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的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服务环境,结合整顿实际,制定本改进措施。一、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情况,认真检查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情况。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党员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
严格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由局党组会议或局党员大会讨论,集体做出决定。讨论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必须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委员和党员应当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坚决执行党组织决议。要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积极抓好决议的落实,不能以党组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办公会和其它形式的工作会议。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任人唯贤、选贤任能的原则,培养和选拔干部。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禁止参与法轮功、封建迷信及各种赌博活动。工作时间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下乡下企业办公要做到“三个不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吃饭、不准借工作之便索要钱物、不准向如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强化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机关人员的勤政、廉政、优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在办理、审核各种业务手续和组织培训工作中,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馈赠,严禁各种吃、卡、拿、要现象发生。到基层办事或执法检查,要严格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在基层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就餐,不准借故索要钱物,不准向任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不得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和吃喝费用。严格收支审核和财务报销制度,做到先请示、后开支。严格控制招待开支,避免客少陪多现象。
五、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推迟上岗或擅离岗位。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事项,正确处理各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工作中做到不推、不拖、不误。对值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认真或因为玩忽职守、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六、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关于用车要求和局机关车辆派遣规定,坚持公事用公车、私事不用公车的有关制度要求;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开车现象,严禁私开公车或擅自批准单位非司机职工驾驶车辆现象,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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