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之主要目的在于探讨台海「两岸关系」的本质。因为在追求「一国良制」的目标之前,必须先了解台湾与中国的真正关系。笔者从解析「中国」之内涵,继而从民族学与政治史学之观点讨论台海两岸关系,认为台湾自始并非中国的一部分。中国之「统一」,不能强人之所难,中国当局应了解台湾人民真正的心声,体谅具有汉人血缘关系的台湾人民之历史际遇,在国际上以「兄弟之邦」对等相待,并相互扶持,始能获得台湾人民的好感。如果处心积虑干涉台湾人民之民主体制与打压台湾人民追求国际生活之空间,则所得结果,将适得其反。人类应和睦相处,这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类道德价值,愿两岸政治家深思之。
关键词:中国,两岸关系,祖国,主权,郑成功,东宁,一国两制,两国良制。
壹、前言
此次「一国良制研讨会」,其全称系「迈向二十一世纪的两岸体制:一国良制与多民族多轨政治研讨会」,国立台湾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虽参与主办,但并非最初发起之单位。惟几位朋友,特别是中华民国科际整合研究会,希望台大也能参与,并在台大法学院国际会议厅举行。笔者参阅「实施计划书」之后,认为研讨之内涵颇有意义,而且今日台湾,已迈向民主化,各种意见都应有表达的机会,也都应该被尊重。因此,笔者乃决定「共襄盛举」。不过,在论述主题之前,有一些概念,必须厘清。那就是所谓「一国」是什么意义?「良制」──良好的制度是没有人反对的,但是「一国」究系何所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政者当局,其心目中的「一国」,毫无疑问的是指台湾海峡西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台湾海峡东岸的「中华民国」。认同这种观念的人,因之喜欢把「台湾海峡」也叫做「中国海峡」,这是很有意思的。而忌讳「台湾」的人,干脆直称为「海峡两岸」了,其实,这都是刻意的误导。须知「台湾」这个名字,在汉人移入前早已存在了,而「台湾海峡」则为普世皆知的国际海峡。做为学术工作者,如果对专有名词也要把它模糊化,那是不应该的,所以,如果「两岸」是指「台湾海峡两岸」的话,至少要称谓为:「台海两岸」。同理,所谓「两岸关系」,如果对一位不了解东亚问题的人,恐怕不知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关系。他们会发生怀疑或猜迷,究竟两岸关系是指太平洋两岸关系、大西洋两岸关系或巴士海峡两岸关系?当然,在今日台湾的人民,从媒体上已熟悉「两岸关系」的指谓。从台湾媒体上,我们也常看到所谓「两岸三地」这个说词,如果把「两岸三地」当做大学联考的试题,说不定很多台湾的高中生会搞不清楚,这其实是指「中国、台湾和香港」。不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门主权归还中国,澳门人民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民」之后,是否应把「两岸三地」改称「两岸四地」呢?台海两岸的华人,喜欢创造新名词,除了上述耳熟能详的名词之外,尚有「委任直选」、「单一国会两院制」、「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一国两制」,及今日的研讨会主题「一国良制」。台湾人民如果是「新兴民族」,实在是很喜欢创造「新兴名词」的「新兴民族」。而何以致此?这也许和台海两岸纠葛不清的政治关系有关。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口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对台政策指针,他们把台湾视为另一个香港,为了「统一」台湾,以五十年内不改变台湾体制为号召,希望台湾人民与中华民国政府能够接受,达成「祖国统一」。可是,他们不了解台湾人民的心愿是什么?也不了解中华民国政府为什么迟迟不接受「政治谈判」?蒋经国晚年自己承认是「台湾人」,了解台湾人民的心声,因此提出「一国良制」,用以对抗「一国两制」的统战,拒绝自我矮化。其实,由台海两岸已故的政治领导人之说词,可以明白所谓「一国」是未来式的。「一国」既然是未来式的,那么现在的「两岸关系」之实象是什么呢?这是本文论述的主题。
贰、「一国良制」与两岸关系
所谓「一国良制」的「一国」,应该是指谓一个「中国」,而不是一个「台湾国」吧?既然,「一国」是指「一个中国」,那么在论述「两岸关系」之前,应该探讨「中国」是什么?始能洞察「两岸关系」的实象。一、中国是什么?「中国」这个名词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才有的。依据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授庄万寿之研究,中国是含有相对关系的复词,「中」是用来与「外」相对的。所以「中国」是指文明的「中央地区」,是民族自我中心偏见所形成的文化空间。目的是要与非文明的「外围地区」有所区别,三千年来「中国」的各种意义,都是这个概念的引申。在上古西周、东周时代,「中国」一词主要有下列三个意义:
1.中央政权的所在地──「中国」一词最早见于周成王时(公元前十一世纪),「国」字,甲骨文、金文都作「或」,从戈从口(城垣),是用武力守卫的城邑;「中国」则是都城、京都的意思,引申为中央政权的所在地或地区。诗经民劳篇:「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其意思就是居中央,要来统治四方。
2.黄河中下游(中原)各国──「周人」属华夏族,在打败东夷的「商人」之后,分封其血亲及功臣在黄河中下游流域,建立许多诸侯国,自称为中国或诸夏。当时的中国,包括:晋、卫、齐、鲁、郑等国,自认为居于世界的中央,东南地方的吴、越、楚国等百越、蛮夷及西北地方的戎狄诸族皆不是中国。
3.华夏族与四邻各族的对称──古代典籍,如「春秋三传」、「国语」、「国策」、「史记」等每举「中国」以与四方异族对称。如所谓「夷狄」、「四夷」、「蛮夷」、「戎狄」等皆非中国。华夏族自认为中国是有文化道德的地区,而卑视夷狄外邦。秦汉以后,「中国」之意义,除部分文献保留了与夷狄相对称的种族主义优越意识之外,主要多指「中原」地区,而不是国家名称。凡是进占「中原」者,皆自称「中国」,所以「中国」实为地区名称。换言之,数千年以来,东亚大陆的黄河流域之主要政权,从夏、商、周、到明、清的帝国名称都不叫「中国」。由此可知,历史上根本没有所谓「一个中国」的问题。十九世纪以前的「中国」一词,并非现代意义的国家名称,而是一个地区与族群的泛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认为与「中国」划等号,因为他们统治中国地区。如果把自己统治下原非「中国」的土地与「四夷」的异族皆视为「中国」、「中国人」,是则,「中国」一词乃成为「中央」统治者不断扩张,进而收编异民族的政治图腾。1那么,「中国」岂不变为帝国主义的代名词了?但是,在「积非成是」的结果,今日「中国」(China)在半世纪以来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国家名称,那是指当今由中国共产党所统治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和日本、美国、英国、法国、俄国一样已被指谓为一个国家。是以,如果今日统治台湾的政权,也自称为「中国」的政府或主张「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话,是不可能被世界各国所承认的。
二、台湾是否中国的一部分?
然则,台湾是否中国的一部分呢?这可从民族学和政治史学两个层面来观察:
(一)先从民族上看──须知台湾是与中国同时存在地球上的,台湾这块岛屿是自古以来就有人类居住的,在汉人未移入台湾之前,台湾已有「平埔族」和「高砂族」生息其间。依据一九四四年日本小川教授的分类,平埔族包括:1.凯达加兰族(Ketagalan)──分布于基隆、淡水一带。2.雷朗族(Luilang)──分布于台北盆地西部及南部和桃园一带。3.噶玛兰族(Kavalan)──分布于宜兰地区,部分移居花莲县境。4.道卡斯族(Taokas)──分布于新竹、苗栗二县。5.巴则海族(Pazeh)──分布于台中县丰原市、东势镇一带,部份移居南投县埔里镇。6.
巴布拉族(Papura)──分布于台中县大肚溪以北,清水镇海岸,部份移居南投县埔里镇。7.猫雾拺族(Babuza)或译为巴布萨族──分布于浊水溪以北,大肚溪以南地区,部份移居南投县埔里镇。8.和安雅族(Hoanya)──分布于彰化、云林、嘉义三县。9.西拉雅族(Siraya)──分布于台南、高雄、屏东三县,部份移居台东县。2如加上西拉雅族的分支马卡道族(Makatao)──分布于高屏地区,则共有十族。关于高砂族(高山族)之分类,学者们把他们分为:1.泰雅族(Atayal)──分布于南投县埔里及花莲县以北山区。即台北县乌来乡,桃园县复兴乡,新竹县尖石乡、五峰乡,苗栗县泰安乡,台中县和平乡,南投县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秀林乡,宜兰县大同、南澳二乡。2.赛夏族(Saisiyat)──分布于新竹县五峰乡,苗栗县南庄乡、狮潭乡。3.布农族(Bunun)──分布于南投县仁爱、信义二乡,高雄县三民、桃源二乡,台东县之海端、延平二乡,花莲县万荣、卓溪二乡。4.邹族(Tsou)或译为曹族──分布于嘉义县之阿里山乡,南投县之信义乡,高雄县之三民、桃源二乡。5.鲁凯族(Rukai)──分布于屏东县之三地、雾台二乡,高雄县之茂林乡,台东县之卑南乡大南村。6.排湾族(Paiwan)──分布于屏东县之三地、玛家、泰武、来义、春日、狮子、牡丹等乡,以及台东县之金山、达仁、太麻里、大武等乡。7.卑南族(Puyuma)──分布于台东县卑南乡。8.阿美族(Ami)──分布于台东县的东河、池上、长滨、卑南、关山、台东、成功等乡镇市,花莲县的花莲、新城、吉安、寿丰、光复、丰滨、瑞穗、富里、凤林、玉里等乡镇市及屏东县之牡丹、满洲二乡。9.雅美族(Yami)──定居于台东县之兰屿乡。3以上所列举的「平埔族」及「高砂族」(高山族)之区分,并非科学的,因为依据民族学者李亦园之研究,认为高山族群与平埔族群之间,其文化的相似点,似比其它高山族更接近。例如阿美族不管在物质文化、社会组织,甚至宗教观念与平埔族中的噶玛兰族极相似,加以阿美族也居于平地,因此更有理由把阿美族列为平埔族之一。但事实上阿美族被排在高山族之列。所以,他认为「平埔族」与「高山族」之区分,只是语言、风俗、习惯汉化的深浅不同而已。4根据考古学、民族学以及体质人类学的研究,无论平埔族或高山族,其固有文化都不受中国、印度、阿拉伯等亚洲三大文化的影响。足见他们在接受中国汉文化影响之前已居住于台湾,也许他们的原住地可能在中国大陆的沿海地区,如浙闽地带,但他们绝不是「中国人」。从文化特质看,他们都属南岛(Austronesian)或马来玻利尼西亚(Malayo-Polynesian)语系中的东南亚文化区之民族,与居住在太平洋诸岛屿的民族有亲缘关系;如把他们也归为「中国人」或「中华民族」,那是基于「中国」沙文主义、「中国」扩张主义之心态使然。
(二)再从政治史上看──台湾自古以来即独立的存在,并未隶属于哪一个国家。这可举中国典籍来说明之。郁永河的《裨海纪游》中说:「台湾远在东海外,自洪荒迄今,未闻与中国通一译之贡。」汪荣宝的《清史讲义》中说:「台湾自郑氏占领以前,为马来种生番所据,未尝受中国之统治。」高拱干《台湾府志》引施琅〈平台纪略碑记〉说:「台湾远在海表,昔皆土番,流民杂处,未有所属。」又引杨文魁〈台湾纪略碑文〉说:「台湾海邦荒服地也,与闽省对峙,惟隔越重洋,其先,舆图未载,故无沿革可稽。所利舟帆,东连日本,南通暹罗、吕宋、琉球诸国,生齿土番,茹毛衣革,椎结侏离,不知文章,不通华俗,居然无怀,葛天之遗也。」再引李光地〈台湾郡侯蒋公5去思碑记〉说:「台湾,荒服地也,自鸿蒙初启,至今四千余年,未归版图。」而凤山知县朱绣在高拱干所着的《台湾府志》之跋文中也说:「台湾远隔层洋,为荒裔之区,草窃之薮,历汉、唐、宋、明,未入版图;览其风俗,不惟无礼乐文章之式,而衣服、饮食、言语悉与中土大相谬异。」6由此可知,台湾自古并不隶属中国,台湾的民族与文化完全与中国不同,而且未曾有来往关系,在政治上更是独立的。虽然根据《前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卷第八下云:「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后汉书》卷八五〈列传〉卷七五〈东夷传〉亦有东鳀人之记载,而有人指东鳀为今日台湾,但详情已无可考。在台湾附近海域航行之船只,偶或有与台湾接触者,惟汉人(中国人)活动中心仍仅在华北地区。7台湾当时如果是中国人眼中的「东鳀」,正好可以证明台湾并非中国的一部分了。台湾真正与中国发生政治关系,是在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占有台湾以后。但当时的台湾也并非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人民,除前述原住民之外,另一支属于百越族群的闽粤居民,经由日本来台湾。中国明末(十七世纪之初),当时来往于福建及日本长崎的船只颇多,居留日本的闽南人亦不少,颜思齐自称日本甲螺(头目),俨然成为海外流亡商人的领袖。颜思齐与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等二十八人,因谋对日本幕府革命不成,而依陈衷纪之主张,驾船遁走台湾,在今日云林县北港镇登岸,于是安设寮寨,抚恤土番(原住民),然后整船出掠为海盗。但由于颜郑集团「劫富施贫」,闽南漳、泉同乡亲族故旧,以及为生活所迫、为壮志所动的青年,前来投奔者为数益多。8不久聚徒数万人,仍从事商盗兼行事业,通市琉球、朝鲜、占城(越南)及南洋各国。当时欧西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也正活跃于东亚海面,从事商盗兼行事业。因此,我们可以说颜郑集团之经略台湾是汉人有组织的与欧西各国争取海权运动的开始。但是这一批台湾先民和台湾原住民民一样,是不受中国统辖的。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于一六六一年四月,率领九百艘船队,二万五千名士兵自台南鹿耳门登陆台湾「开国立家」。9此一伟业除恢复其父亲故土之外,也奠立汉人开台基础。及至郑氏二世郑经,为抗拒满清政府招抚政策,曾派叶亨、柯平二人持书覆满清政府刑部尚书明珠谓:盖闻麟凤之姿,非藩笼所能囿;英雄之见,非游说所能惑。……顷迁界以来,五省流离,万里坵墟。是以不谷不惮远隐,建国东宁。……庶几寝兵息民,相安无事。而贵朝尚未忘情,以致海滨之民,流亡失所,心窃憾之。不谷躬承先训,恪守丕基,必不敢弃先人之业,以图一时之利。……10可见,郑经不惰其先父郑成功之志,而其大义凛然,坚拒满洲异族统治之精神,尤其跃然纸上。不过,早在一六六二年(永历十六年)四月十五日,明朝永历帝及太子早已被吴三桂绞杀于昆明,大明帝国事实上已经亡国了。郑氏父子率领不愿接受异族统治的先民来台垦殖,《被遗误的台湾》(TverwaarloosdeFormosa,Amsterdam,1675.)的作者揆一及其同僚(CoyettetSocii)曾比喻郑成功犹如荷兰史上那位可敬的王子威廉(即奥伦治王子威廉PrinceWilliamofOrange)在无法抵御异族(西班牙)之暴力时,以殉难精神,毅然决堤,任凭海水淹没家园也不屈服,而率领遗民携同妻子儿女与财物,漂泊海上,另觅疆土以安身立命也比喻荷马(Homur)史诗上那位虔诚的安尼斯(Aneas)一样,当Tory城被焚,国家被毁之后,保护其子民在海洋上流浪数年,终在肥沃的意大利登陆。11是以,郑氏及其军民在台湾建国,实为台湾成立政治组织的开始,而这个国家即是「东宁」。──是独立于满洲族统治的中国之外的。如今,我们探讨「一国良制」,必须先了解台海「两岸关系」的历史真相,认识到台湾与中国曾经是两个不同而且互不隶属的国家,始能得出客观的结论。(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参、两岸关系的过去
台湾与中国大陆之关系,由于台湾悬隔西太平洋之滨,在海上交通不发达时代,彼此并无往来。依据《三国志》记载,吴国孙权曾派遣卫温、诸葛直带兵万人,涉海征「夷洲」,这个「夷洲」就是台湾,当时台湾原住民被俘者数千人,这是台湾与中国大陆关系之最早记录。又根据《隋书?[球国传》记载,中国隋炀帝也曾派陈棱率兵一万多人(都是浙江人),经广东潮州东渡台湾,登陆彰化县的鹿港,但却因为彼此语言不通,而发生两次战役,台湾原住民又被俘数千人。可是中国对台湾的征伐,终未得逞,海岛台湾与大陆中国依然未有联系。中国宋朝政府南渡之后,逐渐有东南沿海之汉人(百越族系)避居台澎。到了蒙古族的元朝时代,澎湖已有二百多户居民,元顺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隶福建泉州,这是蒙古王朝经营澎湖之始。可是,中国明朝时代,台湾澎湖是「海盗」与「倭寇」共同出没之地,大明政府对台采取消极政策,把澎湖居民迁回漳泉(为古代「东越」国之地),并撤废巡检司,台澎为大明政府行政权所不及之地,台澎仍然独立于中国之外。一六六一年四月三十日(农历四月初二),民族英雄郑成功登陆台湾(台南安平),九个月之后驱逐荷兰人,占据台湾为「反清复明」基地。其性质表面看来,好象战后中国蒋中正派兵占领台湾为「反共复国」基地一样,其实不然。郑成功率领军民来台,是鉴于清兵入关,大明覆亡,而率领不愿沦为异族奴隶的子民渡海来台,另建国家,他本身并非大明国王;而蒋中正则为中华民国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五年其派兵来台,则依据联合国最高司令官麦克阿塞发出的「一般命令第一号」,接受日本驻台总督安藤利吉统辖下的日本军之投降。12一九四九年率中国军民来台避难,则为与中国共产党武力斗争失败而失去对中国的统治权之结果。其领导的中央政府移驻台北,并以台湾为暂居之地,不情愿在台湾建国,将来还要「光复大陆」。由此可知,蒋介石是不能比喻如同郑成功的。郑成功在台湾建立国家(东都),一年一个月之后即病逝,其长子郑经接掌政权,虽曾西征,却未能恢复大明江山,乃转而力求自保,对中国之关系,拟效朝鲜之例独立建国,而与中国和平共存。但郑氏三世郑克塽年幼无知,终不敌满洲大清王朝之征伐,以致台湾继中国之后同样沦入满洲统治,竟长达212年之久。一八九五年,大清帝国与日本发生「日清甲午战争」失败而订立马关条约,竟以台湾为牺牲品,永久割让给日本,迄一九四五年,日本始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而放弃对台湾之主权。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台湾行使管理权的陈仪政权,因对台湾人民实施暴虐统治,而引发惊动全世界的台湾人民抗暴革命事件。台湾人民并未曾想到解脱日本铁蹄统治之后,居然又得面对另一个横暴的政权。自此,台湾人民潜意识中,痛恨「外来政权」,而坚决维持独立自主的现状。是以,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华民国政府播迁来台半世纪之间,台湾人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隔着台湾海峡对峙,宁愿支持中华民国政府的反共运动,并支持觉醒青年的民主运动,建立独立政治实体,而不愿再沦入另一个强权的统治。一九五八年八二三金门炮战台湾青年在炽烈炮火中牺牲惨重,终使台湾昂然屹立于东亚。至今,台海两岸政府各自统治中国大陆与台湾,这是不争的事实。虽彼此土地、人口与资源悬殊,而台湾在政治经济发展方面已有可观的成就。蒋经国开放党禁,更是开万古未曾有之奇,使得身上流着有马来族与汉民族血液的台湾人民,终能建立与中国大陆不同的现代化政治体制。
肆、两岸关系的现在
目前,中华民国政府并未因为一九四九年失去中国大陆统治权而消失,相反地,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的统治,已奠定良好的民主基础。在台海两岸关系方面,中华民国政府于民国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用以「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址,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第一条)。而所谓「台湾地区」,其定义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它地区;大陆地区则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设有户籍或台湾地区人民前往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之人民(第二条)。行政院得设立或指定机构或委托民间团体处理两岸人民往来有关之事务(第四条第一项)。目前所设财团法人「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即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对口的单位,事实上是一个半官方机构,凡是公务员转任该机构服务之年资,于回任公职时,得予采计为公务员年资(第四条第二项)。很显然,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已经面对现实,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平相处。虽然不放弃「大陆地区」为中华民国「领土」,但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对等的「政治实体」。换言之,当年被蒋中正视为「汉贼不两立」的中共「叛乱集团」,已被今日的中华民国政府视为「对等的政治实体」。但是,中国当局既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也不承认统治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国家。不过,至少已承认中国共产党「叛乱成功」了。民国八十六年(一九九七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规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它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现行两岸关系即以前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大陆政策」之规范。但是,中国当局并未善待中华民国政府,表面上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为口号,实际上是想要「并吞」台湾,想把台湾「吃下去」,把台湾矮化为其地方政府统治之地区,这是非常不切实际的。由于中国当局对台湾仍具领土野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台湾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大陆地区者,不得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动。」第十条规定:「大陆地区人民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台湾地区。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之大陆地区人民,不得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或工作。」由此规定,可知事实上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已经把台海两岸视为两个国家,这是面对现实的政策。换言之,此处之「国家」自然是指我国──台澎金马地区人民构成的政治实体,而有别于大陆地区人民构成的政治实体,而所谓「不得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动」的「国家安全」,其意涵系指我国「国家安全法」之规定。国安法第二条之一、第五条之一,规定了「间谍条款」,用以处置「外患罪」。民国八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破获首例台商受中共特工人员指使,在台刺探国防、外交机密案。该案主角张某被依「外患罪」章之「刺探、或搜集国防秘密」等罪移送台湾高检署追诉。13复查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八十七年八月六日(87)台会综字第○二三七九九号函示全国二五一个教育学术研究单位:「两岸专家学者共同具名于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之国家名称使用问题」,其序位及名称如下:(1)City,Taiwan,R.O.C.(2)City,China(Taiwan),(3)City,Taiwan.14由此显示,中华民国政府不卑不亢,绝不愿被国际人士误解其统治地区为中国(China)之一部分。然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政府和人民并不放松其「孤立」行动,不仅反对台湾加入联合国,也反对台湾以「中华民国」或「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周边组织,只能用「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中国当局无所不用其极的打压台湾的政府和人民的国际生活空间。李登辉是中华民国台湾总统,访问其在美国的母校──康奈尔大学不行,访问其在日本的母校──京都大学也不行。而台湾人民走向民主化,一九九六年三月,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国家元首由全国人民举行直接选举,这种文明的政治制度,居然也被中国当局以野蛮的威胁行为(飞弹演习)企图压制。然而,事实显示,中国当局越压制台湾人民,台湾人民越强硬表示要独立建国。
伍、两岸关系的未来
一、两岸无宿怨今日世界,国际争议用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诚如「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所言:「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赋有理性良知,诚应和睦相处,情同手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诚应和睦相处」。中华民国宪法第一四一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外交,应本独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则,敦睦邦交,尊重条约及联合国宪章,……促进国际合作,提倡国际正义,确保世界和平。」这表示台湾的外交政策之原则为「独立自主」和「平等互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台湾人民愿以「平等互惠」之原则,和世界上任何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平等往来,互通有无,互助合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台海两岸人民,其实并无宿怨,之所以造成今日隔海对峙,实为历史因素使然。中国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容或与中国共产党有过惨烈的斗争,但那是政治野心家彼此的恶斗,与台湾人民何干?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要说:「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台湾自古以来从无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台湾人民并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统一」的义务,而中国宪法如此说法,难免被台湾人民所唾弃。事实上,国民党并不主张「台湾独立」,民进党也认为没有必要宣布「台湾独立」,因为台湾事实上是「独立」着的。国民党推动「务实外交」,并非为了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而是为了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外交孤立,为了求自身的生存,如果因而形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那并非国民党的责任,更与台湾人民无涉,因为早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那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从「中华民国」「祖国」分离出去了。15二、祖国是什么?「祖国」,祖国是什么?是自己所属国籍的国家吗?或父祖葬身之地?或自己所属族群?或一个国家的名牌?如果「祖国」是自己所属国籍的国家,今日台湾人民所属国籍为「中华民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祖国」是父祖葬身之地,则今日台湾人民的父祖多数葬身于台澎金马。如果「祖国」是自己所属族群,那是「民族」而不是「国家」。一个国家之内可以由多民族共同组合,一个民族也可以建立许多不同的国家,这是基本政治学知识,如期待「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那是不切实际的。何况,从前面分析,台湾是多元种族的国家,台湾文化有其特殊性,台湾历史有其沧桑背景。由于台湾人民曾经遭受多次苦难,台湾人民必须为子孙建立和平幸福家园,世界各国都应尊重台湾人民这个愿望。或说,「祖国」是一个国家的名牌或名号,台澎金马的名牌是「中华民国」,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这个名号,自一九一二年建国迄今一直使用,尽管在一九四九年中国大陆另建一个「新中国」,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其政治体制有别于「中华民国」这个旧中国。但是国家的要义不在名号或品牌,而在于土地、人民、政府组织和主权。三、主权是什么?今天,两岸关系之争议在于「主权」问题。但「主权」是什么?古中国皇帝对其江山土地拥有支配权,对其统治的人民有生杀予夺之权,所以「中国主权」在皇帝,而今日「新中国」主权则在中国共产党。可是现代的「主权」意义己不同往昔,这是「人民主权」时代,人民对其居住的土地和公共事务拥有发言权、表决权和支配权;基于民主程序建立的中央政府组织,对其行政权力所及之地的人事物,具有排他管辖权,也有参与国际生活之权利。所以,诚如大英百科全书对「主权」一词之解释:「主权是制定或改变法律的权力」。16今日台湾人民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未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中国大陆,所以,如果中华民国政府宣称中国大陆主权或领土属于中华民国,那也是不切实际的。四、彼此相扶持半世纪以来,台湾人民支持中华民国政府抵抗外来侵略,并逐步建立民主政治体制,发展国际贸易和产业经济,这个成就殊堪安慰。特别是经过台湾人民集体意志力,修改了中华民国宪法诸多条文,制定和修正了许多相关法律,这证明台湾人民对台湾这块土地拥有不可侵犯的「主权」,这个主权,独立于世界各国(当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换言之,台湾绝不等同于香港或澳门,台湾也绝非哪一个国家的殖民地。中国当局企图以「一国两制」与台湾建立新关系,视台湾为第二香港,台湾人民的解读是中国要「并吞」台湾。十九世纪末期,大清帝国对外政策尚被神话所操纵,以为中国之外没有文明,以为中国四周住民都是蛮夷,以为中国是天下的中心,中国对四方蛮夷应有最高管辖权,这是基于天命(Heaven"sMandate)。17其实,这是愚眛的心态。今日台湾人民在台湾已经建立民主文明,容或有缺陷,可以逐步力求改善,但台湾人民对于「威权体制」的感受是一场恶梦,台湾人民不再欢迎类似的体制,台湾人民也不再接受外来统治。台湾人民在台湾,并不与邻邦为敌,特别是与中国尚有某程度的血缘关系,中国与台湾更应该彼此相互扶持,互通有无。在内政上「河水不犯井水」,在国际政坛上更应亲如手足,建立互信,以「兄弟之邦」对等相待。是以,个人认为台海两岸关系的未来,只有中国当局扬弃「大中国」的主观意识,走出「一个中国」的死胡同,才能促进两岸的真正和平。如果,中国当局恒以「中央政府」姿态对待台湾,视台湾「中央政府」为其地方政府,那是对台湾人民的歧视。台海两岸关系的争议如果要以中国的方式和平解决,只有透过台湾人民以公民投票来决定,任谁也无权替台湾人民作主的。
陆、结论
「一国良制」,这是值得肯定的政治目标,任何国家的政治家都有义务为其国内人民设计一套良好的制度,但台海两岸目前的现实是「两国两制」,这是大家要认识清楚的。所以,所谓「一国两制」或可适用于英、葡等欧洲国家在东方的殖民地──香港与澳门,但绝对不适用于台湾。台湾自始并非中国的「固有」领土,更不隶属于今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台湾在国际法上是一个主权国家,独立于世界各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一九七一年,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取代,那只象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之地位以及中华民国政府失去对中国大陆的统治权,已被联合国所承认,但并不表示中华民国政府的覆亡。至少中华民国政府尚有效统治台澎金马二千三百万人民。为台湾人民建立良好政治体制,那是中华民国政府的义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应为中国人民建立良好的政治体制,以促成「两国良制」。所以「一国良制」的「一国」,如果指谓台海两岸的两个国家──台湾与中国是一个国家的话,则是国家的「合并」,那是未来的事。到底台湾要不要与中国合并,则必须问一问台湾人民的公意,这是「一国良制」的前题。要言之,现在的台海两岸事实上存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与「中华民国」(台湾)两个国家,这是不可否认的现实,中国当局应该面对这个现实,改变其「一党专政」本质,使两岸都能实践一种良好的制度。但江泽民在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建政四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台湾当局至今仍然坚持反共拒和的立场,坚持『三不政策』,为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和友好往来人为地设置障碍,进行『弹性外交』,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力图长期维持分裂局面,……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可能导致台湾从祖国分离出去的言论和行动。」并重申「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18。中国当局这种想法迄未改变,由此可知江泽民及中国其它政治领导人并不了解台海两岸关系的实象,对「台湾」并没有足够的认识。Notes:
1关于「中国」一词之论述参阅庄万寿着,《中国论》(台北:玉山社出版公司,1996年7月),页14-18。
2关于平埔族九族名称及分布,参阅李亦园着,《台湾土著民族的社会与文化》(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2年4月),页2-3。
3关于高山族九族名称及分布,参阅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编印,《台湾土著族概况》(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标本管理小组出版,1972年1月),页2-5。
4李亦园,前揭书,页1-2。
5此处之「蒋公」不是蒋中正,而是满清驻台官员蒋毓英。
6参阅陈春生着,《明郑复国论》(台北:1970年元月),打字稿,页245。
7参阅曹永和着,《台湾早期历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79年7月,初版;1981年7月,第二次印行),页3。
8参阅郭廷以着,《台湾史事概说》(台北:正中书局,1967年4月,台三版),页14。
9参阅杨英,《从征实录》(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台湾文献丛刊第三十二种),页189。10参阅江日升,《台湾外记》(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台湾文献丛刊第六十种),页253-254。11WilliamCamell,FormosaunderTheDutch(Taipei:Ch"eng-WenPublishingCo.,1967),p.412.
12彭明敏、黄昭堂着,蔡秋雄译,《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台北:玉山社出版公司,1995年6月,初版二刷),页60-61。
13参阅陈春生着,《中华民国宪法原理》(台北:国立编译馆主编、明文书局印行,1998年11月,初版),页589。
14同上,页590。15参阅陈春生着,《台湾,我们的祖国》(台北:前卫出版社,1995年8月),页262。16TheNewEncyclopediaBritaica,
15thed.1974,Vol.7,p.309."SovereigntyisthepowertomakeorChangethelaw."17RobertA.Klein,SovereigntyEqualityAmongStates:thehistoryofanidea(Canada:UniversityofTorontoPre,1974),"Foreword".
18参阅陈春生着,《台湾,我们的祖国》,页260。(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