利用税收劫贫济富就是美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手段。由此可见,这正 好证实了“美国的传统也强烈地偏好平等主义式的民主,但是,这种民主却是贪 欲的民主,而不是博爱的民主”。⑤ 新宪法充分体现了美国资产阶级的要求和利益,而并不是如其所标榜 的那样是“全民”民主、“博爱”民主。制宪者们所关注的只是政府当初向私人借的 债必须连本带息足额偿还,因此提出了“税收条款”和“征用条款”,至于最后演化 成对所有私产的保障,不过是他们的无心之过而已。

3  “征用条款”的“合理性” 我们都清楚,任何一部宪法的制定都离不开国家本身的历史传统、文 化背景和现有国情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固定的意识形态。美国宪法也概莫能外, 我们便以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的第五条“征用条款”的制定为例:
首先,“征用条款”的基本原理来源于西方的公平理念,即公共政策的 财政负担不应该不公平地强加给个体财产所有者,而应由公众作为一个整体,通 过税收来分担,即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价值,自然财产权也是平等的,不能为了 追求公共目标就将财产负担强加给个人,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麦迪逊在《联邦 党人文集》中曾提到,造成不平等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新兴的资产阶级和自由主义者也认为:维护真正的自由、平等、与正义某种形式的重新分 配是十分必要的。⑥所以,对不满当时《邦联条款》下政治经济现状的利益集团 来说,要求修改宪法,从而实现重新分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因为在他们看来民 主政府似乎歧视他们的财产权而特别关照那些拥有土地和不动产的人。同时,基 于公平理念考虑,因战争而带来的财政负担也不应由他们来承担,而应由所有人 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税收来分担战争所带来的巨耗,但这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是根本 不可能实现的,正如他们经常抱怨的,把达到社会目的的成本强加给他们而不是 社会整体是极其不公平的。所以,这个利益集团联合起来共同策划了这场“制定 新宪法”的运动,借此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来基于公平理念而创制的“征 用条款”最后却反映了制宪者们的利益和要求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其次,“征用条款”体现了美国意识形态中的个人主义理念。个人主义 产生和发展的现实经济基础是私有制,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上升期,作为资产阶 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经起过解放思想的作用。它意味着每个 人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社会必须尊重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作为个体的利益而 不是作为社会的一部分的集体利益。这主要是由于受道德、哲学、政治和基督教 的影响,即人人都从上帝那获得了权利,而不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个人依 据自然权利拥有他或她自己的身体,从这种意义上说,个人是他们自己身体和能 力的所有者,他们不欠社会任何东西”,“个人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人的目的在 他自己的自我实现,便不用为了社会去做牺牲”⑦由于受这种个人主义理念的影 响,债券持有者认为,他们是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来承担这项财政负担的,否则, 这也将是对上帝旨意的违背。所以,建立一个强的中央政府并通过征税来偿还其 债务是十分迫切的与必要的。“征用条款”为国家征用私人财产必须进行足额赔偿 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同样,这种“个人主义”的理念也为“征用条款”提供了思想 支持,这也充分说明了美国的个人主义理念。

最后,“征用条款”通过命令对那些财产被充为公用的所有者进行补偿 来限制政府在某些领域中的支配性权利,这充分体现了美国的限权政府原则。这 一原则主要根源于美国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中的限制国家权力的理念。“自由主义 所主张的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家,这种国家的任务仅限于维护内部秩序,抵抗外 来侵略,并区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⑧认为政府的正当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同意, 政府的主要功能不是统治而是服务,同时对政府的过多依赖,也将削弱个人的自 立性,赋予政府过多的权力,会导致权利的滥用同时也不利于保障公民的民主自 由和权利。所以,必须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征用条款”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限 制了政府在某些领域的支配权性权利,充分体现对公民的民主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导致这一原则产生的原因还有很多,由于本文旨在通过“征用条款”的制定背景来 揭示美国的阶级本质及阶级斗争情况,所以,这里只列反映这一情况的原因,“征 用条款”之所以体现这一原则另外一个原因是:当时州政府对联邦权力的恐惧, 州政府认为给予联邦过多的权力会使州政府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主张限制联邦 的权力。

4  总结 任何国家宪法的制定都是有一定的根据的,或者是历史传统,或者是 国情,亦或是意识形态,宪法是这些因素的结晶,基于这些因素而制定的宪法条 文也必然反映这些因素,这是无法掩饰的,只要我们对某个国家的历史和阶级斗 争情况进行考量便可知其隐藏的阶级本质。所以,美国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 其宪法也必然反映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而不可能是其所谓的是“超阶级的”, “征用条款”的制定背景及实现效果就已充分暴露了它的阶级本质。所以看事物不 能只看表面,只有对其深入分析才会得出他背后隐藏的真正含义。

作者:王宏 来源:法制博览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